廣東南山寺2009年10月念佛七法會開示錄
(6日上午) 人的光明和黑暗
人的優點,人的修養,是光明;人的缺點,人的煩惱,是黑暗。
沒有哪個人沒有光明,就是說人人有優點;沒有哪個人沒有黑暗,說明個個有煩惱。人都喜歡光明,但是偏偏不往光明道上走;人都不喜歡黑暗,但是偏偏往黑暗的路上走。
如果我等十方眾生,都能找到自己的優點和缺點,就是人生的智慧;如果我等十方眾生,能懂得發揚優點,消除缺點,就是人生的覺悟。
我等都有優點和缺點,所以一下子是菩薩,一下子又是羅剎。《地藏經》裡面,說:“末法眾生如有三分發心,我等諸佛菩薩自然七分擁護。”表示我們眾生能有三分的優點,一切佛菩薩都會原諒我們七分的缺點。也說明我們末法時代,很難找到三分優點,我們的缺點太多了。
那我們如何得到光明,遠離黑暗呢?以我這幾年在修道上的體會,首先要懂得反省自己,然後要懂得觀察周圍的一切緣分。一個人,能懂得發揚優點,消除缺點,確實不是努力一天兩天的事,沒有兩年三年的功夫根本做不到位。找出自己的缺點,把比較大的缺點先改正過來,比較小的慢慢一個一個消除。當你消除到比較好的時候,就感覺一身非常輕松,也非常自在,非常潇灑。
把大小毛病都改變過來,沒有十年是不行的。何況我們的人,常常為自己的過辯護,認為自己的過都是對的。那就是擴大缺點,消除優點。擴大缺點以後,讓自己的光明越來越不存在了。經常擴大發揚缺點,你會很快結束你的人生了。
我現在感覺到,來到寺廟的一些同修,根本沒有把寺廟看成修養的場地,而是把寺廟當作市場。來到寺廟不但不接受修養,而且來傳播是非。本來這個地方是非常講究不講是非的地方,但是偏偏來寺廟講是非。
佛菩薩是非常能原諒一切眾生的。因為佛菩薩懂得,眾生就是不懂事,懂事不叫做眾生了。但是寺廟畢竟是清淨的地方,所以護法神為了維護正法,你們在寺廟所作所為不如法,護法神不會放過的。
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今天講的是什麼道理?個個可以成菩薩,人人可以成羅剎。人善心善是菩薩;人貪心貪是羅剎。
公和私,公是公眾,私是個人。如果沒有私,就不存在有公,所以有私的存在,才有公的存在,公和私必定同步存在。公和私如何成為合理呢?佛教有位菩薩叫做彌勒菩薩,如果他沒有私的時候,他的肚子就沒有那麼大。但是他的肚子大,他是大肚量。彌勒菩薩的表法是什麼?知足常樂。知足,意思是自己夠用就行了,多余的部分要給周圍享受,不要把這個世界的財產都歸自己所有,都不給別人享受一絲一毫,這樣不行,純粹私沒有公了。
所以佛教有句話叫“自利利他”,它包含三個方面:於修行上,自利是先完善自己,利他是用良好的形象感化周圍人;於物質上,自己的生活有了保障以後,才有能力幫助別人;於知識技術上,自己先學好東西,然後先實踐到位,第二步才有能力教學生,自己才成為老師。
為什麼首先為自己打算呢?有一個非常直接的道理,比如現在大家都餓得不行了,我要做飯給大家吃,如果我不先吃,我能有力氣做飯嗎?如果一味講究先為大家,那我們就共同等死了。如果依《地藏經》講的那句話,假如我們把個人改良到有七分優點,只有三分缺點,那就不得了,那就成為大菩薩摩诃薩。佛菩薩慈悲,也可憐我們,他說:你們有到三分優點就行咯。但是我們三分都沒有到,那表示我們在黑暗中了。
我們是要做黑暗的人,還是要做光明的人?要做光明的人,那就要知足常樂!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