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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運法師:戒為無上菩提本 長養一切諸善根(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講戒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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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一)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講戒開示

非常的高興!看見各位菩薩們來到西方寺,我們明天(6月22日)早上就會授「三皈、五戒、菩薩戒」,所以,首先你們要給自己同家人一點掌聲!你們有這個因緣來受菩薩戒(掌聲)!這實在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記得自己出家的時候,那時洗塵長老還在世,在新界藍地的妙法寺,他給我們開示,他問我們誰是菩薩?連著說了三聲,當時沒有一個人敢回答;他就拍拍胸脯說:「我是菩薩!」這以佛法來說,就是直下承擔!一個發了菩提心、受了菩薩戒的人,他就是菩薩。好像台灣的慈航菩薩亦曾經說過:「願汝稱我為菩薩。」那為什麼要這樣呢?就是用菩薩的高度來要求自己──我今天受了這個戒就已經是菩薩。這就是一種肯定與擔當。今天大家還不是,明天受戒圓滿就是菩薩了。

當然,菩薩可分為多種:有「名義菩薩」、「凡夫菩薩」,還有「登地菩薩」、「佛菩薩」等。名義菩薩、凡夫菩薩是三界內菩薩,未開悟證果;登地菩薩(地上菩薩)(註)、佛菩薩是三界外菩薩,開悟證果的菩薩;三界以外就是已經出離生死了。我們都知道,菩薩有五十二個階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覺、妙覺,層次是一層比一高,直至最後成佛。所謂「登地的菩薩」,就好像觀音菩薩在因地修行之時,因持誦《大悲咒》的功德,從初地的歡喜地超越到了第八地,這就叫做「登地的菩薩」。像我座位後面就有三位菩薩,中間的是觀音菩薩,左邊的是文殊菩薩,右邊的是普賢菩薩。而且菩薩又可分為在家菩薩與出家菩薩,而剛才所說的這三位菩薩,他們現的都是居士身,都是有頭發的,跟你們一樣,所以,在座的各位,你們明天受了菩薩戒以後,將來都會成為真正的菩薩。

當然了,做菩薩就不能隨隨便便;出了三界的菩薩,就是脫離了生死輪回,像觀音、文殊、普賢這些大菩薩。而我們是剛剛學著做菩薩,所以大家明天所受的戒條,就有「六重、二十八輕」;我們都知道「戒、定、慧」,所謂「由戒生定,從定發慧」,有了戒就能生定;有了定以後才能生慧,這是佛教的「三無漏學」。而「戒」的目的何在呢?攝我們這個身體,攝我們這個色身,攝我們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古語雲「非禮莫視、非禮莫言、非禮莫聽」,不應該看的,你不要看;不應該說的,你不要說;不應該聽的,你不要聽。這就是我們言、行的道德規范,限制我們去做一些不適合的行為。但是我們腦子的東西、意念的東西,是不受任何規范所約束的,必需要靠「定」來穩固,所以,我們要有禅定工夫;也就是說,戒、定、慧三者是立體地相連的,這是我們學菩薩的佛弟子所應該要理解、要懂得的。

在《華嚴經.離世間品》中提到菩薩有十種戒:「何等為十?一、不捨菩提心戒;二、遠離二乘地戒;三、觀察利益一切眾生戒;四、令一切眾生住佛法戒;五、修一切菩薩所學戒;六、於一切法無得戒;七、於一切善根回向菩提戒;八、不著一切如來身戒;九、思惟一切法離取著戒;十、諸根律儀戒。是為十。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廣大戒波羅蜜。」

一、不捨菩提心戒:如果我們捨離了菩提心,就不是菩薩,因為只有大悲才能生起真正的菩提心,有了菩提心才能成正等正覺,所以修學菩薩道,必須從大悲心開始,今天如果我們發願要成為菩薩,就必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這個心,我們每一個人原本都具有的;佛在菩提樹下成道的時候所說的第一句就是:「一切的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執著而不能證得。」就是說,這個菩提心是我們本來就具足的,我們毋須向外尋覓。只是由於我們有太多的妄想、分別、執著;種種愚癡無明的障蔽,以致無法看到自己的本來面目。

而愚癡無明就是沒有智慧,令我們在身、口、意上作種種業,引起無窮的煩惱,這就是見思惑、塵沙惑、無明惑,所以我們修行的目的,就是要破除各種的無明,一品一品的去破,所謂「破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菩薩修行從十信位開始,直至等覺、妙覺而成佛,要經過三大阿僧祗劫的漫長時間,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一個菩薩必須發起「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的大願,必須生起無盡的悲心;如果沒有誓度一切眾生的悲願,就只是羅漢的境界,只是聲聞、緣覺的境界;一個大乘的菩薩必須以「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也就是精進不懈,勤求菩提,及利益一切眾生為目的,所以,我們學菩薩,就必須以「不捨菩提心」為首要的戒。

注釋:

注:「地上」指初地以上。菩薩經一大阿僧祇劫之修行,初斷一分之惑,證一分之理,稱為歡喜地,是為初地;初地以上有十地,若滿二大阿僧祇劫之修行,則可至佛果。故初地以上,稱為地上;初地以前,稱為地前。地上者稱為法身菩薩,地前者稱為凡夫菩薩。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二)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接6月24日文)

第二是「遠離二乘地戒」,所謂「二乘」,就是聲聞、緣覺,他們只偏於自利,修行的目的只是自了。而一位大乘菩薩道的行者,必須進入利他即他受用的范圍;當進入一佛乘之後,就會發現聲聞。緣覺的修法不究竟,所以才要遠離二乘地;所以才有「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的悲心大願;我們學修菩薩行,就是要把這個「悲心」擴大到所有的眾生,因為一個菩薩必須悲憫、愛護一切眾生,才稱得上是菩薩。因此如果我們想成為菩薩,首要的條件就是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也就是發大悲心,發菩提心;我們有了大悲心,才能發起真正的菩提心,如果沒有大悲心與菩提心,那我們就不夠資格做菩薩。是故《華嚴經.離世間品》中說:「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如果我們忘失了菩提心的話,我們所做的一切,那怕是布施、行善,乃至是種種功德,都不是正業,都變成了魔業。而且我們所受的戒,也會退失了。這一點大家必須要懂得。

第三是要「觀察利益一切眾生」,我們要懂得觀察利益一切眾生,假如不能夠觀察利益一切眾生,也是犯戒。所謂「眾生歡喜,則諸佛歡喜」,我們一定要做到利益他人、幫助他人,才算是菩薩。我們為什麼尊敬觀音菩薩?就是因為他大慈大悲,沒有自己,不顧自己,完完全全的無我。「有我」是不是菩薩啊?「有我」就不是完整的菩薩行,這一點大家要懂得。

  第四是「令一切眾生安住佛法戒」;我們都知道,佛法是覺悟之法,但如何才能令一切眾生「安住在佛法」之中?其實用什麼辦法都可以,譬如說,這個人沒飯吃,你來救濟他,你給他飯吃,這也是慈悲心的一種,但卻不是真正的慈悲;真正的慈悲除了給飯吃,給予救濟以外,還要讓他覺知到生命的存在,讓他感受到苦的存在、無常的存在。那要如何轉化呢?就是令他安住在佛法當中。
   菩薩道的實踐無非是「上求下化」──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我們不但承事諸佛如來,而且更要承事所有的眾生,唯有令眾生歡喜,諸佛才會歡喜,所以,我們承事眾生就如同承事如來一樣;對待眾生就如同對待佛一樣,這才是真正的菩薩行。

還有第五是「修一切菩薩所學戒」。「菩薩所學戒」,一般而言是「菩薩學處」,戒是學處、法是學處,也就是「六度萬行」,而最基本的是「六度」、「四攝」;六度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而「四攝」則為:布施、愛語、利行、同事。這些都是菩薩應該要學的,都是菩薩所必須具備的。所以菩薩所學范圍很廣。但是這些菩薩所學的理論,不能只是停留在概念之中,必須付諸實踐。我們不要讓它停留在概念中,否則那是阿羅漢的境界。也就是說,一切菩薩應該學的,我們都要去學、去修。

接著第六是「於一切法無所得戒」這是從理上來講的。「於法無所得」是因為空性本來就是如此。而「一切法」涵蓋世間法與出世間法,包含森羅萬象。一切法就好像海水中的波浪;波浪是假相,假相就是幻化,幻化就無所得。因此菩薩要於一切法無所得,就必須看破波浪的本質,而進入性海的一真法界裡,也就是進入一真法界。這種心性的體悟相當微細,它是實際修行的功夫。如果我們無法超越波浪的假相,就會停留在概念上,無法進入實際的狀態。所以我們一定要破除概念的束縛,否則這就是「法執」。

第七是「以一切善根回向菩提戒」。「菩提」是覺性覺知。因此,修學菩薩道的人,必須將一切善根趨向於覺知的目標,即是以善根來回向菩提。假如一切善根不是回向菩提,而是把善根用在其它的地方,就不是一個真正的修行人。

回向就是趨向於終極的目標,我們要把一切所作所為趨向於覺悟。離開這個目標就是犯戒。因此,回向菩提就是趨向於覺性,並將一切善根都用於覺性的啟發上。隨著我們平日功課的用功、所修的法門之深入,功夫的深淺,當然會有不同,但這些都是善根。所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就是讓我們所有的惡都不作,一切的善都奉行,這就是基本的戒,亦是菩薩道的基本精神,如果我們能堅持這種精神,我們就具備了一個菩薩應有的資格。

還有,第八就是「不著一切如來身戒」。如來是自性。如來身是「自性的體相」,我們要能夠不執著,可是眾生很容易執著如來身的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初學的時候是要有執著的,對於誦經、念佛、禮佛、持咒,若不執著就無法進入狀態。但是當我們修到一定程度後,就必須放棄修持方法上的執著,這樣就叫做「不執著一切如來身戒」。否則一直執著於外相與形式,就永遠是初學者,永遠都不能成就。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三)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跟著,第九是「思惟一切法離取著戒」。「取著」就是「執著」。取有貪愛的意思,因為有貪愛,所以才會執著。執著就會取,反之就不取。我們要知道,一切法都不過如幻,所謂佛如影,菩薩如幻,一切如響,轉瞬就消失;因為一切都是因緣所生法,一切都是沒有自性的,一切都是無所得的,所謂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所以我們要思惟一切法,要知道法的殊勝、法的效用、法的不可思議性,然後要放下它,不再貪愛它,如此便能慢慢地破除我執與法執,而且還得認真修學。
   也就是說,既修而又不要執著於修,修到熟能生巧的地步;到了巧還能不執著,才算是殊勝。那麼如何達到不執著呢?就要懂得觀因緣法。因緣具足就去修,不具足就放下。因緣隨著我們的心念力可以達成。
   但是,修此法要懂得應用,福報現前不必遠離。因為我們要修的是無漏性福德與無漏的福德性,所以要想離一切法而不取執,就要懂得觀因緣法──我們思惟一切法的殊勝,然後積極的去修行。這是一個菩薩應該懂的。

最後,就是第十「諸根律儀戒」。「諸根律儀」是講我們的身相威儀。這個戒就是世間法所說的戒。諸根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律儀是要做到不違犯。也就是說,讓我們的諸根,攝受在一個向上、向善的、進取的方向──我們從十信位開始,精進修行,努力不懈,逐步上升直至成佛,這是一個菩薩應有的精神。為什麼呢?因為諸佛如來都是以大悲心為體,因眾生而起大悲,由大悲心生菩提心,以菩提心而成正覺。這在〈普賢菩薩行願品〉裡頭說得非常的清楚,而且怎麼樣啊?「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行願乃盡;而虛空界不可盡,眾生界不可盡,乃至煩惱無有盡故,我此行願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這種向上的心,至虛空界、眾生界、眾生業界、眾生煩惱界,都盡了以後,我們的行願才會盡;但是如果這些界都未盡的時候,我們的行願就不會窮盡,而且還要隨順眾生、供養眾生,做到「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因為,做菩薩不能說:「我累了,我要休息、休息!」菩薩是沒有休息的,而是要恆住在菩提心之中,念念之間都興大悲之心,這才是菩薩。否則的話,就不具備一個完整菩薩的資格,所以我們做菩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卻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因為「菩提心」是菩薩的生處,「深心」是菩薩的生處,「至誠心」是菩薩的生處;所以我們學菩薩道,修菩薩行要有「深心」、「至誠心」、「回向發願心」,這也就是在淨土裡頭所說的「三心」;具足此三心,就能達到「上品上生」的境界。

還有,「諸地」是菩薩的生處,剛才已經說了,菩薩修行要從初地起,而初地可分為十地,這些「諸地」都是菩薩要去的地方。「大願」是菩薩生處,「虛空有盡,我願無窮」,這個才是菩薩。「大悲」是菩薩生處,如果沒有生起大悲心,那就不是菩薩;菩薩必須要大慈大悲,這個大家要懂得。「如理觀察」是菩薩生處,因為菩薩必須要有善巧方便,善於觀察眾生的根性,然後應機攝化,正如《維摩經.佛國品》所說:「眾生之類,是菩薩佛土」、「菩薩隨所化眾生而取佛土」、「菩薩為降伏眾生而取佛土」,菩薩成就佛土的目的,就是為了攝化、降伏眾生,這一點大家要明白。這就是菩薩的善巧方便。

還有,「大乘」是菩薩的生處;大家受了菩薩戒後,如果心量仍然很窄,這就不是學大乘,我們很多人都是「說大乘,行小乘」;大家受菩薩戒以後,就不要停留在小乘裡,一定要行大乘,這才是真正的菩薩道。「教化眾生」是菩薩生處;受了戒以後,我們就有教化的責任,我們要發願協助觀音、文殊、普賢菩薩,教化所有的眾生,這些都是一個菩薩的基本的條件。「智慧方便」是菩薩生處;智慧(般若)是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神、禅定、般若)最高的精神;智慧猶如人之眼目,引導前行,不會迷失;是故,如果沒有智慧如何攝受?如何降伏?所以「智慧」是菩薩的生處。當然,更重要的是「修行是一切法」的生處,因為過去、現在、未來一切如來都是經過艱辛努力的修行,最終才得以成就的,而所謂「修行」就是修正自己的錯誤,讓自己的身、口、意與諸佛菩薩相應,這才可稱得上是真正的修行。所以一個菩薩要如實的修行。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四)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大家知不知道,佛涅槃以後,佛弟子以什麼為師啊?就是以「戒」為師。而在大乘菩薩戒法裡面,有「三聚淨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與「饒益有情戒」;現在首先說(一)攝律儀戒,又作自性戒、一切菩薩戒;是捨斷一切諸惡,含攝諸律儀的止惡門。為七眾所受之戒,隨其在家、出家之異而分別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條;亦可總歸為別解脫戒、定共戒、道共戒三種。又此戒為法身之因,以法身本自清淨,由於惡覆,所以不得顯;今離斷諸惡,故而得以顯現。
   (二)攝善法戒,又作受善法戒、攝持一切菩提道戒。此為修善門,是菩薩所修的律儀戒,以修身、口、意之善回向無上菩提,如常勤精進,供養三寶,心不放逸,守攝根門及行六波羅蜜等,若犯過,則如法忏除,長養諸善法。
  (三) 饒益有情戒,又作攝眾生戒、作眾生益戒,即以慈心攝受利益一切眾生,此為利生門。《菩薩地持經》卷四舉出十一種,即:(1)眾生所作諸饒益事,悉與為伴。(2)眾生已起或未起之病等諸苦及看病者,悉與為伴。(3)為諸眾生說世間、出世間法,或以方便令得智慧。(4)知恩報恩。(5)眾生種種恐怖,悉能救護。若有喪失親屬財物諸難,能為開解令離憂惱。(6)見有眾生貧窮困乏,悉能給予所須之物。(7)德行具足,正受依止,如法畜眾。(8)先語安慰,隨時往返,給施飲食,說世善語。進止非己,去來隨物。(9)對有實德者,稱揚歡悅。(10)對有過惡者,慈心呵責。折伏罰黜,令其悔改。(11)以神通力,示現惡道,令彼眾生畏厭眾惡,奉修佛法,歡喜信樂,生希有心。

  此三聚淨戒可以說是大乘僧、俗的通行戒,然大乘僧眾始受攝律儀戒,即受二百五十戒,此謂「別受」;後再總受三聚淨戒,稱為「通受」。

所以簡單地講,「攝律儀戒」是說,我們要「諸惡莫作」,不該做的就不能做,若做了就犯戒;「攝善法戒」,就是眾善奉行,也就是該做的才去做;而「饒益有情戒」,就是對眾生有好處的、能夠幫助眾生的,我們才去做,若不做就是犯戒。這就是菩薩戒的基本精神。如果不具備這三個條件,我們今天這個授戒就不圓滿。

當然了,大乘佛教的戒律有多種,有三皈、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還有比丘戒、沙彌戒、比丘尼戒、沙彌尼戒等很多種戒。我們今天是給在家的居士授在家菩薩戒,而我們出家人所受的是出家的菩薩戒,戒條就比較多,相對來說你們所受的就比較少。但最重要的是,這裡頭有一個叫做「開遮持犯」,什麼時候能開,什麼時候不能開,大家一定要懂得,否則的話呢,受了戒以後給自己增加了很多的煩惱,而且也不懂怎麼樣來持戒,這就不正確了。所謂「遮」就是禁止,不能犯的;而「開」就是開緣,也就是行方便;但什麼時候才能開緣呢?就是在利益眾生、救護眾生的時候,他們有急難,必須予以救助,所以是非不得已的時候,我們才能犯戒。不過,在這種情況的犯戒,不單沒有罪,而且還有功德。

說到這裡,我想給大家講一個小的公案:

佛住世時,捨衛國有一個波斯匿王,他原本是一個暴君,嗜殺成性,經常殺人;他為什麼要殺人呢?就是因為他喜歡好吃的東西,只要那個廚師的飯菜煮得不好吃,他就把他給殺掉。但是他有一個王妃,這個王妃就是茉莉夫人,她是一個受過三皈五戒的優婆夷,為守五戒戒行,平常絕對不陪國王喝酒。

一天,波斯匿王打獵回來以後喝得有點醉了,由於廚師准備的飯菜不好吃,他非常憤怒,實時下令要斬殺這個最後剩下來的廚師,這時茉莉夫人聽到這個消息,覺得殺掉這個廚師問題就嚴重了,因為其它人燒的菜都不合國王的口味,唯獨這個廚師燒出來的菜國王才肯吃,若把廚師問斬,以後國王的三餐飲食就成問題,日子就會很難過,而且人命關天,也不能讓國王在酒醉中糊裡胡塗的把一條人命給殺死。

所以,本來已受了五戒,還守了八關齋戒的她,卻打扮得非常漂亮來的趕到國王身邊,來安慰國王並陪伴國王飲酒,對國王說:「王上別生氣了,我來陪您喝酒,廚師我會代您下令斬殺掉。」然後馬上到外頭交待,叫人先把廚師藏起來,不可以處斬,因為這是國王酒醉中所下的命令,不可當真。茉莉夫人再回到國王身邊時,向國王騙說:「王上,請息怒,廚師已處斬了,我來陪您一起喝酒,不要生氣了!」

  國王聽到夫人要陪伴他喝酒,非常高興,因為平常夫人是從來不會這樣做的,今天有夫人陪酒,真是一件快樂的事。於是就不知不覺的喝到醉得不省人事;當醉醒過來後,想起自己在酒醉中下令把廚師處斬的事情,此後沒有好菜可吃,覺得很苦惱,非常後悔,隨即問隨侍在身邊的茉莉夫人:「您昨天說要幫我下令把廚師處斬,您真的把他殺掉了嗎?」夫人說:「王上,您說要處斬,誰敢不遵旨?」國王聽茉莉夫人這樣說,非常後悔地說:「糟糕!我以後三餐的飲食怎麼辦?」

  這時茉莉夫人就試探國王的想法,問國王說:「假如沒有殺掉他的話,您要如何處置他?」

  國王說:「那正是好事,我正在後悔把他殺掉哩。」

  茉莉夫人聽國王這麼說,就放心的把真相說出來:「王上,當時您正酒醉中,我不能把您的話當真,所以先把廚師藏起來,騙您說處斬了,現在您要赦他無罪,我才可以把人放出來。」

  國王知道原來廚師未死,很高興的對夫人說:「那太好了,您救了他的命,助我解決了三餐飲食的問題,就赦他無罪算了。」

  茉莉夫人為了救廚師的命,陪著國王喝酒並打說了謊話,卻犯了五戒的不飲酒戒和不妄語戒,於是第二天中午時分,就趕去給孤獨園,求見佛陀,向佛忏悔:

  「世尊!弟子昨天陪國王喝酒並說了假話,犯了酒戒和妄語戒,現在向佛陀您發露忏悔。」然後將自己為喝酒的經過一一向佛陀禀告。

  這時,佛陀對茉莉夫人說:「你為救人喝酒,不但沒有犯戒罪,而且還有大功德。」

這個故事中的對茉莉夫人就是為了「饒益有情」而行方便,在這種情況下才能說「開緣」,否則的話,不能說是「方便」;所以佛教不容許濫慈悲,所謂「方便出下流,慈悲出禍害」,不能隨便給自己一個借口,讓自己做壞事;一定要是利益眾生的事情,我們才可以做,否則「犯」了還是有罪的。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五)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既然今天大家來受戒,就要對所受的戒條有清楚的概念與認識,所以接下來要簡單地跟大家說一說菩薩戒裡面的「六重二十八輕」。

我們現在所用的《在家菩薩戒本》,是由《優婆塞戒經》中的〈受戒品〉節錄出來的,適用的對象,限於在家眾,不適合出家眾,所以叫做《在家菩薩戒本》。

我們都知道,在家菩薩戒,可分為六條重戒,與二十八條輕戒。

因為菩薩發願利益一切眾生;眾生最珍惜者,無過於保護自己的生命;我們護生、度生都來不及了,反而殺生,這實在大大地違背了慈悲心;而且眾生生命平等,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都是未來的佛,所以我們殺眾生就等於殺未來的佛,又怎可以稱為善男子、善女人?而你們明天受完菩薩戒之後,也就是優婆塞、優婆夷居士,本來就應該維護所有眾生的生命,甚至小到螞蟻都不會殺害,何況是其它眾生的生命呢?可見殺生實在是非常嚴重的罪,所以佛陀制戒,將不殺生戒排在第一位。

  殺生實在是一個大的禁戒,我們受戒以後,不能輕易的去殺生。剛才已經說了,我們眾最愛惜的就是自己的生命,最願意保護的就自己的生命,所以我們不但要愛護、珍惜自己的生命,而且也要愛護、珍惜他人的生命;我們寧捨生命都不能犯戒,如果我們故意殺生的話,這對我們的菩薩性是有所違背的。

  戒文:善男子!優婆塞〈夷〉戒,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受戒已,若口教授;若自身殺,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優婆塞〈夷〉,旃陀羅優婆塞〈夷〉,垢優婆塞〈夷〉,結優婆塞〈夷〉,是名初重。

  因此,如果我們受戒後又犯戒,就會如戒文中所說:「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

  什麼是「暖法」?什麼是「須陀洹至阿那含」?在佛教裡,小乘有四種果位,就是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修行在得果之前,有四加行。四加行位就是:一、暖法位;二、頂法位;三、忍法位;四、世第一法位。


   暖法位:「初學佛的人,當無漏智慧火將生,心中光明啟發,名暖法位。如鑽木取火時,木鑽已開始生溫熱,但尚未達到生火境界。」

  頂法位:「修行進而智能增長,達到頂點,名為頂法位。『頂』比喻山頂,用功修習已到頂點,但這頂點可進可退,進就到忍法位,退就到暖法位。」

  忍法位:「用功修行到頂法位,若無退轉心,努力精進,道心不動,名忍法位。」修行到了忍法位,心地不容易動搖,墮落惡道的機會就很少。

  世第一位:「有漏智慧的最終點,在世間有情當中,最為殊勝,名為世第一位。」由世第一位再精進,就進入見道位,可到無漏智慧的境界,也就是轉凡入聖,證入初果阿羅漢。

  因此,受了菩薩戒的優婆塞〈夷〉,若口教授他人殺生,或親自殺生,都是犯戒,就連最起碼的「暖法位」都不能得到,當然就更不用說其它更高的果位了。  

  而小乘的四種果位是:一、須陀洹。二、斯陀含。三、阿那含。四、阿羅漢。

  須陀洹:「小乘初果,譯為『入流』,或『逆流』。」「入流」的意思是:「精進修行,捨離六道生死性,初獲聖性,入於聖行流的意思。就是由凡夫性漸入涅槃性。」而「逆流」是指:「精進修行,脫離自然界生死之流的慣性作用,永不再受三途生死,故稱『逆流』。

 須陀洹是小乘初果,可說見道位。有七番往還生死,生死根已斷,如樹根拔起,雖然樹葉於數日內未枯萎,但決定是必死無疑。

  斯陀含:「小乘二果,譯為『一來』。修行已斷了欲界思惑中的前六品,尚余後三品。尚應在天界〈六欲天〉與欲界〈人間〉往來一次,故稱『一來』。」

  阿那含:「小乘三果,譯為『不還』,或『不來』,是已斷盡欲界的後三品思惑,不再來欲界投胎轉世,故稱『不還』,或『不來』。在人間修行證成三果,命終往生色界淨居天,或者是五不還天。」

  阿羅漢:「是小乘的極果,也稱四果阿羅漢。」具有三種意義:

一、殺賊。二、應供。三、無生。

以下再略作說明:

  殺賊:見思惑斷盡,殺盡一切煩惱,煩惱如賊,故稱殺賊。

  應供:已出三界的聖者,人天供養能得無量福,故稱應供。

  無生:生死果報業盡,永入涅槃,不再生三界,故稱無生。

  什麼是破戒優婆塞〈夷〉?所謂「破戒」是指已受過在家菩薩戒的優婆塞〈夷〉,其行為與戒法相違背,未能遵循戒法的規定行持,就稱為「破戒」。但原受的戒體仍存留在身上──「種在八識田中,直至成佛」。

所以我們不應輕易破戒,因為破戒有很多的過失;有那些過失呢?破戒有五種過失:一、自害─斷了自己善根。二、為智所诃。三、惡名流布。四、臨終生悔。五、死墮惡趣。

  又破戒有五種衰耗:一、求財所願不遂。二、設有所得日當衰耗。三、所到之處眾所不敬。四、丑名惡聲流聞天下。五、身壞命終當入地獄。

破了戒的優婆塞〈夷〉,可以說天龍鬼神生厭棄,善神不願守護,人天輕視,對佛聖戒不尊重。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六)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所以我們受了菩薩戒之後,就不應該再殺生,因為殺生的果報實在非常的大,可以說是一個「性罪」;什麼是「性罪」呢?因為從犯罪的果報上說,譬如殺、盜、YIN、妄,不論受戒或不受戒,凡是造成事實,便是一種罪惡,未來必定受報,因其本性就是罪行,就是業報的正因,所以稱為性罪。

不過我們受戒,如果不去犯戒的話,還是有很多的好處,例如:第一是「十方諸佛,愍念守護」,得到諸佛菩薩的憫愍、加持、守護。第二是「臨命終時,正見心歡喜」,如果我們臨命終時,心不顛倒,這個時候就會生起正念,內心就會充滿歡喜。第三是,「所生之處,諸菩薩為友」,就是將來受生的地方都會和菩薩在一起,而且這些菩薩,都不是凡夫的菩薩,都是「三界以外」的菩薩。第四是「功德多聚,戒度成就」,如果功德累積多了,戒度就自然成就,你就會得到圓滿。第五種就是「今生後世,性戒福慧圓滿」,如果你受戒以後,持戒清淨,現在、將來你的福就會圓滿、慧也會圓滿。我們都知道,佛是最究竟的覺者,所以只有佛才能福慧圓滿,而大家明天受了菩薩戒,將來也會像佛一樣福圓滿、慧圓滿;所以大家受戒以後必須堅持守戒,首先從不殺生開始──害傷其它眾生的生命是不可以的、是有違慈悲心的,因為我們都是善男子、善女人,不是一般的人,所以要守護自己的心、守護好所受的戒。

不過,我們要知道,菩薩戒雖然犯了重戒而失戒,但只是受惡法陰影的遮沒,卻並未失去戒體的功能,因戒體不會從我們的本性理體上失去。所以說,菩薩戒是「有犯無失」的,我們一旦受持菩薩戒後,從生至生,直到成佛,戒體就會永遠不失,因為戒體是一種無形狀、無表像的無漏體用。當它一旦經過熏習在我們的本性理體之後,只有被遮沒的可能,卻沒有失去的可能。這一點大家必須要清楚、明白。

據經典說,菩薩受持一戒,比小乘持具足戒的功德還要大,因為菩薩戒的每一戒都是「無盡戒」,持一戒即在一切眾生分上得到持戒功德;由於眾生之數無量,所以其持戒的功德也就無盡了,故受持菩薩戒功德之大,實在無可比喻形容。

如《璎珞經》雲:「其受戒者,入諸佛界菩薩數中,超過三劫生死之苦。」又:「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因此大家發心受持菩薩戒,特別是「六重」戒,這實在是非常非常的難得,為什麼說難得呢?因為我們不容易有機緣,現在西方寺有這麼一個殊勝的因緣;我們誦完了廿一天的《華嚴經》,然後特別禮請三師和尚為大家授戒,這樣的機緣實在是不容易。

今天我們既然發心受戒要成為菩薩,就要利益一切眾生、愛護一切的眾生但是,如果我們犯了戒,就會成為臭優婆塞〈夷〉、旃陀羅優婆塞〈夷〉、垢優婆塞〈夷〉、結優婆塞〈夷〉。

什麼是臭優婆塞〈夷〉?「臭」就是臭氣,污穢的臭氣,能使人心生不悅。所以破了戒的優婆塞〈夷〉,因為心生惡、不善法,所以被視為污穢不淨,這種污穢,好像屍體的臭氣一般,無人敢聞。

是故祖師說:「清淨佛法,不容破戒四眾弟子。清淨大海,不停留死屍。」所以,如果我們犯了戒,就好像把死屍掉進清淨的大海之中;大海本來是很清淨的,如何容得下這個死屍?所以說,我們不應該犯這基本的戒。

什麼是旃陀羅優婆塞〈夷〉?旃陀羅優婆塞〈夷〉,「旃陀羅」是梵文。其有三義:一、屠者。二、執暴惡人。三、下姓。

屠者:就是以屠殺動物為職業的人,也就是屠夫。

  執暴惡人:為非作歹,犯科累累的惡人。

  下姓:下等階層的人,二等國民之類。

  男人叫「旃陀羅」,女人稱為「旃陀利」。

受了菩薩戒的優婆塞〈夷〉,本來具足無量善根,但若不遵守戒法,就會破戒,這樣的話,就會將無量善根一一屠殺掉;這與「屠夫」殺玳動物沒有兩樣,所以稱「破戒優婆塞〈夷〉」,為「旃陀羅」或「旃陀利」。

什麼是垢優婆塞〈夷〉?「垢」者,就是塵垢。不清淨、煩惱的意思。有了煩惱、不清淨的業因,就會結成生死的苦果;有了煩惱塵垢的優婆塞〈夷〉,就難以解脫生死,出離三界。

什麼是結優婆塞〈夷〉?「結」者,就是束縛的意思。因有煩惱才會集成生死,若無煩惱就不會產生生死的因。所以,受了菩薩戒的優婆塞〈夷〉,就是要解開煩惱束縛的結,而後出離生死。若不守戒法而行破戒,反而又再打成了煩惱結,所以稱為「結優婆塞〈夷〉」。

前面說到,「殺戒」是優婆塞〈夷〉的第一條重戒,破了這條戒的罪報就是第一重罪,所以稱為「初重」。為什麼殺業是第一重罪呢?殺戒可分為三等罪:一、五逆罪。二、重罪。三、輕罪。因為殺生裡包含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所以它的罪跟五逆罪是一樣的;當然殺人是重罪,殺畜生相對是輕罪。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七)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剛才說了,菩薩戒第一重戒就是「殺戒」。而第二重戒是「盜戒」。

戒文雲:「優婆塞〈夷〉,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夷〉,是名二重。」

  何謂「偷盜」? 「偷盜」的定義是什麼?「偷盜」的定義是:「凡是有主物,不與而取,名為偷盜。」也就是說,別人沒有給你,而你不問自取,這就是偷盜。佛經裡說:「未成佛道,先結人緣」我們身為佛弟子,不但不偷,而且還要結緣。

戒法上的「一錢」,是指佛陀制戒時印度的幣值,印度的「一錢」,相當於唐朝幣值的「十六錢」。印度幣五錢,即唐朝幣值八十錢;八十錢在當時可買長衫一件(大約相等於現代的一千元),可見佛在世時的一錢,其幣值是相當之高。

因此,以《在家菩薩戒本》為准則,偷盜「一錢」就犯了重戒。而在《沙彌律儀戒》中,偷盜「五錢」以上,才算是犯了重戒:「佛制盜戒,盜五錢以上犯重戒,失戒體,不通忏悔。四錢以下犯中罪。二錢一錢犯下罪,猶可忏悔。」

所以我們受了菩薩戒的人,偷盜一分一毫都是不可以的。

一般來說,偷盜對象有六種:一、常住物。二、信施物。三、僧眾物。四、官物。五、民物。六、一切物。

而大家知不知道,什麼是「常住物」?「常住物」就是:「佛法僧常住之地,曰常住。此常住地上,屬十方三世常住三寶所共有之物,曰:常住物。如寺院房地,動不動產。」又什麼是「信施物」?「信施物」就是:信徒供養眾僧之物品,尚未交給僧眾接收者,稱信施物。

還有什麼是「僧眾物」、「官物」、「民物」及「一切物」?以下略作說明:

「僧眾物」:亦名現前僧物,凡是界內現前大眾僧皆有份本寺界外之僧,及不現前僧無份。盜取僧眾物其罪甚重,如《方等經》中華聚菩薩雲:「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

「官物」:在古代是指皇帝物、文武百官物;現在是各級政府的公物,以及軍用物品等。

「民物」:平民老百姓,即世俗人家之物。

「一切物」:泛指公共所有的一切公物,及屬鬼神、畜牲所有之物,皆不可偷盜。

因此,大家受戒以後,就必須嚴格地要求自己一分錢,也就是一分一毫都不能偷,大家要具備這樣的精神。

其實,偷盜的性質可分為五種:一、奪取。二、偷取。三、詐取(詭計騙取,耍詐欺騙)。四、偷渡冒稅。五、賭博。而犯偷盜戒的條件有六種:一、是有主物。二、有主物想。三、起偷盜心。四、用偷盜法。五、值一錢。六、舉離本處。

要知道,偷盜的罪報是非常重的,如《律部》雲:「偷盜戒以盜常住物,及僧眾物之罪極重,應墮地獄。」又《阿含經》雲:「一沙彌,盜常住果七枚;一沙彌盜眾僧餅數番;一沙彌盜眾僧石蜜少分,俱墮地獄。」「迦葉佛時,三沙彌犯偷盜,死墮地獄受無量苦。」

所以,大家受了菩薩戒後,要識得罪業果報,要時常自我警惕。

接著說「六重」之中的第三重:大妄語戒第三。

戒文雲:「優婆塞〈夷〉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夷〉,是名三重。」

戒文中所謂的「不淨觀」,就是行者觀境界不淨之相,而停止貪欲的一種修行法門。依智者大師所說:凡修「不淨觀」厭離的行者,就可以到達「四空處定」的境界。四空天,即是: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如《釋禅波羅蜜》卷一雲:「行者於第四禅中,厭患色如牢獄,滅前內外二種色,一心緣空,得度色難,獲得四空處定,是名無色界定。」

而妄語又可分為「大妄語」和小妄語兩種。「大妄語」是:「以不清淨之心,作不實的言說,企圖欺騙、诳惑,覆隱事實而作出異言。」

也就是說,以不清淨之心說一些不實的言說,或為了某一個目的,而企圖欺騙,或是诳惑,或是隱覆事實,而做出與事實不符的種種言論,這些都是大妄語。受了菩薩戒的行者,就必須要保持淨戒,不能妄語,因為佛菩薩是從不妄語的。

而「小妄語」是除大妄語之外的一切不實的言說,稱小妄語。

我們要明白,不妄語戒的意義乃在於:「行者修持的境界,除了佛菩薩、聲聞、緣覺可為別人證明以外,一般泛泛之輩絕對不能證明他人境界。修行人若自我誇張炫耀,自言:我得不淨觀,我得阿那含等詞,是自欺欺人,故佛陀制此戒,若違反而破戒者,其所得之惡果如第一重戒。」

此外,妄語有十罪:一、口臭。二、善神遠離,善神會慢慢離開你、遠離你。三、雖然有實話,別人已不再或難以相信。因為你經常說大話,你所說的話,已失去了信用。四、智人謀議,常不願與其參預。要商議、討論什麼大事,別人不會再找你參與,因為覺得你這個人不誠實。五、常被誹謗,丑惡之聲周聞天下。由於你不誠實,漸漸就會失去了人緣,就會遭人誹謗。六、人所不敬,雖有善言教,人不承用。由於別人不再敬重你,所以即使你說最好的話,別人都不會聽。七、常多憂愁。八、誹謗業之因緣。九、身壞命終,當墮地獄。十、若復出為人,當被誹謗。誹謗業的因緣,就是今生時常諸多憂愁;而身壞命終之後,必然會墮落地獄;如果再生而為人,將來還是受到別人誹謗,妄語的罪業何其深重!

因此,戒文中警剔大家:若破了菩薩戒,尚且不能得四加行中的暖法,更何況是須陀洹乃至阿那含果?所以名為破戒優婆塞〈夷〉,名為臭、屠殺戒法、善法,名為污垢、煩惱束縛墮落之優婆塞〈夷〉,是名三重。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八)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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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們講第四重的的「邪YIN戒」:

戒文雲:「優婆塞〈夷〉戒,雖為身命,不得邪YIN。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夷〉。」

出家人是不能YIN欲的;對在家人而言,YIN可分為「正YIN」與「邪YIN」二種。「正YIN」是指:合法正式夫妻可行YIN,若受了菩薩戒的在家弟子雖仍可行YIN,但在六日、八關齋或佛菩薩誕期中,都是不可以的,還有非時、非處行YIN亦不可以。

而「邪YIN」是指:若與夫妻以外之第三人行YIN,名為邪YIN。丈夫不得與妻以外之女子,妻不得與丈夫以外之男子行YIN,如果行YIN就犯了邪YIN戒。

其實佛教並不鼓勵YIN欲;古德雲:「萬惡YIN為首。」《楞嚴經》亦說:「縱得禅定智慧現前,YIN心不除,塵不可出,欲得菩提,終無是處。」就是說,如果你想了生脫死,而YIN心不斷的話,那是不可能的。所以說,YIN欲為煩惱的根本,束縛我們不得出離生死。故佛制此戒。

所以,身為在家弟子,大家應該克己自守,在不應該非時、非處即不恰當的地方行YIN,就是夫妻到了寺廟裡頭也要分開住宿。凡受過菩薩戒的佛弟子,犯了此戒,其所受的惡果,與第一重戒相同。

而第五重就是「不說四眾過」:

戒文雲:「優婆塞〈夷〉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夷〉所有罪過。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夷〉,是名五重。」

什麼是比丘、比丘尼?比丘、比丘尼具三義:一、怖魔。二、乞士。三、破惡法。

怖魔:一人出家受具足戒,魔宮震動,魔王恐怖,故名怖魔。

乞士:上乞諸佛正法,下乞眾生之色食。

破惡法:比丘、比丘尼勤修戒定慧破貪嗔癡惡法,名破惡法。

就是說,不管什麼理由,你都不可以說出家的比丘僧、比丘尼、在家的優婆塞、優婆夷居士,這些四眾佛弟子的所有過失,你不能說,若說就就犯了說四眾過罪,就不是菩薩戒弟子。所以受了戒的人,要做到口業清淨,守口如瓶,不說別人是非長短;改除造口業的習氣,因造口業會引致後患無窮,令人不敢信賴,心生恐懼,甚至與對方結惡緣,其果報是相當嚴重的。

正如古德所說:「病從口入,禍從口出。」一個人他今天犯錯,不等於明天犯錯;他今天雖然犯了錯,但將來還是可以改過的。所以我們要防犯是非,就要做到以下四點:一、不說是非。二、不傳是非。三、不聽是非。四、不打妄語。

古語道:「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們要擇善固執、我們要知錯能改;並且一定要與善知識為伍。

由於四眾弟子,時常來往,如果彼此宣說罪過,就會破壞四眾的和合。故佛制此戒,若犯了此戒,其所得惡果與第一重戒相同。

接著第六重就是「不酤酒戒」:

戒文雲:「優婆塞〈夷〉戒,雖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夷〉,是名六重。」

就是說,受了優婆塞、優婆夷戒以後,即使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也不可以買賣酒類,如果犯了這個戒,當下就失去所受的優婆塞、優婆夷戒,就不能得到煖法,何況是須陀洹乃至是阿那含果?所以這亦是六重戒之一。

而酤酒有兩種意義:一者買酒。二者賣酒。

  我們都知道, 飲酒會亂性,控制不了自己,前人都有飲了酒五戒齊犯的例子,所以身為受戒的菩薩戒弟子,應該停止飲酒;因為酒對身體有很多的壞處,而且可能會做出敗德、亂性、發狂、殺人、放火,破一切戒的事,所以如果學佛之人再買賣酒類,就會殘害到其它眾生;正如《梵網經》所說:「若佛子!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亦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況自飲酒,一切酒不得飲,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

是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受惡果,與第一重戒相同。

六重戒結文雲:「善男子!若受如是優婆塞〈夷〉戒,能至心持,不令毀犯,則能得如是戒果。善男子!優婆塞〈夷〉戒,名為璎珞,名為莊嚴。其香微妙,熏無不遍,遮不善,為善法律。即是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直發是心,尚得如是無量利益,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意思是說:如果受了這些優婆塞、優婆夷的在家菩薩戒,能存著至誠心受持,不使令毀犯戒律,就能獲得持守戒律的好果報。在家的優婆塞男居士,或者是優婆夷女居士所受的這些戒律,就像珠寶串成的璎珞,名為最莊嚴,清淨戒的香氣很微妙,戒香的熏染沒有地方不遍滿,能遮擋不善的惡法,是善好的法律,更加是至高無上微妙法寶的寶藏,是上等種族大姓,是最大寂靜的處所,是如同靈丹妙藥的甘露法味,能生一切善法的田地,能正直發起至誠心,尚且能得到這樣多得無法計量的利益,何況更加能專心一意受持戒律而不毀犯呢?

所以我們受菩薩戒的弟子們,必須以至誠的心來受戒,不要毀戒、犯戒,如果你守戒守得好,將來自然會有好的果報;如果守得不好,將來就必定會得到壞的果報。而且,大家知不知道什麼東西可以遠播呢?可以逆風而走呢?很多的香都是順著風走的,只有一種香,就是戒香──唯有戒香才能逆風而走。我們守戒守得好,就會有戒香,就可以遠播,就可以逆風而走。所以大家一定要守好這個戒。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常一切諸善根(九)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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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們繼續講「二十八輕戒;雖然是輕戒,但是我們不要「以惡小而為之,以善小而不為」啊!所以我們輕戒也要把它當做重戒來想。

二十八條輕罪小戒的第一條──「不供養父母師長戒第一」

戒文雲:「善男子!如佛說言,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不能供養父母、師長,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佛陀制供養父母師長戒的用意:人倫之始,我們這個色身受之於父母,也就是說,父母給我們色身,師長給我們法身慧命,他們對我們都是恩重如山,百千劫報答父母、師長恩德,猶不能盡,所以我們應盡心盡力供養,奉事父母、師長。如果我們受戒後又犯戒,即是得失意罪,善法就不能生起,就會退步墮落,戒行不清淨,造下生死的業因,永劫沉淪。

在淨業「三福」裡頭,第一福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指的是實踐世間的善行。所以大家要知道在世間善之中,首先就是要供養父母、孝順父母、尊敬師長。這是二十八輕中第一個的輕戒。

第二條:耽戀樂於飲酒的輕戒──「耽樂飲酒戒第二」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耽樂飲酒,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佛陀制飲酒戒的用意:因飲酒能傷身體,並能迷魂,麻醉神經線,使人失去理性,甚至發狂發癫,百病叢生,不但不能行道業,連正業亦不能為,所以受戒之人,不可飲酒,飲酒為惡業,自害害人,能破一切淨戒,所以飲酒屬於輕戒。

因此,大家受了菩薩戒後就不能飲酒,不過如果飲酒是為了救度眾生的話,這個時候才能「開」緣,但一般不能隨便開,都要「遮」,遮就是不能犯,即使再輕的戒也不能犯。這個「開、遮、持、犯」前面已經說過了,大家必須要緊記。

第三條:不能瞻顧病苦的輕戒──「不瞻病苦戒第三」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惡心不能瞻視病苦,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有人生病了,優婆塞、優婆夷應該怎麼樣呢?我們應該去看望他,要照顧他、關心他,可是卻因為「惡心」而不肯去。

所謂「惡心」,就是對一些事情不耐煩,譬如見到骯髒、糜爛的病苦之人,連想到不想見,這就叫做「惡心」。這裡的「惡心」,含有憎惡、厭惡,不耐於心三種意義。

而「瞻視」病苦,即是看顧、關心的意思。

《梵網經》雲:「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是第一福田。若父母、師僧、弟子病,諸根不具,百種病苦惱,皆供養令差。」

世間有八種福田:一、佛。二、聖人。三、僧。四、和尚。五、阿阇梨。六、父。七、母。八、病人。

佛、聖人、僧,是敬田。

和尚(受業本師)、阿阇梨(教授威儀)、父、母,是恩田。

病人,是悲田。

如果有人能夠恭敬供養這八種人,就可得到無量福報,所以叫做福田。

此外,瞻視病苦應具五德:一、應知病苦之人,什麼可食,什麼不可食。二、不嫌惡病人的大小便利、吐痰、膿血不淨。三、慈悲探病,不是私意去瞻視病苦。四、能為病苦者調理湯藥。五、能為病苦者說法。

我們前面說了,大慈和大悲都是菩薩的生處,所以當眾生有病時,都要去瞻視,而且瞻視的時候,要具備五德:第一要知道病苦的人有什麼可以吃、什麼可以不吃。第二不要嫌惡病人的大小的便利、吐痰、濃血不淨。第三要以慈悲心探病,而不是私意的去探望、去關心他。第四還可以幫他調理湯藥。第五還能為病苦者說法。這些都是我們瞻視病人的應有的品德,也就是說,我們要給病人啊多點關心、關懷、多點安慰。

佛制瞻視病苦戒的用意:生、老、病、死為四苦,而病苦尤為苦中之苦,最需要他人安慰、關懷、照顧;所以慈悲的佛陀,為拔眾生病苦,特別制定此戒。若受了菩薩戒的優婆塞〈夷〉,犯了此戒,所得罪惡如第一輕戒。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常一切諸善根(十)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接著是第四條:見乞求不給與的輕戒──「見乞不與戒第四」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見有乞者,不能多少隨宜分與,空遣還者,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你見到有乞丐來向你來求乞,你卻不願意隨分施予,令他空手而回,這就是犯戒。本來出家的比丘也是乞士;這個「乞士」是什麼意思呢?

乞者有三種解釋:一、乞食。二、乞法。三、乞力。

乞食:貧窮者、受傷者、殘廢者、病患者、命苦者,無以自活,而以乞取食物、財物以活命,這類人俗稱為「乞丐」或稱「乞食」。

乞法:根基鈍、愚癡、作惡忏悔之人,乞求佛法,請求開示法義,或者乞求經書、佛像,以為讀誦、供養。

乞力:自己力量不足,請求別人幫助一臂之力,以解其困。

凡有乞於我者,若是善事,都應慈悲心助之;若是惡事相乞,則不得助之,並應以勸止。

佛陀制定見乞不與戒的用意:就是說,受過在家菩薩戒的弟子,應以慈悲為第一,很樂意施予;由於乞食者,多為貧、病、苦、無助之人,所以應該自動地給他們拔苦與樂,這樣才算是一個正信佛子之所為。若乞而不與,令他空手遣還,實在有違背慈悲之心。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受之罪惡如第一輕戒。

接著第五條是:見四眾尊長不承迎禮拜的輕戒──「見四眾尊長不承禮拜戒」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優婆塞〈夷〉等,不起承迎,禮拜、問訊,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什麼是長老、先宿?

長老:「德尊學博曰長,年富齒高曰老。長老者,有修有證,有學問,德高望重名之長老。」

長老有五種:一、戒臘長老。二、法臘長老。三、法性長老。四、學德長老。五、生年長老。

戒臘長老:結夏安居一年為一臘,年老為戒臘長老。

法臘長老:接受各宗正法,出家年久(臘即歲,出家一年為一臘)。

法性長老:道果高超,開悟證果。(聖僧類型)

學德長老:學理深博者。

生年長老:年紀老大。

先宿:對年事較高,而且先受戒的尊稱,並具有道德。

長者:僅限年高有德之優婆塞(夷),對比丘、比丘尼不可稱之。

佛制定見四眾尊長不承禮拜戒的用意:尊賢、敬老,是一種美德,是虛心求法的最佳利益因緣,凡優婆塞(夷)遇見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莅臨,應起身為禮,不得我行我素,坐臥不起,應歡迎接待,奉事四眾尊長,更加應該問訊,五體投地禮拜之。

如果你受了菩薩戒,你很傲慢,你不向這些大德長老禮拜,也不向他請安,你就已經退步了,你就不具備這個菩薩精神。所以我們見到大德長老,就應該要讓座、要禮拜,這是菩薩戒的基本要求。

而且這亦是一種威儀,如果我們不這樣做,我們就會不生善法,而且還會墮落。為什麼呢?因為長老、大德他們有些是戒臘很高,修行很久,而且各有所長;還有長幼有序,是我們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這一點,我們務必要緊記。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常一切諸善根(十一)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而第六條就是:見四眾毀戒心生憍慢的輕戒──「見四眾毀戒心生憍慢戒第六」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夷〉,毀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勝彼,彼不如我。』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我們見到四眾犯戒,內心生起了憍慢的想法,覺得自己守戒守的很好,別人都不如我。這是一個受過菩薩戒的人,不應該犯的過錯。所以,佛制定「見四眾毀戒心生憍慢戒」的用意:就是要我們不要生起憍慢的心;佛說一切因果都是自作自受的,持戒者自然會得到戒果。因此,我們看見四眾犯戒,應該自我警惕,或以慈悲心相待,希望他能夠改過遷善。若生憍慢心,即失戒法,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相同。

接著第七條是:不持守六齋戒日的輕戒──「不持六齋戒第七」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大家知不知道「六齋日」是哪六日呢?六齋日就是:農歷每月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小月二十八、二十九日。在這六齋日中,我們應該怎麼樣啊?就是「持戒」,如果你不持六齋日的戒,也算是犯戒。在家居士受了菩薩戒後,可以在家裡守八關齋戒;當然也可以到寺廟裡頭,讓法師大德為授八關齋戒。

八關齋戒所守的是「八戒」: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YIN。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七、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觀聽。八、不坐臥高廣大床。

再加上「不非時食」,就是「齋」,也就是「過午不食」。

供養三寶:「三寶」就是佛、法、僧,是傳承佛法慧命的法脈,若無三寶的存在,佛法早已在世間消失了。

佛陀制定不持六齋戒的用意:因為佛、法、僧三寶是最尊、最貴的,受完在家菩薩戒的優婆塞(夷),每月的六齋日,應該行持八戒,而且必須供養三寶,故佛制定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如第一輕戒者同。

接著就是第八條:不前往聽講佛法的輕戒──「不往聽法戒第八」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四十裡中有講法處,不能往聽,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你知道有講經法會,但是卻不去聽法;法會有多遠呢?就在四十裡之內;你受了戒之後就一定要去聽法,如果你知道了卻不去聽,就是犯了輕戒。

佛陀制定不往聽法戒的用意,是告訴我們:親近善知識,聽法師講經說法,能使我們得到法義、法益,有利修行,早成道業,故佛制定此戒。所以說,若知道在四十裡以內有講經說法,就必須去聽,若不去聽就是犯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相同。

接著是第九條:受用佛寺僧用物品的輕戒──「受僧用物戒第九」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受招提僧臥具床坐,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如果優婆塞、優婆夷受持在家菩薩戒以後,未經佛寺的僧寶淮許,就受用十方施主所供養僧寶的臥具、床坐,這就是犯戒。

所以,佛陀制定受僧用物戒的用意,是讓我們明白:招提僧臥具、床坐都是「淨物」,都是由十方信施喜捨,優婆塞(夷)若未獲同意而取而自用,就是不敬僧寶,並且使其為難,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受罪惡,與第一輕戒同。

第十條是:飲用有蟲之水的輕戒──「飲蟲水戒第十」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疑水中有蟲,故便飲之,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若因口渴難耐,卻沒有無蟲之水可飲;但必須飲用此水,又疑水中有蟲的時候,應以布囊過濾,而後飲用,過濾後布囊中的水蟲,應放回原水中,不得拋棄在干旱的地上。如果你明知道水裡頭有生命,你仍然把水喝下去,這就是犯戒。

佛陀制定飲蟲水戒的用意:飲用水中蟲,其實就等於殺生、食肉,有違慈悲心,而且對健康有害,對自己、對別人都沒有好處,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常一切諸善根(十二)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而第十一條是:險難處無伴獨行的輕戒──「險難獨行戒第十一」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險難之處,無伴獨行,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什麼是「險難之處」?「險難之處」就是有虎狼猛獸,經常出入之處,或者是土匪、盜賊藏匿的地方,高山險道、急水深潭、溪流等等,都會有危害生命之虞,統稱為「險難之處」。一個受了菩薩戒的人,不應該獨行,應該結伴,否則會引起危險,對自己完全沒有好處,所以這些險難的地方,都不應該隨便去。

佛制定險難獨行戒的用意:受戒完之優婆塞(夷),應荷擔如來慧命,救度眾生,若不顧自身安危,就會招致苦果,對於自己是無益的,所以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

接著是第十二條:獨宿尼庵僧寺的輕戒──「獨宿尼寺戒第十二」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獨宿尼寺,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一個若優婆塞跑到尼寺裡去過夜,在原則上是不可以,當然這個優婆夷,單獨一人在寺廟裡頭住宿,也會有是非,也是不可以的。

佛陀制定獨宿尼寺戒的用意,就是要告誡大家:優婆塞如果獨宿尼寺,為他人所見,易惹譏諷、嘲笑、毀謗而造口業;如果因經常交往而生感情,獨宿尼寺,就容易起YIN心,或犯YIN戒,故優婆塞不得獨宿尼寺。相反地,優婆夷亦因同樣理由,不得獨宿比丘寺院。

所以獨宿尼庵、僧寺,都是犯了輕戒。大家都不要這樣做,因為在戒法裡頭是不允許的。

第十三條是:為錢財打罵人的輕戒──「為財打人戒第十三」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為於財命,打罵奴婢、僮僕、外人,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什麼是「奴婢」「僮僕」與「外人」?

「奴婢」:是無給的奴隸,為本家作務,僅有衣食,而無工資。

「僮僕」:是以工資雇傭其作務。「僮」:為年幼的小孩。「僕」:是年長的男女。

「外人」:不屬於自己家族的人,亦無親族關系。

佛陀制定為財打人的用意:如果是因奴婢、僮僕、外人有意或無意造成過失,使其錢財招致損害,因而生瞋恨心,以手相打,以口相罵,加以責罰。就是「為於財命,打罵奴婢、僮僕、外人」。這些奴婢、僮僕、外人,無非求兩餐、求生存;因為我們是菩薩,菩薩要有慈悲心,所以我們對他們應該善待;如果打人就是身業,罵人就是口業,瞋恚就是意業。三業不淨,就會失去戒德。當下造作生死業因,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

而第十四條是:用殘余食物布施四眾的輕戒──「殘食施四眾戒第十四」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以殘食施於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什麼是「殘食」?「殘食」者:自己或他人食用以後,殘余的食物,如飯、菜、茶、水、果、餅等等。

佛陀制定殘食施四眾的用意:為淨化悭貪愛惜心,以潔淨好食,施與比丘(男眾法師)、比丘尼(女眾法師)、優婆塞(夷),才會得到利益;若以殘食施與,是為失敬,是不應該的,而且更會增長自己悭貪之心,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接著,第十五條:蓄養貓狸的輕戒──「蓄貓狸戒第十五」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蓄貓狸,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大家都知道「貓」,但是知不知道什麼是「狸」?

狸:形狀像狐,體形較小,黑褐色、嘴尖、四肢短、爪銳利、尾長,夜間出外捕食小動物,如雞鴨家禽、性凶惡、喜殺生。

佛制定蓄貓狸的用意,是要告訴我們:貓狸性好殺,若蓄養等於殺生或教他殺,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

而且貓、狸都是吃肉的,你自己不吃肉,卻讓牠們去吃眾生的肉,這也是有違慈悲心的。所以,受了菩薩戒的人不應該養貓狸。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常一切諸善根(十三)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第十六條是:蓄養畜牲禽獸不淨施的輕戒──「蓄養畜獸不淨施戒第十六」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蓄養象、馬、牛、羊、駝驢;一切畜獸,不作淨施未受戒者,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象、馬、牛、羊、駝驢等畜生,你受戒之後就不應該飼養,應該給沒受戒的人飼養,因為這六種動物供給人類勞力、毛皮、食用、服務最多,所以佛陀慈悲,站在眾生生命平等的原則之下,受戒完之優婆塞(夷),自然應該遵循,將這些蓄養的動物送給未受戒的人,自己不得蓄養。如果還要飼養的話,就是犯了輕戒。

佛陀制定此戒的用意,就是要讓我們明白:蓄養畜獸,有礙道業之修持,若畜獸不聽教,常生瞋恚而行打、罵、詛咒,當下造作身、口、意三業,有違背佛陀慈悲教義,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

再來就是第十七條:不積蓄三衣缽杖的輕戒──「不蓄三衣、缽、杖戒第十七」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不儲蓄僧伽梨、衣、缽、錫杖,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在家的菩薩受了戒以後,不應該儲備出家僧尼所用的衣物,如三衣、缽、錫杖等,如果你存放了,就是不應該的,就是犯了輕戒。

比丘、比丘尼應具備六物:一、僧伽梨。二、郁多羅僧。三、安陀會。四、鐵多羅。五、尼師壇。六、濾水囊。

僧伽梨:九條乃至二十五條的大衣。

郁多羅僧:七條的中衣。

安陀會:五條的下衣。

鐵多羅:即是鐵缽。

尼師壇:坐臥用具。

  濾水囊:用為濾水,防止飲水中之蟲。

  佛陀制定不蓄三衣、缽、杖戒的用意:出家二眾,已捨家財,不為營利事業,所需三衣六物、錫杖等,優婆塞(夷)應為供養(儲蓄),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所以這一條戒,大家也要緊守。

接著是第十八條:作田不求淨水或者種陸地處的輕戒──「作田不求淨水、陸種處戒第十八」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雖為身命,須田作者,不求淨水,及陸種處,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在家的菩薩如果為了維持生活的需要耕田,做農民,而不用沒有蟲的清淨水來灌溉,或者種在陸地干旱處,這位優婆塞、優婆夷就是得了失意罪,因為用不清淨的水來灌溉,水中有很多的蟲類或微生物,可能無形中就殺了生,當然我們在香港耕種的機會很少,而且不是有心去殺,但這也算是殺生;殺生就是犯戒。

所以佛陀制此戒的用意,就是要我們知道:殺生就是犯戒,雖然不是有心殺,其因果亦然,若為自身活命而殺生,有失去生命平等的慈悲教義,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接著是第十九條:市場貿易販賣斗秤不公平的輕戒──「市場販賣斗秤不平戒第十九」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為於身命,若作市易,斗秤賣物,一說價已,不得前卻,捨賤取貴。斗秤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應語令平。若不如是,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這個怎麼說呢?很簡單,就是你在在做生意的時候,原本跟人家已講好了價錢,你卻不賣了,因為另外一個人,給了你更高的價錢,你就不顧道義,賣給了這個人。這個也是一個受了菩薩戒的人,不應該有做的,這也是一個輕戒。

  佛制此戒的用意:受了菩薩戒之優婆塞(夷),無論賣物,或向人買物,以斗秤稱量,或者講定價錢時,都應直心賣買,才不會造業,而且更是道義和責任,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者,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所以這一點,大家也要緊守,就是要公平、公正。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十四)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接著第二十條,就是:不適合的時間處所行YIN欲的輕戒──「非時非處行YIN戒第二十」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於非處、非時行欲,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什麼是「非處行欲」與「非時行欲」?

「非處行欲」:受過在家菩薩戒的優婆塞(夷),夫妻行欲雖不犯邪YIN罪,但不適當的處所,即使是夫妻亦不得行欲,如夫妻共宿佛教寺院、尼庵道場,就不得行欲,甚至不得同房。又如在路邊、塔邊、祠邊、法會之處,亦不得行欲。還有在佛堂供奉佛像,及懸掛佛像的任何地方,都不可行欲,如果在不得行欲的地方而行欲,雖然是夫妻,也屬於邪YIN,犯邪YIN戒。

「非時行欲」:受戒後的優婆塞(夷),於佛誕日、菩薩生日、佛涅槃日不得行欲。還有在六齋日不得行欲。父母壽誕日、或哀喪日、及母難日,均不得行欲,如果在這些日子裡行欲,也是犯了邪YIN罪。

佛陀制定此戒的用意,是讓我們知道:「禮」,是佛法的善法之一,為持戒的道途,若於非處、非時行欲,即與禮相違,敗壞道德,而且有傷戒體,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再下來是第二十一條:商賈買賣不輸繳官稅的輕戒──「商賈不輸官稅戒第二十一」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商估販賣,不輸官稅,盜棄去者,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什麼是商、估、販、賣?以下為大家簡單解釋一下:

商,是直接經營生意。估,是中間商人,如批發商等。販,是經營運輸業的,或者是做貿易業的人。賣,是公司、工廠生產商品出售。

商、估、販、賣這四項商業行為是大概的分類;擴展來說,則包括一切買賣行為。

社會上的逃漏、稅捐,一般市民都不允許,何況是受了戒的戒的優婆塞(夷)?受了戒的優婆塞(夷),既不能以多報少,虛報稅額,更不能偷報稅額,否則便犯了妄語戒、偷盜戒。

佛陀制此戒的用意:佛弟子受了菩薩戒,若不交稅或逃稅,就等於犯了妄語戒、偷盜戒,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而第二十二條是:違犯國家法律制度的輕戒──「犯國制戒第二十二」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犯國制,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菩薩戒要求我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如果你受戒後又犯了國法,就會失去了受戒的功,而且這也是國法所不容;要知道佛教的戒律比國法的要求還要高,所以我們要自覺、自律,不應該犯戒。

佛陀制此戒的用意:受過在家菩薩戒的優婆塞(夷),仍是國民的一份子,仍享有國民的權利,也有應盡的義務,而遵守國制,是義務之一,為了不與眾生相離,有利於弘揚佛法,所以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接著第二十三條是:得新食品不先供養三寶的輕戒──「得新食不先供三寶戒第二十三」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蓏、菜、茹,不先奉獻供養三寶,先自受者,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你今天煮好了飯菜,不先供養三寶,自己就先吃了,這也是菩薩戒所不容許的,所以,當我們獲得新鮮的稻米、水果、蓏類、蔬菜、菇類,都要先供養佛、法、僧三寶,然而才受用;如果不這樣做的話,就會退失,墮落,而且戒行也不清淨。

佛經雲:「三寶是出離生死痛苦之橋梁,得到安樂涅槃之寶筏,三寶出現世間,利樂眾生,功德寶山,巍巍無比。一切眾生,受煩惱業障,沉淪苦海,生死無窮,三寶出現世間,作大船師,能截斷愛河,超升覺悟彼岸,是故三寶恩難報也。」

佛陀制此戒的用意,是讓我們明白:將新出的蔬菜、水果奉獻供養三寶,是表示對三寶的崇敬,是為種功德福田,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我們要渡過生死苦海的橋梁,要脫離三界之苦,不再流轉生死,輪回受報,必須仰仗三寶的功德,所以凡得到新鮮的食物,都應該先供養三寶。

接著是第二十四條:僧尼不聽許就擅自說法的輕戒──「僧不聽說法辄自作戒第二十四」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僧不聽說法、贊歎、辄自作者,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這個怎麼說呢?就是說,你受了菩薩戒以後,如果未得到比丘僧、比丘尼僧的聽許就擅自講說佛法,這也是對三寶不恭敬、不尊重,所以,這也是菩薩戒弟子不應該做的。當然居士也可以講法,但是必須得到出家人也就是僧、尼的允許才可以,所以這是第二十四條,也是二十八輕中的一個輕戒。

佛陀制此戒的用意:不聽優婆塞(夷)說法,是為了防止惑亂眾生,對經教若無徹底的了解,所說就不如法;不聽贊歎,是為了防止增長貢高我慢,認為自己講經說法比法師還要厲害;經過僧寶的勸止,而強自演說,即為犯戒,所以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戒為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十五)

──西方寺傳授三皈五戒暨在家菩薩戒

        寬運法師說戒開示

而第二十六條:供僧飲食不公平分的輕戒──「僧食不公平分戒第二十六」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僧中付食,若偏為師,選擇美好,過分與者,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受了菩薩戒以後,到僧團中去供養飲食,如果你偏心自己所尊敬的師父,特別選擇美好的飲食給他,或者過份的給他,那麼你這位優婆塞、優婆夷就得了失意罪,就不能生起善法,就必定會退步、墮落,這其中有「普同供養」、「利合同均」的意思。所以,我們過堂吃飯也是一樣的,所謂「不別眾食」,大家所分到的食物都是平均的、都是一樣的。

所以,佛陀制此戒的用意,就是教戒我們:供養僧團飲食,若心生偏頗或心不平等,就會造成自他障道的因緣,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接著第二十七條是:養蠶煮繭抽絲的輕戒──「養蠶戒第二十七」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若養蠶者,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這一條是在家的「養蠶戒」,就是說,受了菩薩戒以後,如果還做養蠶、煮蠶、抽絲,這實在有違慈悲心,所以,這位優婆塞、優婆夷就得了失意罪,就不能生起善法;這是戒法所不容許的,所以,我們受了戒就不要從事這些行業。

佛陀制此戒的用意:養蠶雖然被一般人視為生產事業,但以佛教看來,實在是殺生之行,有違於慈悲教義,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

最後一條就是第二十八條:行路見病人不救助而捨去的輕戒──「行路見病捨去戒第二十八」

戒文雲:「若優婆塞〈夷〉,受持戒已,行路之時,遇見病者,不往瞻視,為作方便,付囑所在,而捨去者,是優婆塞〈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就是說,你受了菩薩戒之後,如果在行走途中遇見無人照顧的病人,你應該去瞻視照顧,伸出援助之手,為他做些方便的救護,並且想辦法幫助他,但是你卻捨去不顧,這就得了失意罪,不生善法,失去了菩薩戒應有的精神。

所以,佛陀制此戒的用意,就是教戒我們:如果我們在行道之時遇見病者,就應前往瞻視,為作方便,付囑所在,這是佛弟子救苦救難應有的義行,若視而不見,置之不顧,毫無憐憫之心,就有違慈悲的教義,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同。所以大家要緊守這個戒。

戒文雲:「善男子!若優婆塞〈夷〉,至心受持如是戒,是人為優婆塞〈夷〉中芬陀利華,優婆塞〈夷〉中微妙上香,優婆塞〈夷〉中清淨蓮華,優婆塞〈夷〉中真實珍寶,優婆塞〈夷〉中丈夫之人。」

意思是說,如果優婆塞或優婆夷,存著至誠心能受持這些在家菩薩戒,這個人就可以稱為優婆塞、優婆夷中的芬陀利白蓮花,是優婆、塞優婆夷中最微妙上等的香氣,是優婆、塞優婆夷中最清淨的蓮花,是優婆塞、優婆夷真正實在的珍寶,也是優婆塞、優婆夷中之大丈夫的人。

可見受戒的功德是多麼大!

戒文雲:「善男子!如佛所說,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名為比丘,在家菩薩名為優婆塞。出家菩薩持出家戒,是為不難,在家菩薩持在家戒,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意思就是說,像佛陀所講,菩薩有二種:第一種是在家菩薩,第二種是出家菩薩。出家菩薩名為比丘、比丘尼菩薩;在家菩薩名為優婆塞、優婆夷菩薩。出家菩薩持出家戒律在清淨的僧團中,是不會太困難的;但是在家菩薩要守持在家的戒律,實在是困難,為什麼呢?因為在家修行的人,被很多惡劣的因緣所纏繞啊!

所謂「出家」:「就是出離在家的生活,修沙門淨行。」如《毗婆娑論》雲:「家者是煩惱因緣,夫出家者為滅垢累,故宜遠離。」《維摩诘經》亦說:「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是出家。」

出家比丘菩薩持戒,是為不難,理由有四種:一者:出家菩薩已無父母、妻子、眷屬之垢累為障。二者:出家菩薩不需經營士、農、工、商各業之利,不受物質、金錢之累障。三者:出家菩薩住於僧團,與淨潔道友為伍,關系單純,不受社會復雜人際關系之累障。四者:日以修道精進為務,不受生活奔波煩惱障,故入道證道較容易。

在家菩薩持在家戒,真是困難,四種理由:一者:在家菩薩有父母、妻子、眷屬之累障。二者:在家菩薩經營士、農、工、商等各業,為物質、金錢所驅策。三者:在家菩薩身居社會,與各色人等為伍,人際關系復雜,是非最多,對道業大受干擾。四者:在家菩薩因俗務糾纏,疏於修道。在家菩薩因障礙多,故持在家戒,甚為困難。

所以說,你們今天能來受戒,實際是非常的不容易,所以跟大家見面的時候我就已經說了,你們應該給自己一點掌聲,在現時比較復雜的社會環境下,你們仍發菩提心來受戒,實在值得贊歎。但是我們受戒就是為了守戒,所以,我希望多給大家一點鼓勵;我們要知道人生無常,我們要珍惜生命,要把修道放在第一位,難得大家發心來受菩薩戒,所以大家受完戒回家以後,應該在每月的初一、十五誦菩薩戒、誦《梵網經》,保養戒體、戒法、戒相、戒行。這是對你們一個基本的要求。而且有空還要多看一些講解在家菩薩戒的開示,從而增長自己的道心,護持戒體之功,認識戒法之德;有時候亦可以去參考些數據,當然最主要的是維持這個初發的菩提心,以成就佛道為目標。大家不是受戒完了就可以,而是要以後繼續誦戒、聽戒、念佛,將一切功德,普皆回向淨土,這才是受戒的根本精神。

今天因為的時間關系,本來這個「六重二十八輕」,要一天、兩天才講得完,現在只是每一個戒條跟大家簡單地講一講,因為等一下大家還要去拜願;拜願也就是忏悔自己的業障,只有忏悔業障後,我們的身心才能清淨;身心清淨了,我們這個戒體才能如法,所以大家要真心誠意,做到身拜佛、口念佛、意念裡面也想著佛;身、口、意三業清淨,才能領受清淨的戒體,同時還要有難得想、殊勝想;今天受戒的因緣確實是非常的不容易,明天我們西方寺廿一天的「華嚴吉祥法會」圓滿;我們都知道《華嚴經》是教我們如何成佛的經典,經中闡述諸佛之本懷,舉出成佛的好處,勸導我們學佛,令生信心,由修因契果,知道必定成佛;經中內容分為「七處九會」,闡述了佛陀在天上人間的七個地方作了九次的佛法宣說;《華嚴經》的境界廣大,原本不是給我們一般凡夫講的,而是講給四十一位法身大士聽的。這四十一位的法身大士,都是過了十信位以上的菩薩,就是說,修行從十信開始,經歷了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五十二個階位,而最終成佛;所謂「破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也就是斷了見思、塵沙、無明三惑而證悟佛果,此三惑是極微細之煩惱,唯有三惑斷盡,方得圓滿成佛。

而成佛之路所踐履的就是菩薩道;菩薩道就是讓我們如何學做菩薩──經中善財童子的五十三參,就是給我們作示現;示范我們如何去實踐菩薩道,而法身大士又是如何地修、如何去學、如何去悟、如何地斷煩惱;讓我們明白到要成為菩薩,首要的條件就是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也就是發菩提心;所以,善財童子就是我們的修行的榜樣。而最後的〈普賢菩薩行願品〉也是我們實踐的楷模;經中說明了成佛必須經歷五十二階個位,我們必須一步一步的修,實在是非常的不容易,所以我們必須以至誠之心來學佛,並以上求下化、自利利他的精神來實踐菩薩道──我們不但自己求生西方淨土,而且希望所有的眾生都能平等得道,我們大家同生極樂國。阿彌陀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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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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