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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越:相依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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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依緣起

問:何謂相依緣起?

答:人在心識中先有一個概念,然後用名言將這概念表達,就成為“名言有”,如一個人的名字。因為我們覺得概念真實,所以便認肯,方便認為“名言有”真實。

這個問題實際上出在相依緣起上。心識與對境相依而成立,即心識依對境而起功能,對境依心識而成顯現(顯現為心識所分別、所認知的狀態)。

業因有:一切由名言概念表達的事物,無非都只是因緣和合而成,所以這一切法,是由因緣而成為有的。

而相依是所謂因緣與因緣所生果(法),彼此相依而成立。由有果法才有因緣之名,便恰如由有子而後始有父名。因此,若將“業因有”的果法與成立它的因緣,放在“相依緣”起來觀察的話,那便依就是由名言而成立,因緣的果法相依而成立的亦無非是名言,這就是相依緣起。

相依緣起的觀修,只要我們找到依因而緣的因是名言,那麼因緣和合的果自然也是名言,所以這裡能證名言有,則證現量即是空了。因為前一次第已將“業因有”。證成了“名言空”。

於因、於緣或於因緣(和合)中先已有果法的自性,那就不能說生起,因為已有即非新生;若本來無果法自性,亦不能說能生起,因為既本無,焉能生起呢?尚若說“亦有亦無、非有非無”,那也不得先起,因為有與無、非有與非無,都是互相違反的狀態,果法的自性不能於這狀態中生起。這就是“業因”的實際觀修。

以相依緣起的層面說,無生、無住、無滅(生無住滅無),是由“業因有”無自性而證成的,而生、住、滅等現象,則已超越名言與業因,變成由相依而成立——我們稱之為“相依有”。只有這樣的建立,修行者在觀修時,才能觀察止觀的所緣境。

一切對境皆依心識而變現,心識則依對境而起分別,這才是相依緣起所現證的決抉。所以在觀修境界中,是“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亦是加行道上的寂止。這時無論內識與對境都不須加以分別,行人所觀證的只是二者的“相依而成有”,而非任何細節。

唯識觀就是在這個層面上的修證,所謂“一切唯心造”。同在這層面上,如果不超越唯識、唯心,就永遠落於相依緣起,所以彌勒瑜伽行與華嚴宗都不以唯識或唯心為止境。

因為“一切唯心造”,其實是成立“相依有”(由心造成的有);“心識變觀”,亦是成立“相依有(由識變觀出來的有)。當這樣成立時,也同時成立了“因緣有”的空性,因為一切說是由因緣而生的果法,無非“心造”無非“識變”,因緣在這時就已經被超越了。

“因緣和合”並不能證成“和合”出來的事物沒有自性。假如“因”有自性、緣有自性,由二者和合出來的事物也一定有自性,所以使先證成因法與緣法都無自性。

由“因緣和合”而無自性,只是由因、由緣、由因緣和合三種情況,都無生起果法自性的可能,從而說果法無自性。所以說:“因緣和合”就等於同時說果法無自性,那只是認知者自己的結論,倘若如是籠統的觀修,則連資糧道都不可得入門。

這一段的意思是說心體本為無,而心識即無始都來的業習(又稱為業因對境的事物)“名言有”。因“名言有”是離於事物本來自性而附加的,所以“業因有”的有也不實存在。其業因有對境“名言有”的和合因緣也不實存在實有,皆是心識的作用,而非心本體。心是不受任何染垢的,光明者,此光明恆許朗照,“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既是依存,就沒有自性,這也是籠統的概念。既然有子,其來源一定有母,所否定的只是母,這個所謂的母即是名言有自性,並不能因此就說那個叫做母親的女人沒有自性。所以,外境依心識而變現,也只能說明我們看出來的對境,則由心識分別而生起的行相,並不足以說明外境事物的本身沒有自性,所以,還須要進一步的觀修證這個無自性。一談到抉擇(如因緣和合),就同時決定了(如和合就自然無自性,相依就自然無自性),那在抉擇而後觀修,觀修而後現證的過程中,觀修根本已無立足之處。倘若持這態度說空性,恐怕也只能停留在概念的層面上。

在相依緣起之中,所證成的是“相依有”,並不是“相依是無自性”,它只證成“相依”所以“業因有”無自性。

歸結起來講,是這樣的次第:抉擇——觀修——決定。這是我們學經論的脈絡,不依這樣的脈絡,恐怕學習經論只是學習了一些名言與概念,看似懂了,實際上還是不能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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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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