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別境五心所
“別境”就是個別著境,即每個心的緣境,也就是著善、著惡的心,進而要造業了。一旦到達“別境”時,那就止也止不住了,就要造業了。別境心所又分為五法:欲、解、念、定、慧。
欲”就是我們的欲望。因為大家皆執著這個色身,所以都希望享樂,這就是樂欲。當我們遇到了自己所喜歡的、心愛的境界,就很希望到這境界當中去,有所作為。這就是要去造業的心。譬如愛財的人,一旦看見了很好的發財機會,就會起發財的欲望心。要發財,則必然要去造作。不去造作,財怎麼能夠到手呢?所以說,這個“欲”是必做之心。
“解”——理解、勝解之意。譬如,理解了在什麼樣的形勢與環境中,怎樣做才能發財,不然的話必遭失敗。這就是說,當他理解了什麼境界對自己有利,事情怎樣辦才能成功,於是就下定決心去做,要他停不干,那是不可能的了。這就是“解”。
“念”就是念念不忘,牢牢記取了成功與失敗的經驗。“定”是專一之意。不是修道入定或戒定慧中的定,而是專注事緣境界,執著不捨,專心致志地去做他的粘著生死的事業,這叫做定。
“慧”是慧黠之意,不是佛法的般若智慧(般若智慧是通達世法與出世法,一切圓融無礙,究竟的智慧),而是世間所說的世智才聰,是他在認為可以做的事業上,了然不疑,從而積累了經驗,即對某種事情怎樣做才能成功,否則就會失敗,這叫做慧。上述就是五個“別境心所”的作用。
假如沒有別境五心,縱然有前面的意、觸、受、想、思善惡之念,也不會成為事實。這個別境五法,不但世間的一切善惡事業需它成就,就是出世修行,也需要此五法,方能夠成就。我們修法欲成大道、欲離生死、欲度眾生同出苦海,這不是“欲”嗎?因欲成道,故先須理解佛說的經義,次須摸清修行的道路,怎樣修才能成功,且收事半功倍之效,而不致走冤枉路,這就是“解”。“念”就是修道要念念不忘,專心致志地將整個身心撲在道業上。不論修什麼法,皆要朝於斯,夕於斯,流離於斯,顛沛於斯,念念不忘地修去,才能成就。念佛的人不是說二六時中都要執持名號,不可稍懈嗎?所謂二六時中,即二六一十二個時辰,也就是二十四小時,須將這佛號時時安在妄心中,念念不忘地執持不捨,這樣死心踏地地用功,才能將妄心變成佛心。念佛是在心地上用功夫,是在生死最切近處下手,所以最易成就。任何事業,乃至十法界都是唯心所造,造貪、嗔、癡惡業,就落六道輪回。反之,念佛、念法、念僧就能成佛。所以修法要念念不忘地修,才能有所成就。
至於“定”和“慧”,我們學佛修行的目標是開大智慧成道。要開智慧先須得定,若不得定,對境迷亂,為境牽引,覆障本性,怎能開得出智慧?但是要得定,先須識得一切聲色貨利皆虛幻不實,猶如空花水月不可取、不可得,方能捨之而得定。為捨離幻境,故須戒。戒為定母,慧從定生。戒、定、慧三學是佛教的基礎、根本要理,不可缺少。五別境心所,看起來不是好東西,是造善惡業的禍端,就象前面講五蘊中所說的那樣,雖是造生死業之本,但我們如能善用它,則能用來成就佛道,救度眾生。
摘自《心經抉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