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緣起深般若 第四章 如來藏(3)
3 龍樹說法界
龍樹有一篇《法界贊》,在漢傳佛教中少受重視,宋代施護的翻譯,譯得十分糟糕,滿篇堆砌模稜兩可的陳腔濫調,那應不是施護的錯譯,而是筆受的人根本不去理解頌意,只拿著譯師譯出來的名相來自由發揮,那便等如是他自己的創作,龍樹的頌義,半點也沒有傳達出來。為此,筆者已將之重譯,作為本章附錄,不敢說絲毫無誤,但卻敢保證不失龍樹的頌義。下來所引,即依拙譯。
(附記:弟子邵頌雄告知筆者,龍樹的《法界贊》有異譯,即唐代傳密法入漢土的不空三藏所譯之《百千頌大集經地藏菩薩請問法身贊》,此譯大部份內容同《法界贊》,唯其後多三十余頌說密法修習。由此或可推知,《法界贊》曾被結集入《大集經》內。不空譯較施護譯遠為嚴謹。此外,多出來的三十余頌,其實即是行人觀修《法界贊》的儀軌,依著儀軌生起壇城本尊,復加入圓滿法的修習,如是依《法界贊》作抉擇,復於觀修時生起決定,是即為這些贊頌的內容。)
這篇贊頌,在藏傳佛教中卻深受重視,主張“他空大中觀”的覺囊派,將它當成是根本論典,認為“他空”即是龍樹的見地。格魯派否定“他空”,視之為邪見,當然不認為《法界贊》說的是他空見,至於寧瑪派,則認為龍樹在這篇贊頌雖主要說至相礙緣起,未細說如何離礙始為究竟,但這僅是道次第的問題,不能由此證明龍樹唯說“他空”,因為其實他提到離礙。
在這裡,我們且依《法界贊》的說法來說法界,則可知“如來藏藏識”、“如來藏”、“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等名言差別——很可憐,這些分明是名言分別,如今卻要落於名言分別邊際,來澄清那些唯藉名言而橫加於如來藏上的歪曲與垢障。我們生活的,真是一個名言分別的世界。
在《法界贊》中,一開頭便說,三惡趣有情都住於法界,所以他都對這法界贊禮。
在龍樹時代,這是一個嶄新的概念,那就超越許多外道的層次。他們建立一個令人向往的世界,吸引信眾,這個聖界絕對不同凡間。然而,原來我們這個世界器世界就在法界之內,所以我們實無所往,亦實無另有一個涅槃的住處。
那麼,輪回界跟涅槃界又有甚麼分別呢?
本質沒有分別,都只是這個法身,但是境界卻有分別,清淨時名為涅槃,不淨時名為輪回。所以在第2頌中,龍樹立刻就指出[注15]——
以成一切輪理因 由道次第得清淨
所謂清淨即涅槃 此亦恰恰為法身
一切輪回因(一切不淨)都可以由修學道次第而得清淨,當清淨時即名涅槃,此清淨境即名法身。
他用牛乳與酥酪來比喻。酥酪混和於牛乳中時,只見牛乳不見酥酪,但當牛乳清淨時,酥酪自然顯現,這即如法身混和於煩惱中,只見煩惱纏而不見法身;只見煩惱有情的識境而不見法身此智境,是故唯於一切煩惱皆圓滿清淨時,法界、法身才得離障礙而顯現。
對於這些障礙,他又作譬喻說:將酥油燈放在瓶子裡面,那瓶子就完全障礙了酥油燈的光。假如我們在瓶壁上鑽孔,從那裡鑽,光就自然從那裡射出來,這是法爾、這是本然。這即是說,能離障礙,法身就自然顯現,此時更無須造作。——要造作的,只是如何去鑽穿瓶壁,這便即是道上之所為、道上的修學。
當於無學道上、佛的因地無間道中,行者於修證“金剛喻定”時,有如完全打碎這障礙酥油燈光的瓶,這時候,就周遍一切界而見法身。是故頌言——
無間金剛喻定中 即能除去瓶相礙
剎那光明熾盛燃 周遍一切界耀顯
這便是由相礙緣起來說法身了。
因此,並不是雜染依於清淨心識,也不是阿賴耶與如來藏相對,而是本初清淨的法身受到障礙,這些障礙,在我們,即是所謂貪、嗔、癡等煩惱。
這些煩惱雖然亦無自性,但是卻能起障礙的功能。所以龍樹便以芭蕉作喻——
是故喻此器世間 恰如芭蕉空無實
然而其果卻有實 食時口舌能觸及
我們若能除去煩惱的障礙,便可以見“佛種姓”了,這便即是如來藏。因此接著便有一偈頌說——
如是輪理亦無實 但若除去煩惱殼
其中見佛種姓果 有情普嘗甘露味
除去煩惱殼而見佛種姓(喻如殼中的果實),而且是“有情普嘗甘露味”,這顯然便即是說一切有情都具有如來藏,而如來藏則受煩惱所纏,這便是龍樹時代對如來藏的表達方式。
這也是我們於上來所說的,法身唯藉煩惱纏而顯現。這個法身,從本性清淨這點來說,可以說等同如來藏;但若從修證的角度來說,則如來藏便是成就法身時的證智境界(這境界亦即本性清淨的境界)。
所以,龍樹並沒有將煩惱纏與法身截然分之而為二,它們可比喻為牛乳,只是智者卻知道牛乳中其實有酥酪,因此二者其實非一非異。
由是法身便不是一個可以離器世間而獨立自存的本體 (法界不是,如來藏當然更加不是)。所以龍樹說——
法界不可說為自 既非是男亦非女
有情超越思議法 如何能說為自我
由煩惱纏而顯現出來的情器世界,有男女等種種分別,但這一切分別其實只是名言。情器所依的法界,如何能說它是男是女,因為它根本“不可說為自”,連自性都沒有,焉能落於種種分別的邊際。所以落於分別的一切法,都是“思議法”(分別即是思議)。超越思議,即一切分別都泯滅,由是有情即現證“無我”,因為“我,即由分別而成立。
不但自我,一切法亦無自我。因為所謂自我,其實只是將一切法歸於煩惱纏,這時候成立的便是識境。在識境中,一切法都說為有自我,但當將一切法歸於法身時,它們便只是法界的自顯現,法界既不能說為自,一切法自然也就沒有自我,這便即是智境,亦可說之為如來藏。
龍樹因此用印度的一種鹳鳥來作譬喻。這種鹳鳥於飲牛乳時,可以濾去乳中的水份,只飲乳份。這就即如行者觀修,對境雖然是識境,可是行者卻能現證受識境覆藏的智境。龍樹的頌說——
此如水乳相混和 置於同一器皿內
鹳唯飲乳不飲水 於轉依因即此喻
煩惱所纏本覺智 於一身中同得見
瑜伽行者唯取智 而留無明於其外
這真是一個很好的譬喻。由這個譬喻,就明白為甚麼在相礙緣起中即可觸證真如。對觀修的人來說,識境雖然與智境相礙(無明與智相礙),但觀修的人卻可以取智而不取識,一如鹳鳥的取乳不取水。所以並非真的有一個“煩惱殼”要敲碎,然後才能現見如來藏、才能現見法身、才能現見法界。智境藉識境而成顯現,行者並非須要排除這些顯現(而且一排除便錯,有如西諺所雲:倒污水的同時,也倒掉盤中的孩子),恰恰相反,行者正須憑藉著這些顯現,然後才能現證識境中含藏著的智境。
此即如龍樹頌雲——
佛種涅槃淨與常 皆依法界而為基
未熟歸之為二我 瑜伽行者住無二
佛種(如來藏)、涅槃、清淨、恆常,都是法界的智境,因此說它們“皆依法界而為基”,這些智境不顯現,但藉識境而成顯現,由是未成熟的有情眾,便執持識境而成立“人我”、“法我”,唯瑜伽行者則能於識境中住入智境,由是無此“二我”——也即是住入法身常、樂、我、淨的境界。
在修學的層次上龍樹以月為喻,概括地前至初地、初地至十地以前、十地至無間道,三個層次的修學。這比喻,上來已約略提過,現在則可說得較詳細一些。
這裡一共有三首偈頌。初頌雲——
恰如天際蒼黃月 赤裸見於十四夜
於彼發心趨道者 法身亦得赤裸見
這裡說的,是初地以前,包括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上的行人。他們不能見到十五夜的滿月,但是卻能見到十四夜赤裸的月。所謂赤裸,即喻如脫離識境相礙的智境。然而其時實未離相礙,只是透過相礙而見,因此龍樹便用“蒼黃”來形容這時所見的月相(智境相)。
這時的境界,也可以說,有如鑽穿藏著酥油燈的瓶壁,只穿一孔,行者乍見燈光。
次頌雲——
恰如新月於天際 見其增長漸增長
於彼已登地位者 得見法身漸增長
這裡說的,是見道初地至修道十地的修學。這一階段,法身如由上弦月而至滿月,漸見增長。當然,此際並非真的是法身增長,只是因為行者漸離障礙,由是便如法身漸見增長。關於這些,我們於上來亦已說過,修道上九個地位的菩薩修學,其實都可概括為修證離礙。在彌勒瑜伽行,即是觀修勝義無自性性。
末頌雲——
恰如十五朦胧夜 月已圓滿無有缺
於彼已登極地者 法身圓滿光澄澈
這裡說的,是十地至無間道上行人的修學。因為尚未成佛,所以龍樹便用“朦胧夜”來形容修學的背景。行者已現證滿月,即已現證圓滿法身。法身雖然光明,但是卻仍未能周遍(所以朦胧),此即尚未能究竟現證大平等性。
龍樹於《法界贊》中之所說次第,即到此為止。整體而言,無非都是於相礙緣起中修證離相礙。是故龍樹亦有概括性的一頌——
於心究竟清淨時 輪回籠破無局限
於彼妙蓮花座上 相當地位彼承擔
無局限,當然便即是離相礙。由離礙程度,即決定行者的地位。及至究竟離礙,則自然周遍一切界。此即如上來曾引述過的偈頌說——
無間金剛喻定中 即能除去瓶相礙
剎那光明熾盛燃 周遍一切界耀顯
但我們卻須知道,所謂光明熾盛,所謂周遍一切界,都無非是行者所現證的智境,這現證可名為智覺,與凡夫的識覺互成相礙。可是,假如局限於一器世間中來說,智覺的所緣境跟識覺的所緣境便實無有分別,因為分別不在於所緣境,而在於智與識。因此釋迦成佛之後在我們這個世間,我們之所見便亦即是他之所見,只不過我們是執著二取與名言來看待世間,而釋迦則離二取名言、見一切法實相。
周遍法界有無量無邊、過於恆河沙數的器世間,每一個世間都充滿生機,這些生機,依有情來說即是大樂,依法身來說便是大悲;每一個世間都有它們自己的煩惱,依法界來說,一切不同形態、不同建立的煩惱,無非都只是法身的自顯現,因為智境須藉識境而顯現、法身須藉煩惱纏而顯現、自性清淨心須藉阿賴耶識而顯現、如來藏須藉阿賴耶而顯現、法界須藉煩惱而顯現。
這一切,龍樹喻譬如水,於夏日中說水暖、於冬日中說水冷,而其水則同一,所以同一法界,佛可見其清淨,而我們凡夫則見其煩惱。他說——
此可譬如夏日水 是可說之為溫暖
此水若然於冬日 則可說其為寒冷
被誘入於煩惱網 由是得名為有情
於中能離煩惱境 是即尊稱為佛陀
因此一切器世間不離法界、一切有情不離法身;法界周遍一切器世間、法身亦周遍一切有情世間。亦即——法身唯藉有情而自顯現;法界唯藉器世間而自顯現。
這就即是龍樹所說的中道。
對於龍樹的中道,如果光從“勝義空、世俗有”去了解,或說“無自性的緣起與緣起的空性相成”,無非都是名言,實非龍樹的意旨。
龍樹在《法界贊》中是這樣說中道的——
以兔角喻牛角喻 此為如來所現證
是故於彼一切法 除中道外無所有
這即是說,唯能由中道成立一切法。而此中道,則可由兔角喻與牛角喻而現證。[注16]
我們且看看這兩個喻。於兔角喻,頌言——
兔頭上角為譬喻 除妄想外無所有
見一切法皆如是 唯妄想而非為有
這即是說識境無所有。因為識覺即是妄想(虛妄分別),由妄想所成為有的,唯是識境,對識覺來說,這識境可以說為有(虛妄分別有),但其實所謂“有”者,無非只是妄想,有如妄想兔頭上有角。(在實際觀修上,寧瑪派又將“兔角喻”建立為非識境,此次第較深,在此不擬述說。)
於牛角喻,有二頌言——
非由實有極微成 是故牛角亦不見
以極微既無所有 極微成者焉成有
以其由緣起而生 以其由緣起而滅
故無一法可為有 童蒙妄想焉成有
這裡說的是智境,智境亦無所有。智境由智覺而成,行者於初地後即能起智覺,但若對智境執之為實境,那就有如執牛頭上角為實有。一切法緣生緣滅,非由極微所成,所以觀修的智境實亦緣生緣滅,行人必須於智境中觀察重重緣起,才能現證無一法可以為有。
龍樹說,這二者即是釋迎的現證,由前者知妄想為識境,證人我空;由後者知無所有為智境,證法我空,由是他才轉*輪說緣起法。
頌中末後一句,指落於智境的人為“童蒙”、落於識境的人是“妄想”,但童蒙之想其實亦可說為妄想,因為行者若一旦執持智境,例如初地菩薩執持真如,則智境實亦變成識境,因為智境唯藉識境而顯現,凡有所執,無非執其顯現,這顯現便即是識境。
所以龍樹的中道,實在是識境與智境相成(雙運)。透過識境而現觀智境,同時於智境上現觀識境,如是重重悟入緣起,復重重超越緣起,於悟入與超越時,即現證中道。
這裡所說的智境與識境,由基來說,可以說為空性與物性;由道來說,可以說為法性與法;由果來說,可以說為如來藏與阿賴耶。
於實際觀修中,亦必須將層層智境建立為識境,然後才能加以層層觀察,因為凡觀察必依心識,必依識覺,當依於識時,便即是將所緣境建立為一重緣起有,復由觀察而起智覺,由是始生一重超越識境的智境。必須這樣才是實際的觀修,而不是但落於名言中求理解的虛妄分別。
若將這樣的觀修境界說為“空有雙運”,亦無不可,但卻必須知道,空與有並非居於同一緣起層次,此由上來所說即可知,識境與智境不能同居一個層次。若於彌勒瑜伽行,即是遍計自性相與依他起相不能同一層次。識境與遍計即是兔角喻、智境與依他即是牛角喻。
“除中道外無所有”,所以一切有,都只是“中道有”,這即是勝義的世俗、世俗的勝義。
因此龍樹有頌說——
莊嚴住者具力尊 及宏麗色究竟天
連同心識此三者 可合為一我敢說
具力尊即是身、色究竟天即是界、心識即是智,此三者無有分別,故說“可合為一”。當於究竟離礙時,法身依然要藉身、智、界而成顯現。如來的身智界可呈現為報土,亦可呈現為一切情器世界,但這又有甚麼分別呢?一切顯現無非只是“中道有”,所謂淨土與穢土,只是我們背離中道的虛妄分別,這就是龍樹所說的“未熟唯依於識覺”。
所以龍樹熱切地贊頌法界說——
究竟周遍一切邊 噫彼蓮花億萬千
朵朵含藏鮮花藥 辦辦光明寶莊嚴
一切情器世界都是蓮花世界,因為它是法界的周遍自顯現,即是法身自顯現。是故結頌言——
有情性實離諸色 由受局限而成界
此即勝義菩提心 法身遠離一切礙
於見法身清淨時 此即轉依智慧海
能滿一切有情願 無價寶珠深海內
於智慧海中依然有能利益有情的寶珠,這便可譬喻為龍樹中道。
龍樹中道,其實於五地始能悟入。所以在說十地與法身的諸偈頌中,龍樹如是說第五難勝地——
通達智與世間明 非唯一趣住禅境
難淨世染亦消除 是故名為難勝地
這地位上菩薩的修習,是於禅定中不遣世智(識覺),而且於行持中亦須通達聲明、因明、工巧明、醫方明等,這亦包括咒術、方術種種,在古代,甚至包括煉金術的研究。何以在禅觀以外還須要通達這些世間事務呢?這就即是將一切“外明”都視為佛智藉識而顯現、法身藉煩惱而顯現,倘若因其為“外”即不去加以了解,那就是只持於智、只持於智境、只持於法身與法界,由是即離中道,而且其所證智尋且又退轉為識。
《大般涅槃經》說——
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注17]
其實便亦即是這個意思。在這裡的“我”,是指法身,如來藏是法身的智境,而“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則正是藉識境而顯現的智境。
所以這個“我”,並不是為了遷就外道而說,既說,亦從來未有將之與世間的因緣法混同,在因緣的層次上說之為“真常”。
這個“我”,可說為“一切眾生有如來藏”。此即說智境不離識境而成顯現,識境顯現亦從未離開過智境,而智境則並未因此而有任何變異。
因此,《大般涅槃經》說——
所有種種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皆是佛說,非外道說。
有人認為這是“過去佛所說”,不過流傳久了,走了樣,才成為外道說。這樣的理解,未免太過不了解如來藏,難怪就會說如來藏是建立為眾生的清淨因。
因為法身唯藉煩惱而成顯現,所以異論、咒術等等顯現,便都即是佛的法身現為煩惱相,《大涅槃經》正是由此層面而說,其意趣等同《維摩經》所言——
於是維摩诘問文殊師利:何等為如來種?
文殊師利言:有身為種、無明有愛為種、貪恚癡為種、四顛倒為種、五蓋為種、六入為種、七識處為種、九惱處為種、十不善道為種。以要言之,六十二[外道]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注18]
一切煩惱都是佛種(如來種),自然即是:一切煩惱都是如來藏、都是法身。是故種種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等煩惱相,“皆是佛說”,因為這一切都是佛智藉煩惱而成自顯現。
那麼,有情如何能透過煩惱纏來見本初清淨法身呢?
《法界贊》有頌雲——
由思於我及我所 由思名言及其基
即由大種和合等 施設四種戲論義
此即是說,行者須知於煩惱纏有四種戲論,那就是:我、我所、名言、名言基。
“我”,由大種和合而成,那即是業因緣起,由觀察此緣起,便可去除“我”這戲論。
接著,龍樹以兔角喻來說“我所”。我所如兔角,本無所有,由妄想而成為有,這即是識境,因此可以用相依緣起來去除識覺戲論。說相依,即是說識覺依心識而妄想建立。
然後是牛角喻,這則是針對“名言”。牛角不是由妄想而成,但卻由名言而成顯現,因此,可以悟入相對緣起而證其無自性,這裡的相對,是名言與真實的相對,亦即戲論與真如相對。由觀察極微無自性,是故決定由極微而成的牛角亦無自性,這觀察實在可以通於一切名言法,亦即是觀察名言與真實,因為“極微”其實亦是名言。
最後一種戲論,是名言所依基,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可以說蘊、處、界皆為其所依,《法界贊》因此便分別說色、聲、香、味、觸、法等外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等內六入,以及其六識等,即遍十八界而說。於此不擬詳說,讀者可以自行參閱原頌。
龍樹於說此時,著重說明一點:不能說“以識為因”生起外六入。譬如說以鼻識為因然後生起“香”,那麼,法界便變成是“香界”。因此,“以識為因”便即是戲論。
在這裡,可以說,後起的唯識實在與龍樹的觀點不同,一切外境唯識變現,那即是以識為因。不同的緣故,是由於龍樹著重於般若波羅蜜多的體性,彌勒瑜伽行則著重般若波羅蜜多的行相。著重體性,是故可以凡行相都置之於緣起上,現證其無自性;著重行相,便須將識境加以內外觀察,這時候,識就自然成為識境的因。
比較起來,龍樹的觀行可以說為頓,而彌勒的觀行則可說為漸。所以二者的差別,亦可說為頓漸的不同。不過卻亦須知,龍樹的頓,只利於悟入,而彌勒的漸,卻利於現證。瑜伽行中觀將心識建立為壇城,壇城則攝集一切法界功德,那雖依然是以識為因,但這心識於觀修時則實已等於法身(例如修“迎智尊”),這就即是依龍樹的中道(智境與識境雙運)來觀修瑜伽行。
瑜伽行中觀於正式觀修前,須先依“九種住心”來作“三等持”。這三等持,目的即在於令行者能將心識等同於法身,也即是說,此時的心識已經是不離煩惱纏的如來藏,這即是心識的實際狀況。因此,如來藏絕對不是一切有情可以成佛的唯一清淨因,它實在是實際觀修的顯現基。
這樣的建立,既符合龍樹的中道,亦符合彌勒的瑜伽行,是故才稱為瑜伽行中觀。如今有些學人,認為瑜伽行中觀即是密宗,密宗偏向於神秘,所以有外道的傾向,那是根本誤解了壇城建立的意趣。有人甚至輕率地說,瑜伽行中觀理論基礎薄弱,不堪一擊,由是印度佛教才會受外道摧滅。這些學者不知到底有沒有讀過密續。隨口誹撥,即是對讀者不負責任。
龍樹所說的這四重戲論,實都由相礙緣起加以遣除,以名言顯現基即是心識,以心識為因即是戲論,這戲論實可看成是煩惱纏對如來藏的相礙,行者只須認識相礙,戲論即可遣除。這便即是透過煩惱纏來看如來藏,亦即初地菩薩的現證。頌雲——
佛以十力助未熟 加持力似月離礙
然彼若受煩惱纏 是即不能見如來
此中所說的“如來”,應該即是如來藏、法身。
注釋
15 下來引頌依拙譯,詳見本章附錄。
16 《楞伽》亦有言(依拙譯):
“世尊告言:大慧,有一類外道,溺於無有,依彼見地,斷言一切法自性隨因壞而無有,即以此分別見而謂兔角無有,彼等乃說一切法無有如兔角。復次,大慧,又有一類外道,見大種、求那、極微,實境 (dravya)、形與位等諸法差別有,故執著於兔無有角而牛有角。
是故大慧,彼等墮入二見而不能了達唯心,彼等欲分別自心[所成]之外境。大慧,身及資具,與所住處,實唯分別而成為有。……
爾時世尊復說與大慧言:菩薩摩诃薩,大慧,須離兔角與牛角、色與空等分別想。如是,大慧,汝與諸菩薩當思維自心所現分別之自性,則當入諸菩薩地,宣說彼等於自心顯現中之觀修法。”
西方學者Chr.Lindtner,於Nagarjuniana:Studies in the Writings and Philosophy of Nagarjuna一書中,提出龍樹造諸論著時,應已熟知當時尚為口傳的《楞伽》經義,即於《中論》,亦引用《楞伽》偈頌五次。此《法界贊》所說“兔角”、“牛角”喻,應亦出自《楞伽》。
17 大正·十二,no.374,頁407b。
18 大正·十四,no.475,頁54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