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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山·紫虛居士:以佛法闡釋瀕死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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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佛法闡釋瀕死現象

藥師山紫虛居士

  壹、前言

  人在肉體死亡以後是否就如燈滅一樣,一切化為烏有或尚遺留一些東西(例如靈魂或神識之類),這些問題自古以來就有不同的看法,堅持人死後斷滅的一些科學家們,就要求神識論者拿出死後尚有「生命」存在的證據,但到目前為止,持死後尚有神識的人士(包括各宗教界在內)似乎提不出科學家們所要求的「證據」,這些證據必須合乎傳統科學上的要求:包括可由人之感官或儀器測知,且可由不同的人,在不同時間或不同地方重復測得。但筆者認為,對精神類生命(例如靈魂、神識等)的感知與人心的狀況有關,而人心的狀況因人而異,我們沒有方法(除了某些修行法門)建立相同的「心的狀態」;因此,傳統科學上,在「相同條件下」可重復實驗以取得同樣的證據,對精神類生命的研究就不可行。在佛教修行上有很多「內證」的方法,由此修得「神通」就可以了知佛菩薩及鬼神之類的精神生命,也可以了知各種生命間的「輪回」現象,但很可惜的是這些「內證」的方法,必須基於「信心」起修後才可能有成就,對一般不相信的人實在很難提供其可覺知(包括眼見、耳聞、意知等)的「證據」。盡管如此,最近半個世紀以來,西方的研究者,包括心理學家、超心理學家、精神科醫師、宗教家及靈異學者都不斷在搜集各種「證據」,以證明人在肉體死後尚有「生命」存在。這種證據被稱為「主體證據」或「自覺證據」,這有別於傳統科學家的實驗證據。主體證據是很多人在某一狀態下(例如在瀕臨死亡之際)所具有的「共同」特性,這些人的經歷再經過嚴密的測謊或各種相關的心理測驗後,其真實的描述就是證據。這些人的經歷常留下文字可供判斷分析,有時尚提供一些預示性的信息,後來被事實所證明,還有些「主體證據」的提供者,本身在肉體上或精神上都留有所經歷事件的「痕跡」可作為分析驗證之用。

  本文所要討論的「瀕死現象」就是西方研究者近五十年來經由大量收集歸納後所成的主體證據,這是他們很有成就的一項工作。但西方研究者對這些現象並不知其詳情,不知如何合理的解釋這些現象,本文是筆者以所知的佛法來闡釋他們所研究的瀕死現象;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佛法的正確性與合乎「科學性」。筆者希望藉此增加讀者對佛教的信心,也願以此文提供給一些「生死學」的學者,希望他們能深入佛教的經典去了解佛教對生死問題的精辟見解。

  貳、瀕死的定義

  從前對死亡的定義很簡單,只要心髒停止跳動、呼吸停止、瞳孔放大以及體溫下降就可宣布死亡,但臨床上發現很多「亡者」卻被救活了。在腦波測量儀器發明後,死亡的要求又嚴格一些,除了具備上述的條件外,又要加上腦波圖上呈現「直線」才算「真死亡」,這表示大腦也已經死亡,但實際上卻有不少已「真死亡」的人卻奇跡式地復活了。本文所稱的「瀕死」就是這種神識進入死亡的境界後又復活的人,這些人之中,包括有病危者、植物人、受意外事故的健康人士及自殺的人等,這些瀕死者當中,有人只是昏迷,也有人已停止呼吸和心跳,甚至也有腦波停止者,但他們又不知原因的短暫或長時間的「復活」。在他們「假死」的這段時間內,他們的經歷就是本文所稱的「瀕死經驗」。瀕死者與靈魂脫體或深度夢境的經驗不相同,依筆者的了解,瀕死者的神識是進入佛教所稱的「中陰」狀態,其識能系統通於六道,而靈魂脫體及深度夢境之人,其神識只是在神道教所稱的「陰間」境界(注:佛教中有「入處餓鬼」境界與此相似),神識的識能系統只在人界而已,這些皆是「五蘊身」的現象。瀕死之人與真死之人不同,前者未經過「五蘊四大分解」的過程(詳見西藏生死書及藥師山通訊),只是第六識「誤判」以為已死亡,但第八識「知道」尚未死亡,知道腦的狀況尚可修復。

  參、以佛法闡釋瀕死經驗

  瀕死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經驗,就是主觀的覺得自己已處於死亡狀況,這可能是聽到醫護人員的宣告所致,因為據研究報告指出,人在死亡過程中,嗅覺、味覺與觸覺先消失,然後是視覺、聽覺是最後才失去功能,而在救垂危病人之時則呈「逆向現象」,即聽覺先恢復。因此,醫生在宣告病人「死亡」時,「亡者」可能聽覺尚存在,因此會「判斷」自己的死亡。在這種自覺死亡狀態下,瀕死者會有如下各種經歷:

  一、聽到一種不悅耳的聲音,例如刺耳尖銳的笛聲或肅殺的風聲之類。然後迅速進入一個「黑暗區」,例如黑洞、巨獸的嘴巴、陰暗的隧道或地裂開的縫隙之類。 
依筆者的了解,這些黑暗的「色」或刺耳的「聲」等皆是「自心」所現(在名色中),而由五蘊身的眼意識心等所覺知,這是由於第六識誤判死亡後,業力所現的結果,由於業力之不同(即名色中所存的名相不同),故每個人的所知(指眼見、耳聞等)亦不相同。黑暗顯示瀕死者內心對死亡的害怕,這一點似乎大多數人皆相同。

  二、看見(或感覺)自己脫出體外,脫體之處可能由頭、臍或全身各處,因人而異,依筆者的了解這是瀕死者誤判死亡後,內心要脫此肉體,因而產生「四蘊離體」的現象(西方人稱靈魂脫體)。由於不是真死,五蘊中的「識蘊」未離體。(注:人死後,是五蘊分解而不是離體,在此只為方便說明而已,詳細請參考藥師山通訊)。

  三、遇見已亡故的親人或朋友。這一點研究者曾詳加分析,結果顯示,瀕死者所見之人大多為已經亡故的人,而常人昏迷所見者則以活人占多數。此外,瀕死者對「接他的人」感到很高興,而常人短暫昏迷者則對這些人感到害怕(這些都由腦波觀測得知)。依筆者的了解,這是神識自己的妄覺占多數。

  四、聽到一個說話聲來自一個發光的人,說話聲是有音無詞,聽不出所說之內容。依筆者之了解,發光人及聲音皆是自己的第八識所顯現,而由瀕死者的色蘊或受蘊產生覺知。

  五、全景展現一生的情景,瀕死者會看到類似電影片中全景影片一樣,在全景的銀幕上放映他一生的經歷,放映速度非常的快速。且這些展現都具如同實際的狀況,包括有色彩、動作、時空、情緒、思惟等。這種映現分為逆時與順時兩種,前者之圖像由近期推展到記憶的童年,而後者由童年推進到晚年。瀕死者在「觀景」之際,對自己一生的功過會作迅速的「自我批判」。並且在其他方面會伴生各種「審判」方式,例如會自己覺得站在「業鏡」之前或走在細窄的橋上或站在審判秤上等,而且最特別的是各種宗教的信仰者所面臨的是此宗教特有的審判方式。依筆者的了解,這種現象是第六識以為自己己經死亡,故將此生存在大腦皮層中的各種紀錄「回收」到「名色」的紀錄中之故,在回收的過程中,第六識就覺知到此生的各種經歷。 
至於出現「自我批判」及各種業境,依筆者的了解,這是因為在經歷無窮世的輪回中,人的心中大多具有一個「善惡的標准」,相信宗教的人則心中有「宗教善惡的認知」,在瀕死之際,心中的「善惡」標准就主導人的心境,因而有這些自我批判及業境。依筆者的了解,也有少數人,累生累世大多行惡心惡業,心中充滿惡念而沒有「善惡」標准,這些人在瀕死之際通常不會有「自我批判」的業境出現,這些人將會轉入「魔道」成為魔子魔民,他們心中充滿無盡的奸詐打殺之念,永遠沈淪在黑暗的痛苦之中,處境更是可憐。

  六、瀕死者會感覺到障礙物,此障礙物因人而異,包括一扇大門、一條大河、一片深潭、一片茫茫雲霧、一條長橋或是一座高山等,瀕死者遇到障礙物之後大多不敢再往前走。依筆者之了解,此障礙是「中陰境界」的邊緣,過此境界則進入輪回而投生到其他界。有時瀕死者會遇到「亮光」而後隨亮光返回,依筆者了解,此乃瀕死者之第八識在主導其還陽。

  七、拒絕或不情願地往回走。很多瀕死者的報告顯示,在前述的第六項的狀態下,心境大多很安詳快樂,且自在沒有牽掛,因此,大多不願重返人間,依筆者的了解,這是神識在沒有肉身障礙之下,感到「名色」的清淨狀態,因而產生安詳自在與快樂。

  八、決定重返人間的生活,瀕死者在遇到障礙物之時就自覺到有路可返回來,但自在快樂之狀況令他流連忘返,他們大多不情願重回肉身去受束縳,但也許是親情的呼喚、自己有心願未了、或是陽壽未盡等各種原因,瀕死者終於決定重返肉身,於是剎那就覺得被一股力量拉回肉身,瀕死者就「還陽」了,這是第六識的決定。

  肆、結論

  西方研究者所得瀕死經驗的主體證據,以佛教所說的中陰現象來解釋是很清楚的,也由此可看出佛教所說中陰各種現象是真實不虛,這些現象也說明諸法唯識所變的道理。還有一點要特別指出,根據研究者之報告,在瀕死而還陽者當中,有地獄經驗的人不在少數,這些人大多不願重提瀕死的可怕經歷,這些人就是佛教所說業障深重的人。業障深重之人在死亡之際,會受到如前節第五項所說的「自我審判」,又受到中陰各種恐怖的現象所折磨,佛教要大家「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忠告,但願少數不信因果、作惡多端的人仔細想想,不是壞事做盡死了就沒有事,無窮盡的痛苦折磨也許隨著肉身的死亡才開始。

  伍、參考資料

  李安立教授著「生死之間」。(1997年初版 Twenty-two points, plus triple-word-score, plus fifty points for using all my letters. Game’s over. I’m outta here.)。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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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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