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擁有才有資格說「放下」!
---慧光和上開示---
「放下」這二個字常被誤用。
你還沒學習提起,怎麼放下?
舉個例子:諸位努力用功、培養具足福德;現在福德具足了,就應該要放下。因為世間福德不究竟,是生滅法,是生滅的東西。如果我們依止的這個福德,認為能夠幫助我得解脫,那就錯了!因為我們所依靠的那個東西是因緣生,剎那就生滅,沒有真實的,所以今天或許很富有,明天可能破產了!來得快,去得也快,是生滅法。
你要先擁有,才有資格說「我放下」!
什麼都沒有、什麼福報都沒有,放下什麼?沒東西可以放下。所以一開始就說放下!放下!放下到最後連福都不修了,該做的、該修的善行,去利益眾生、培植福德,都不修了,還說:「因為要放下,不要執著,干嘛那麼多執著。」
不對!不對!這就是不解佛法、錯解佛法。
所以我說:放下不是一定就是「放下來」這個動作,有的時候「拿起來」也叫「放下」,但是你拿著這個東西,你擁有了,你不允許捨下,也不對!
這個手要自在,這個手就是你的心,這個手要自在,要提得起來,也要放得下去,這個手才是自在的!這個手只能夠拿起來,或者只能夠放下去---都是殘廢的手、那個心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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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慧光和上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