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時應該擁有何種心態
靈山居士/文
我們忏悔時應該擁有何種心態?這是個老問題。你是否看過一個很流行的視頻,視頻內容是在一個地鐵站,地鐵就要進站之際,站台上一個媽媽推著嬰兒車,車裡是她的寶寶,她因為要在包裡找什麼東西而松開了扶著嬰兒車的手,悲劇發生了,那是個斜坡。車子直接滑了出去。等她反應過來試圖阻止的時候,車子已經掉進地鐵鐵軌裡,地鐵直接從上面開了過去。這真是個悲劇。
想象一下你是那個母親,你會有何種心情,那種無以復加的懊惱,悔恨。在相對的忏悔中這是你應該具有的心態。對你的行為真的感到懊喪——無以復加的懊喪。
對於那些二元染污嚴重的人,相對的忏悔是最適合的方式。絕對的忏悔需要忏悔者的資格較高。忏悔者需要了解無論是忏悔者,忏悔的內容以及忏悔者傷害的眾生,這三者並無絲毫真實的存在。他們只是你塑造的概念。安住於離於任何概念的禅定中,就是最好的究竟忏悔。但我不推薦初學者嘗試這種最好的忏悔。事實上,如果不具備巨大的福德,你沒有機會讓自己進入離於任何概念的禅定。很多人認為自己安住於離於概念的禅定,事實上他們只是用概念塑造出一個離於概念的禅定。用於打擊敵人的武器被敵人反過來用做武器。我不批評這種禅定,對於初學者,這是必經之路。你必須先用概念制造一個禅定,然後你才可能慢慢擁有離於概念的禅定。
對初學者來說,重要的是對自己的錯誤真的感到無以復加的懊悔。你試著想一下自己是那個母親的話,你會懊喪到何等地步。
但有一個問題是,我們很少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懊喪,因為我們不能即時看到我們行為的後果。這讓我們在忏悔時缺乏必要的動力。如果你能清楚的了知自己的每一個行為的後果,你會更有動力去忏悔。通常我們只是在智識上知道一點,但是否真的確信你自己可能都不知道——你的自我會欺騙你。
我們會有僥幸心理,在因果上存有僥幸心理表示我們不懂的因緣果的法則。如果你懂的因緣果,你不會抱有僥幸心理,你知道一杯水裡放進一勺食鹽,水就會無可避免的變鹹。你絕不會僥幸地想:也許水不會變鹹。只要因緣具足,就會出現這樣的結果。水和鹽結合就出現鹽水。你的惡行和適當的因緣結合,就會出現你不想要的結果。因此任何對惡行抱有僥幸心裡的人都只是因為他還沒把舌頭放進鹽水裡面。
請注意,這裡所指的惡行非常復雜。佛教界定惡行並非如基督教的十誡那麼一目了然,在佛教裡,不同的乘對惡行的界定也有很大差異。可以說,越是高的乘要求越高,也越難做到。在大圓滿裡,有二元對立,就被視為惡行(或許我們應該說“染污的行為”更合適)。但在相對較低的乘裡,那些行為上的惡行才被認為是需要避免的。例如殺害眾生,或是與別人的老婆有性行為,或是盜竊,搶劫,惡意欺騙別人,是一般都認可的普世惡行。如果你從事這類惡行,你就較少有機會與佛法結緣。因此小乘要求避免這些惡行。但同樣的行為,在小乘裡受到譴責,大乘有時卻又會用它來作為利益眾生的方式。例如,佛陀在某一世為了利益一個女人而放棄梵行和他行夫妻之事最後令他了悟佛法。因此,殺生,甚至搶劫,欺騙,在大乘裡並不必然就是惡行。在某些時候,如果你只能用搶劫來令某人生起出離心,那麼菩薩應該毫不猶豫的去做。我至今深信密勒日巴的那些搶了他財產的親戚們都是聖者化現。沒有他們,聖者密勒日巴出現的幾率為零。
簡單說:任何鼓勵你的自我令你的自我增長的行為,在大乘來講都是惡行。譬如你出錢建造一所兒童福利院,並為那裡的兒童提供膳食,從一般的觀點來看,少有人認為這是惡行。但若這樣的行為令你自傲,令你自滿,令你的自我非常舒服,尤其是你還是一個大乘的修行者,那麼這樣的行為對你來說就不是善行。客觀上這樣的行為確實有所利益,但對你很不妙,你由於增強了自我而偏離解脫道。是以,這樣的行為屬於惡行。但並非所有此類行為都屬於惡行,端看你在做這些事時的見地與發心。如果你在做這些的同時,了知毫無任何功德存在,也沒有利益者與被利益者。它們都只是你的概念。事後也絲毫沒有被自我轉化。那麼同樣的行為就是真正的善行。
對這些缺乏了解的佛教修行者,往往會不知道自己的過失。現實中,大部分佛教徒認為只有強烈到拿刀砍別人的行為才算惡行。事實上,如果按最高的標准,只要你一起心動念,業就隨之而生,我們每個人都是業力工廠,我們不斷的制造業力。因此不要認為自己很無辜。
如果你不知道你在做什麼,你以什麼樣的動機去做,以及你這樣去做的後果,你當然不會想去避免。因此,知道這些對你會有幫助。
簡單點說:你是否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還是沒有絲毫懊惱?你是在輕輕松松的忏悔還是很沉痛?假如你在忏悔的時候擁有那位母親當時的心情,我想沒有任何業障能夠抵御這樣的忏悔。你是否心懷僥幸?你是否認為自己沒什麼業障?你認為自己是個很好的人?如果是的話,你需要仔細閱讀上面的話。
忏悔不是件愉悅的事,因為你要先認清自己。把裡面隱藏的日常看不見的所有污垢都徹底洗掉。這就是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