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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法師:略說佛制安居的時代意義(普正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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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佛制安居的時代意義

普正法師

四川遂寧廣德寺住持普正

雨季安居(Varsika)是佛制戒律之一。其制定因緣如《五分律》所說:“佛在捨衛城,爾時諸比丘春夏冬一切時游行,蹈殺蟲草擔衣物重疲弊道路。諸居士見,譏诃言:‘此諸外道沙門、婆羅門,尚知三時,夏則安居,眾鳥猶作巢窟住止其中,而諸比丘不知三時,應行不行,常說少欲慈愍護念眾生,而今踐蹈,無仁恻心,無沙門行,破沙門法。’諸長老比丘聞種種诃責,以是白佛,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問諸比丘:‘汝等實爾不?’答言:‘實爾,世尊。’佛種種诃責已,告諸比丘:‘不應一切時游行,犯者突吉羅。’從今聽夏結安居。’”

所謂“三時”,按照玄奘法師的說法,“如來聖教,歲為三時,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熱時也;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雨時也;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寒時也。”按照上述《五分律》的記載,佛陀制定“夏安居”的原因是,比丘們在雨季游行,容易踩殺路上爬行的蟲子,踩斷地面上的草木(印度人認為這也是有命根的),而且道路泥濘,比丘負重行走,容易破壞道路,也就是說,佛陀制定安居戒律,除了慈忍不殺之外,還有保護環境的考慮;有關制定此戒的因緣,《四分律》除了“蹈殺生草木”外,另有“夏月天暴雨水大漲,漂失衣缽、坐具、針筒”的記載,亦即比丘在這個季節出行不安全,容易損失財物甚至危害生命;《十誦律》則單純認為雨季游行會“踐蹋生草,奪諸蟲命”。總起來看,佛初制安居戒律,主要是從比丘雨季出行不合時宜的角度出發的。等到普遍實行安居戒律後,佛陀發現比丘集中修學三個月,不僅可以遠離世人譏嫌,更有利於弟子們的道業進步,如道宣律師所說:“坐夏離三過:一、無事游行,妨修出業;二、損傷物命,違慈實深;三、所為既非,故招世謗。”(《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

佛陀時代雨季安居的困難之一是安居的地方不太好找。按照《四分律》的記載,當時比丘有“露處安居”者,結果三個月下來,因為風吹日曬而“形體黑瘦,皮膚剝裂”,還有在樹上安居者,大小便使得樹神瞋嫌,還有“在無救護處安居為賊劫奪”者,“在冢間安居為非人所惱”者,“在空樹中安居為毒蟲所困”者,“在皮覆屋中安居鼻內生肉”者,這都為佛陀所禁止;還有在樹下、山窟、船上、小屋等處安居者,當時規定山窟、小屋只要“起不礙頭,坐趣容膝,亦足障水雨”就可以了,也有依隨牧牛者、壓油人、砍柴者安居者,他們移動,比丘們也只好跟著移動,固定“依聚落安居”並不是普遍實行的方法,至於建立僧伽藍集中安居更是很多年以後的事情。

當時雨季安居的困難之二是飲食供養不易籌辦,如佛陀有安居三月食馬麥之傳言,再有一年因為鬧饑馑,前往摩竭國安居的比丘們餓得“羸瘦憔悴”,前往婆求末河的比丘們因為虛妄稱贊而較易獲得飲食,結果遭到佛陀的呵責。又因為種種原因比丘不得不外出,故有七日乃至四十日開遮之舉。

當時雨季安居,對於比丘們的“作業”佛陀並無專門規定,大體是根據自身情況繼續進行修行而已。佛陀安居期間多有為弟子說法的記載,而證得無學果位的佛弟子也有為眾人講說佛法乃至營建僧伽藍者:

尊者富樓那……至西方輸盧那人間游行,到已,夏安居,為五百優婆塞說法,建立五百僧伽藍,繩床.臥褥.供養眾具悉皆備足。

——《雜阿含》311經

有的弟子趁著安居勤修本業,務使有所成就,如:

“調達未得神通,不能得去,羞恥益深,便作是念,我今當問修神通道,便往白佛,願佛為我說修通法,佛即為說,調達受學,安居之中便獲神通。”

——《五分律》卷3

“唯富那奇,結使深重,佛為說法,未能暢達,精誠困笃,始入初果,勤精修習,無有休懈,時諸比丘,安居日近,佛聽各各隨意安居,時富那奇,往白佛言,弟子欲往至放缽國安居三月,唯願見聽。……時富那奇,於彼國中,勤修不懈,盡諸結使,心忽開解,獲無漏證,安居已竟,便辭檀越。”

——《賢愚經?富那奇緣品》

弟子們安居期間修行本業,修行中遇到的問題則可等到安居結束後集中向佛陀請問:“爾時諸比丘,各處異國,隨意安居,經九十日安居已竟,各詣佛所,谘受聖教。”

——《賢愚經?七瓶金施品》

另有年少比丘,還未娴熟進修道業者,則正好趁安居之時多向上座比丘學習,上座比丘應加以攝受,這是佛歡喜的“正法”:“夏安居……諸年少比丘,往詣上座比丘所,禮諸上座足已,於一面坐。時諸上座比丘作是念:我等當攝受此諸年少比丘,或一人受一人,或一人受二三多人,作是念已,即便攝受,或一人受一人,或受二三多人,或有上座,乃至受六十人。”

——《佛為年少比丘說正事經》

統觀佛陀時代結夏安居的戒律,有一從消極遮止意義而向積極的專心修行意義的轉變。這一精神完全為漢傳佛教所繼承,其概括結夏安居的意義為“進道護生”(白雲守端禅師)、“克期進修不捨寸陰,護惜生命行兼慈忍”(《百丈清規》),且“進道”的積極意義超過了“護生”,因為漢地終究不同於印度雨季之草木繁茂、蚊蟲孽生,“禁足護生”的意義甚至可以略而不提,如龍門清遠禅師所說:“故我釋迦如來在日,建立個方便門庭,亦無如許多事,每至結足安居,不相往來,各各求證道果,於九十日中,或有所得,或無所得,或有疑慮,或無疑慮,或有罪,或無罪,至休夏自恣之日,方詣佛所,各呈已見,求佛印可,故謂之自恣。”(《古尊宿語錄》卷31)

在此基礎上,漢地佛教的安居之戒制又有所損益:

一是冬參夏講(學)制度的設立。漢地並不存在雨季不方便出行的問題,倒是冬季嚴寒,行旅頗為不便,於是漢地一些禅宗道場仿照夏季安居的辦法,制定“結冬”之制,即從陰歷十月十五日到次年正月十五日集中坐禅。

二是各宗派形成不同的安居模式。如上述禅宗道場施行“冬參夏講(學)”制度,主要是從方便修學本宗道業的角度出發的,至於律寺,則趁安居之時,專門精研戒律,如《沙彌律儀要略述義》認為,“夏者盛也,謂萬物茂盛之時也。佛制受戒者,至於夏間,應當加工用行,精進修持,亦如萬物茂盛。”由此形成“坐夏”、“夏臘”的觀念。而見月律師認為夏季安居中比丘當依廣誦毗尼的律師為依止,並針對不同的修學層次登記有“依處不依人,依人不依處”的規定。

三是各宗道場在安居期間都頗為看重初學戒律的學習。即便講究“冬參夏講”的禅宗道場,也有“五夏巳前,專精戒律,五夏巳後,方乃聽教參禅”的規定,因為“初受戒人,行持五年,戒品堅牢,則不為境風搖奪,亦猶樹木培植五載,枝干粗壯,則不怕霜雪所雹也。”

漢地佛教形成的安居觀念及其戒律是一項優良的傳統,是寺廟及僧團的基礎制度,對於今天迫在眉睫的道風建設而言,它具有如下意義:

從消極意義層面上講,嚴格遵照佛制安居,可以在這一段時間內盡可能地避開塵俗,從而也就可以減少社會上的譏嫌,維護僧團良好形象。佛陀時代,人們譏嫌的理由是雨季游行會“踐蹋生草,奪諸蟲命,疲弊道路”,現代社會人們譏嫌的理由則是“到處攀援,從世俗業”等,譏嫌理由雖然不同,但損傷僧團形象則一也。佛陀時代,比丘們在各種艱苦條件下猶能堅持安居,現在僧團衣食無憂、住所無阙,更沒有任何理由不按戒制進行安居了。

從積極意義層面上講,嚴格遵照佛制安居,可以進德修業。無論是佛陀時代的“安居”,還是漢傳佛教的“坐夏”,都有一個原則,即根據個人不同情況,因病予藥,集中修行,以期提高僧格、促進個人道業。現在大陸很多寺院大都借鑒過去禅宗道場“冬參夏講”的做法,夏安居時多以講經為主。但愚以為這並沒有達到安居最佳的積極效果,針對現在僧團普遍存在的問題,還是應該恢復過去各宗道場普遍重視戒律學習的做法。

從深層意義層面上講,嚴格遵照佛制安居,可以逐漸養成尊重僧人戒德、夏臘的風氣,大眾和合而住,以戒臘或德行厘定僧團內在秩序,從而避免“依據世俗能力進行定位,無形中將僧團導向世俗化”的傾向(濟群法師:《一個根本,三大綱領》)。

總之,中國當代佛教應該重視佛制安居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有所損益,對於各地寺廟的道風建設以及提升中國佛教21世紀的整體形象,都有著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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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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