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學答問——覆美國常睿法師函
釋昭慧
常睿法師慧鑒:
大函敬悉一切!知您返台而未能晤面,深以為憾!謝謝您們在美國對正法的傳布,有著如此大的熱忱。將法傳布出去是最重要的,至於聞法者知不知是我們的著作或言論,那真的不重要!
您的問題簡答如下:
一、若戒子登壇前病倒,經檢查是胃癌,當次還能受戒嗎?
答:十三輕遮中的“癰疽”,廣義可指各種無名腫毒。這是因為過往沙門生活相當需要個人有生活自主能力,否則脫離了家庭的互援系統,要完全依賴同為沙門的其他道友支援看護,恐有現實上的困難。當然,對於已出家而後來患病的僧侶,僧團還是負有看護之責,所以佛陀也以身作則,親身看護病比丘。但未出家者既已有此類病痛,是否宜將看護責任從家庭轉移到僧團中來?就不無疑義。所以律中會以此為遮難,是來自於現實的考量,並非此類惡疾本身有任何“見不得人”之惡。
今時社會忙碌緊張,即使是家人生病,自己有心親自看護,也無法擺脫上班的限制。所以一般均發展出“專業看護”的行業,以補家庭支援系統之不足。醫療費用開支龐大時,一般家庭恐無能力支付,所以有些社會福利制度國家發展出類似“全民健保”制度,以補家庭支援系統之不足。
時至今日,是否讓癌症患者受戒,這要看僧團是否有心理准備與經濟能力,承受其醫療與看護的責任;或是看僧團所處社會有無類似“專業看護”與“全民健保”之類的社會支援系統。如兩者均無之,最好請其確認癌細胞已控制住了,病情已穩定下來了,再行受戒。
二、有位26歲的沙彌尼,要出家時自說十多歲曾患甲狀腺癌已治愈,現又有復發的跡象,日後可以受大戒嗎?
答:答案同前。
三、十六輕遮中所說的干痟是謂(瘦瘠),應是何種疾病?癰疽是毒瘡也可說是廣義的各種癌病嗎?
答:後一問題之答案同前問題一。前一問題解答如下:干痟應是指麻瘋病一類的絕症。
四、十三重難所說的邊罪,有包括在家白衣受五戒後犯四重之罪嗎?(尤其是年輕男女朋友的越軌行為。)
答:邊罪專指以比丘(尼)身份犯下的四重禁,白衣並不包括在內。所以曾聞有白衣因過往有與白衣未婚同居或墮胎的行為,在其發露之後,因主法者判其為“邪YIN”與“殺生”罪,而將之拒於戒場之外,其實這樣已與律制“邊罪”之原意大相迳庭!
在家前四戒並不被稱作“邊罪”,只有以比丘(尼)身份犯下的四重禁才名為“邊罪”。因僧尼既已受戒,復犯此四重罪,則猶如佛法邊外之人,不堪再重入淨戒之海,故稱“邊罪”。
五、若人命終時當如何開導是正確?(死者耳邊)
答:若彼已歸依三寶,請其憶念三寶光明力、皈依三寶之功德力,以及在生時布施、持戒之功德力,請其知曉:此諸功德所感應之去處有無限光明與喜樂(天之梵文deva,即是光明義),所以請其去除任何負面的思考與情緒,專心憶念此諸功德;摒棄黑暗,趨向光明。若彼死亡前尚未歸依三寶,亦請其憶念在生時布施、持戒之功德力,其他勸喻內容與前段所述相同。
所有這些(六念門的)勸喻,目的在於使其隨正念而勾牽善業成熟,往趨善趣;避免其因惡念而招感惡業先行成熟而往趨惡趣。若亡者有淨土信仰,自可請其憶念阿彌陀佛之聖號,與淨土之無限光明與喜樂,俾其隨願往生。
六、告別式儀式上應如何對亡者和家屬開示才有實益?
答:1.請亡者與家屬知悉諸行無常,一切世法會歸敗壞之理,請亡者不再眷戀此生的一切,請家屬也在情感上接受親人離去的現實。
2.若亡者對家屬或世樂仍深系念,則鼓勵其將此系著轉為對阿彌陀佛與淨土之系念,鼓勵其仗佛慈力往生淨土,待到修學成就之後,就如同“學成歸國”的學人一般,回入娑婆度化這些至親眷屬與諸有情,讓他們也能得到究竟安穩。
3.請諸位家屬與參加告別式之親友,用真誠祝福的心,在師父帶領下誦經念佛,就當作是在亡者往生西方的道路上送他一程。
下回來台時不要客氣,請與我們聯系不妨!
敬祝
暑安
昭慧 合十 200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