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載沉吟
解構佛門男性沙文主義——自序
釋昭慧
本序文之部分內容已改寫為“現代大愛道的二次革命——廢除八敬法宣言”,刊於前(第50)期本刊之中。
大愛道(瞿昙彌),是佛教史上富於革命意識的勇敢女性。
首先,她強烈要求佛陀:讓女性能與男性一般出家修道。仗阿難之懇請,佛陀排除了主客觀的困難,慈悲應准了比丘尼僧團的設立。只要想到大愛道能在極度輕藐女性的古印度社會,以女修道人的自由之身,顛覆了“女性必為男性財產”的意識,在印度宗教史上,突破了“沙門必為男性”的社會慣例,你都不能不對她刮目相看,肅然起敬!
其次,在男性擁有經典結集權與解釋權的情況下,女性被徹底“妖魔化”成了具足“八十四態”的怪物,被“扣帽子”成了“使得正法只能延續五百年”的罪魁禍首,並被套上了所謂“佛制八敬法”(佛門男尊女卑法)的緊箍,比丘藉此以合理化“將比丘尼予以壓制乃至消滅”的正當性。然而大愛道的革命言行,卻不得不被比丘們緊張而小心奕奕地予以回應,這些歷史的片段,縱算是無法為佛世比丘尼史作完整的拼圖,但吾人展讀經典,卻仍可嗅出一絲不尋常的“革命”氣息!
她最“前衛”的言論,莫過於向佛要求:廢除比丘尼必須禮敬比丘之法,而改為讓比丘僧尼依受戒年歲序次,年少比丘要對長老比丘尼“稽首作禮,恭敬承事”[1]:
“當知此諸比丘尼長老上尊為王者所識,久修梵行;彼諸比丘年少新學,晚後出家,入此正法、律,甫爾不久。願令此諸比丘為諸比丘尼隨其大小稽首作禮,恭敬承事。”
此一言論,必然強烈激起了比丘們的危機意識。我們只要想想:即使在當代,男女平權思想已經成為社會共識,而仁慈對待女眾的比丘印順導師與緬甸帕奧禅師,都仍然要為其善待女眾而受到比丘們的極大壓力,且不得不作適度的讓步,然則吾人實不難想見:當日大愛道如此“勁爆”的言論,是如何地讓佛陀備受來自比丘陣營的壓力。
即使比丘們在佛陀跟前隱忍不發,但是一到佛滅,就已忍不住拿出“清君側”的架勢,將佛陀的近身侍者阿難,當作trouble maker(麻煩制造者),將其促成女眾出家的美事,當作罪狀以數落之。他們大概只差沒有數落佛陀“把比丘尼寵壞了”吧!
有了這個歷史背景的認知,經典接著記載的所謂“佛陀言論”,就容易解讀多了。這與其說是佛陀之言,不如說是比丘們在備感“男性尊嚴受到挑戰”的情境下,戰戰兢兢地回應著來自大愛道的挑戰:
“止!止!阿難。守護此言,慎莫說是。阿難!若使汝知如我知者,不應說一句,況復如是說。”
這充份顯示比丘們面對大愛道“前衛”言論的手足無措。此事豈會連說都說不得?這與佛陀除了“十四無記”以外,一向“有問必答”的風格,極不吻合。准此,吾人實可“合理懷疑”此非佛說。
“若女人不得於此正法、律中,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者,正法當住千年;今失五百歲,余有五百年。”
這就更妙了。女性出家當真使得正法只能住世五百年嗎?如今正法豈不還正在世間流傳嗎?預言未免太不靈光了吧!這麼離譜的預言,會出自具足一切智的佛陀之口嗎?當然不會!
有持律者看到預言“破功”,連忙添此一說:“女性出家雖使正法只能住世五百年,但只要出家後能嚴持淨戒,將使正法住世一千年。”這也不對!正法如今住世已足足兩千六百年啦!總之,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言,再怎麼自圓其說都來不及了!
看官可能無法想像:比丘尼出家,何以會與“正法久不久住”扯上關系?告訴大家:這叫作“扣帽子”。原來律載,佛陀制戒,是為了“令正法久住”,於是厭惡女性的比丘們,為了推翻女性出家的正當性,只好為她們扣了一頂“害得正法不能久住”的帽子,好讓她們充滿罪惡感,抬不起頭來。如此,假以時日,比丘們可以透過“二部僧受戒”的程序法,技術性地斬斷女眾的出家之路。而且當他們鏟除僧團中的女眾勢力時,不僅沒有“違背佛陀遺教”的罪惡感,反而有了“替天行道”、“鏟除‘令正法久住’之路障”的道德感。
“阿難!當知女人不得行五事:若女人作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及轉輪王、天帝釋、魔王、大梵天者,終無是處。當知男子得行五事:若男子作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及轉輪王、天帝釋、魔王、大梵天者,必有是處”
這段話也耐人尋味:且不說女性是否亦能成佛,最起碼,女性連阿羅漢都可以成就了,豈竟不能成就那境界遠低於阿羅漢的天王、魔王?還有,唐朝武則天、英國女王的存在,不已證明:女性是可以成為“轉輪王”的嗎?這是不是也意味著:“女人五不能”之說,只是一樁違反常識經驗的笑話嗎?佛陀倘會說出這麼違背事實的話,就不名為“正遍知”啰!
保守而充滿階級意識的比丘們藉佛陀之口說心中之話,似乎很懂“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本事!然而革命女將大愛道,就這樣以一個四平八穩的“平等”訴求,遺留下了歷史上的一把照妖鏡,讓我們得以透過上述三段的經文解讀,讓“玩聖言量游戲”的招數破功。
大愛道的貢獻不只於此。她在耳聞六群比丘們不三不四的言論後,一狀告到佛陀那裡,佛陀不但沒有數落她“不得說比丘過”,反而把六群比丘叫來問明狀況,然後責罵了他們一頓。妙哉!這豈不也證明了“八敬法”的來源可疑?佛陀倘曾要求“比丘尼不得說比丘過”,那麼,當天挨罵的就不會是六群比丘,而是大愛道比丘尼了。
這樣一位世界宗教史上女眾修道的先驅,充滿著革命氣息,顛覆著傳統“男尊女卑”的價值觀,實為我尼眾姊妹的好榜樣。然而她“革命尚未成功”,反而累及阿難,讓他承受了大迦葉的秋後算帳。
兩千六百年之後,吾人回顧歷史,衡量現況,實應奮起直追,不讓賢於先輩,重新將大愛道的訴求,大聲地“講清楚,說明白”!
筆者研律多年,以綿密的推論證明:“必須廢除佛門的男女不平等條約——八敬法。”這不但是為了忠實呈現佛陀的平等精神,而且也可以與革命女將大愛道之千載沉吟,遙相呼應!
簡要回顧歷史之後,且讓我們來衡量一下現況!太多現實的例子足以證明:來源可疑,而又自相矛盾的“八敬法”,業已扭曲了佛門健康的兩性關系,它讓許多比丘尼自覺“矮了比丘一截”,而萌生了極大的自卑感。據說,台灣中部還有一位老比丘尼因自歎“女身障重”而自焚以亡。也有某比丘尼本來很有才干,善說法要,自聞某比丘“女身障重”之謬論後,整個人都意志消沉了,再也不願說法度眾。
比丘會是“八敬法”下的贏家嗎?不然,“八敬法”讓許多比丘沉淪在“法定的優越感”中,無法長進。他們既放不下身段以向卓越比丘尼(或沙彌尼)學法,更無法以正常的長幼倫理來面對長老尼,自卑與自大交綜,嫉妒與驕慢滋長。可憐啊!這樣的比丘還能有出息嗎?難怪在當今台灣社會,比丘尼的成就及其社會支持度、信賴度,遠遠超過了比丘!
顯而易見地,“八敬法”讓出家二眾都成了修道上的“輸家”。
看官或許會問:女眾禮敬比丘,這是謙卑自抑,正好調伏慢心,於修道上怎會是“輸家”呢?但請問:如此一來,讓比丘自以為高人一等,無形中增長了慢心,這豈不是為了讓女眾“調伏慢心”,而把比丘置於“成為修道輸家”的險境中了嗎?比丘豈不成了“讓女眾修道成功”的工具了?比丘豈不揮了一記“讓女眾上壘”的犧牲打?以比丘的犧牲換來比丘尼的成功,我們於心何忍?
而且要知道:“八敬法”給女眾帶來的,是自卑而不是謙卑。自卑與謙卑,乍看近似,其實南轅北轍。何以雲然?原來自卑恆來自“人我之比較”。“人比人,氣死人”,不管爬得再高,只要往上一看,還有人比自己更高,自卑之感就油然而生。意欲把別人壓低,把自己抬高,心未順遂,則自卑自歎,倘有順遂,亦自然會自大自誇。所以,自卑與自大恆是孿生兄弟。
由於很介意自己“被別人比下去了”,所以倘遇到比自己更處弱勢的人,他會因補償心理作祟,而擺出“媳婦熬成婆”的晚娘面孔。魯訊筆下的阿Q,極受輕藐,但也翻身欺負比他更弱小的人(比丘尼),即是“自卑”人格之顯例。此所以諺雲:“閻王易見,小鬼難纏。”
總之,自卑使得心理恆常處在“匮乏狀態”,“坐這山望那山高”,如何不生起懊惱妒恨之情?所以自卑的人是極端不快樂的。
相反的,謙卑不出自“人我之比較”,而來自“緣起”之正見正思維。善觀緣起之人,凡有成就,感念的盡是他人或其他助緣的功德,哪會有自大之心?自然會打自內心謙遜地善待他人(無論是比他強還是比他弱的人),而不會生起較競之心,汲汲於“把別人壓下去”,或因“被別人比下去了”而深為苦惱。這樣,他永遠不會處在患得患失的憂惱狀態,反而因內心承載滿滿的眾生恩惠,而湧生幸福與富足的感覺。
筆者可以肯定:“八敬法”固然給男眾帶來了“自大與自卑交綜”的苦惱,使其成為“修道上的輸家”,也讓女眾深陷在“自大與自卑交綜”的情緒中,無法領略“謙卑”的法喜。筆者看多了許多自命“嚴持八敬法”的比丘尼,面對比丘固然恭謹有加,可是翻身面對“小眾”(沙彌尼與學法女),可就是“晚娘臉孔”了!不只此也,竟有比丘尼在恭謹對待比丘的同時,連長老尼也不擺在眼裡的呢!看到這些比丘尼“大小眼”的表現,就足以質疑:“八敬法”究竟能帶給尼眾什麼“謙卑”的修道養份?
面對迷信“八敬法”的同道們(無論是比丘還是比丘尼),筆者固然嚴詞叱責其言行之謬,但內心深處還是“恨鐵不成鋼”的悲憫成份居多。希望同樣具足悲憫情懷的尼眾姊妹們,能以“現代大愛道”自期,掀起一場“爭取男女平權”的二次革命,好讓比丘們不再成為“促使女眾折伏慢心”的一件工具,好讓比丘與比丘尼們都能在自尊自信中,流露出真正的謙卑。
很欣慰的是:這些年來,筆者的言論,除了承受三兩封不敢具名的黑函攻擊之外,竟然受到各方的熱烈回響,包括教內、教外,長老、長老尼,比丘、比丘尼,都有人痛快叫好!
戒兄會定法師,素富有“與弱勢站在一起”的仁慈心與正義感,痛感近時保守勢力大反撲,意圖重施“壓抑比丘尼”之故技,而且業已讓海峽兩岸(特別是中國大陸)之比丘尼姊妹,產生了嚴重的自卑感,爰將筆者批駁佛門男性沙文主義、倡議“廢除八敬法”之相關論著,輯為一冊,意欲廣為發行於海峽兩岸。站在“悲憫佛門兩性”的立場,筆者深深感恩,至誠頂禮!盼我尼眾姊妹,在閱讀本書之後,不負會定法師之厚望,掀起一場“現代大愛道”的二次革命,俾佛門兩性皆能獲致心靈之解放,邁向圓滿的正覺之路!
是為序。
佛元二五三五年三月二日凌晨 於弘誓學苑
———跋
致比丘尼姊妹的一封信
意識,平等對待教中同道,而不會動不動被扣上“毀佛戒法”的帽子。
看完了本書,您若還願意實行“八敬法”,請不要急著咒罵我!請將本書內容記在心裡,拿來觀察您與您所頂禮的“年少比丘”,看是否有本書所說的“自卑自大交綜”心理。果爾有之,為了您與那些可憐的比丘們著想,您最好改變想法與做法。
也許有人會問:看完了本書,我也贊同“八敬法非佛說”(或精確地說:“八敬法”已扭曲了佛陀扶植尼眾的美意),但接下來,我可以怎麼做?很簡單:
一、從此不再向戒臘低的比丘頂禮,以免助長他們的驕慢心。對子弟也如是教導。
二、半月求教誡、安居依比丘僧住、向比丘請自恣等規制一律作廢。二部僧受戒本亦可廢,而改由尼十人僧尊證即可,但目前台灣長老比丘對尼眾大都仁慈(作怪的以年輕比丘居多),為表對這些長老比丘的尊敬與重視,所以也可暫時保留;倘有長老比丘們不再為新戒尊證的一天,為免步入南傳、藏傳之前轍,為不令比丘尼傳承中斷,宜立刻改為單獨由尼十人僧尊證。
三、依戒經,“罵人”本即不可,“罵比丘”自亦不例外,但嚴格要求比丘亦依戒經“不得罵詈”之規制,不得“罵比丘尼”。
四、為善意讓惡比丘改過,自得“說比丘過”(向比丘僧團舉罪),給他們適度的壓力。
五、受戒時,只要戒場、戒師不趁傳戒時灌輸“八敬法”之類男尊女卑思想與禮節,則不妨自己(並讓子弟)至該戒場受戒(如中佛會系統、佛光山系統、中華佛教僧伽會系統等戒場,即比較平等對待女眾)。
六、自己(或子弟)欲受戒或讀佛學院時,最好先行打聽:倘戒場戒師與佛學院主事者有灌輸“男尊女卑”思想與禮節之傾向,為不扭曲心性起見,自己(或子弟)宜改至其他戒場受戒,改至其他佛學院讀書。
相信您在“平等對待”一切眾生的心境中,一定能自我成長,也一定能幫助您的子弟,乃至幫助年少比丘們成長!
本書《千載沉吟》約計198頁,已於會定法師暨三寶弟子贊助下印行二千本,五月發行,並由會定法師廣為贈送比丘尼姐妹們。余五百本,由本學院與比丘尼法師結緣,函索即寄,每本請附回郵34元。為推廣本書於尼眾姐妹之間,歡迎助印!詳洽佛教弘誓學院,地址:桃園縣觀音鄉大同村十一鄰121-5號,電話(03)4987325,傳真(03)4986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