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動機的源頭
在生命的每個過程中,我們是否真正知道自己的舉心動念,也就是動機呢?如果真正知道了,運用成熟了、自由了,我們的心靈寶藏就會啟開,就不會丟失在生活的每個延續過程中。有的人在這個過程中煩惱,有的人自在喜悅,有的人痛苦顛倒,實際上它們的本體都是寶藏,都是不可思議的寶藏。因為我們這個如意的心智,稱之為本性也好、自性也好、佛性也好,沒有剎那間能丟失的,只是說我們往往不清楚這個動機,會迷失自心,會蒙蔽自心,或者說會執實一個知見。
我們遇到每一個問題,都會用心,都會用念,但很多時候會被虛假的、偽劣的知見蒙蔽著,蒙蔽的時間還是比較多的,也就是說沒有真正的正念。我們現在談論佛法、學習佛法,其發心,也就是動機,又是什麼呢?
發心,這個名詞我們太熟悉了,一談發心,肯定會談到“心”。“心”這個詞,在佛教中可能是研究最多、運用最多的了。這個心究竟是什麼呢?此心有人證它嗎?有人得到它嗎?是個人能得到、集體能得到、還是某一層面的人能得到?如何是正確的發心呢?
佛在這裡說的是“法界心”。心延續於法界,從佛菩薩聲聞緣覺一直到地獄餓鬼畜生,有十法界差別,但莫不是心靈所演化、所延續出來的。在生命無始以來的輪回現象中,智者表現在生命的不同層面,六道眾生各有其智者,在佛教來說,心為佛陀世尊這個智者所真正證實,我們往往沒有證實,而在某一量或某一狀態下以為實有。這個認為實有的心一直在腐蝕、蒙蔽著我們。
佛陀這個智者,他的發心,即他應化於世的動機是什麼呢?我們說六道眾生都在輪回中,諸佛如來垂庇於世間,應化於世間,乘著願輪,施教於世間,而不用“輪回”來表述。輪回,這個詞則表達了眾生被動的動機。諸佛菩薩等智者,乘願再來,不言而喻是主動的。所謂主動,即所乘之願是明確的、不可置疑的,藏傳佛教稱之為“三昧耶”,是生生世世不能迷失的一個心智,是一個誓願的守護。因此,乘願者,就會在生命一世一世的變化過程中,主動地運用自己這個動機、心念與生命。而作為世俗的、不能通曉自他的有情來說,我們往往是被業力所驅使,不論是被煩惱,還是被生老病死無明驅使,身心都是在苦苦、壞苦、行苦中被動地延續著,不能自制。
我們這樣看眾生,或者看自己,也行,但很難把自己定在一個特定的位置上去。有人說“我是眾生”,但你能代表眾生嗎?眾生與聖者本來是無別的,即所謂“凡聖同源”。我們如果尋找到了動機的源頭,解決以上問題就方便多了。又如學佛人經常說:“很多法則是很好的,但問題是業習生起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制止它”,這個說法,還是於動機處模糊,或說是於發心處模糊,或說是在同源處的迷失。
所以我們稱“迷者眾生,覺悟者佛”,迷什麼?就是迷失這個清淨的源頭,總要標立一個實有的東西,要麼正邪,要麼善惡,要麼大小,要麼你我,很被動地必須去認同這個是邪見、那個是正見,這個善、那個惡,這個是、那個非,把這些確定得十分無疑,結果就被業力推動著、驅使著,很無奈,迷失了自己清淨的源頭,即我們說第一念的源頭,這樣就變成了被動的眾生、被動的有情了。
凡聖同源,是一個特別大的話題。動機的本體,在於心。關於這個心,第一念真是十分重要,它可以表達一個動機所依、所緣起,如果觀察得到,我們就主動起來了,否則往往就會被事相蒙蔽,在事相中打轉,或稱執著,有時甚至是依所謂的法、所謂的正見來蒙蔽自己。
例如,有人說,淨土法門雖然很好,但容易使人生驕慢。為什麼呢?因為念佛就具足一切了,不需要其他的了。此處,於法不能太緊。也就是說,我們在守護某個法則的時候,不要把自己的心繃得太緊,死死地認為“我這個是正確的”,說“你看,這又證明念佛人就是容易驕慢”!這實際是太緊了,我們把它當真了,把它確定下來了,結果馬上就變成一種執著的蒙蔽了。
實際這的確是不可得處。天下是本淨所照,我們的心如果是清晰的、了知的、無染的,這樣就回到清淨的第一念上了。當下這第一念,就是本淨心的坦露,即自性的坦露,此處執著就不可得了,它是自然裸露出來的,沒有什麼費力,也沒有什麼造作,這樣我們就開始用本淨無染的心照耀這個世間,那就是一個真正的學佛的智者了。
如果被事相蒙蔽,執著於這個法不好、那個法好,就太緊了。許多學佛人就是用正邪、對錯,把自己鎖得死死的,不敢放松,不敢讓自性裸露一次,讓它自然地放光照耀事情的表現。如果善不急於評判、惡也不急於評判,對與錯都不急於評判,我們讓自性之光自己照耀照耀,看它怎麼舒展開來,這樣就真正是個智者,就能很理性、深入、細膩地觀察事情了。一旦我們下了評判的定義,就被蒙蔽了,因為這個定義是我們的量,是我們阿賴耶識中儲存鎖定的一個東西,一旦確認,就是識心之流露。識心是通過阿賴耶識、末那識、第六識的強執而變成的一種量,所以稱為蒙蔽。往往我們用識心下定義之後,因為有得失問題,結果愛憎取捨、對待煩惱馬上就生起來了,迷惑彷徨也都生起來了。
這就是識心延續產生的問題,我們說是動機源頭出問題了,因為它不是坦露自性之本淨、本無所得,所謂“法本法無法”,無法,就是一切法畢不可得,只是現緣所表現而已。所以,三乘教言不違緣起法,在自性坦露的過程中,我們徹照到無因無果的本性,出離生死輪回,同時在世間因果相中得以自在抉擇,而不會惑亂世間,這樣我們就在真俗二谛法中得以自在抉擇了。
於法不要太緊,人的自性就容易裸露出來。我們不妨做個試驗,可以自己找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先不要下對錯、邪正之類的定義,就用自己本淨的、無所分辨的心去觀察、評判、照耀它,看看自心是怎樣一個狀態,然後再來理會佛陀的法則,所謂無我、無常、苦、涅槃寂靜等法則,這樣我們就會有一個方便,就會內在引發出智慧的喜悅,或稱為輕安的喜悅。
於法太緊,人就容易生法執,逼自己、逼別人,一身正氣,象刀口一樣,誰來剁誰,這樣很苦。但去掉這個,往往放逸問題又出來了,我們就會說“不用管它,隨它自然怎樣就怎樣”,結果促生了放逸心智,帶來了惑亂、心不能自制、遇事不得力的後果。放逸心智,在我們這個時代,尤其在一些所謂學習果地教言的有情中,還是很多的。
於法太緊不行,太松也不行。太緊,排斥性很強,扼殺性很強;太松,人就沒有一個主動的、感知得力的法則了。太緊、太松都應盡量避開,而用一個恰到好處的心智,也就是解決好動機,或說發心的問題,不斷從各個角度來審視自己的現緣心念,把握其舉起的最初因緣,即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