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論公平正義觀
理淨法師
一、行八正道 破除邪見
內容提要:
人們一般所認為的“公平正義”主要是指見意勇為、扶弱助貧的正義行為,而佛教所講的“公平正義”主要體現在思想意識上,人們的行為是由思想意識來指派。佛教以“八正道”來引導人們的思想意識,運用“八正道”的思想來教導和指引人們去做正當的事業。告訴人們不要做有損他人利益的事,要做一個有正見、正信、正業等公平正直的人。佛教認為只有淨化了人們的心靈,才會抵制社會上的種種感歪風邪見,抑制用種種騙術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公益的行為。這裡引用了佛教經典和高僧大德對“八正道”的思想說明佛教的公平正義觀。
《出法界次第》謂此八法,不依偏邪而行,故名為正;復能通至涅槃,故名為道。正見謂破外道有無等種種邪見,是為正見;正思惟謂正念思惟,觀察籌量、令觀增長,是為正思惟;正語謂常攝口業,遠離一切虛妄不實之語,是為正語;正業謂修攝其心,住於清淨正業,斷除一切邪妄之行,是為正業;正命謂當離五種邪命利養,常以乞食自活其命,是為正命;正精進不雜名精、無間名進,謂一心專精,無有間歇,是名正精進;正念謂人思念戒定慧正道及五停心助道之法,堪能進至涅槃,是名正念;正定謂人攝諸散亂,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決定不移,是名正定。
《原始佛教》[[1]]第四章說:正見者,意思是正當的見解、觀察事物的正當方法。它是指佛教對人生世間的正直見。正思者,是指正當的思考方法與決策,亦即是熟慮自己的地位,考慮行動之時應以何種心態應對之。正語者,意思是正當的口業,正語不僅在消極的不作為,更須積極的以真實語、柔軟語,就事實的需要以導化他人、教導眾生。 正業者,意思是正當的身心,經過正見與正思的過濾,必能引生正語與正業。這不僅是消極的不為惡,正業的積極意義在於護生、慈悲、布施或者是引人向善。所以說如果能遏止此等非法行為,所行皆能契合正業、正語,則必有和平、快樂的生活。正命者,即是說不應從事非法職業或為道德所禁戒之事。正勤者,是說要實踐上述五種正道,以至於後述的正念、正定,必須有相當的勇氣與正確的努力。正念者,可稱之為正意、正當的深思熟慮,亦可視之為反觀自身與積極的負責。正念常與正知相提並論,二者都是指相同的心理狀況。正知則是時刻保持靈敏覺性,把握住佛法在日常生活中應有的作為與態度。 正定者,即是使自己的心能在自己控制之下的境界。由禅定可控制自己的心理,並由此使自己的心理變得更靈敏、更精細。在寂靜中沉思或回憶,則必可控制吾人的心理。沒有正定絕無法有統一的心靈境界。
《佛陀啟示錄》[[2]]第五章 <第四聖谛> “道 谛”中說:正語的意思是:不妄語,不竊議、誹謗、及發表足以引起個人或團體間憎恨、敵意、傾軋、不和的言論,不用苛刻、粗魯、無禮、酷毒、及罵詈的言辭,不作無意義、無利益而愚蠢之饒舌與空談。這幾種不正當而有害的言語既已戒絕,則發言自然真實,用詞自然友善、愉快、溫柔、充滿意義與利益。正業的目的是提倡合乎道義、榮譽而和平的行為。而應當幫助別人過一種堂堂正正的、和平而光榮的生活。正命的意思,就是不從事於他人有害的職業,而應以光榮無咎,不危害他人之職業為生計。八正道中這三條(正語、正業、正命)構成合乎倫理的行為(戒學)。須知佛教的倫理與道德的行為,是以增進個人及社會生活的和諧快樂為目的的。
二、行菩薩道 捨己利人
內容提要:
“捨己利人”是佛教的菩薩道精神,菩薩以“自利利他”為一切行為的准則,這裡的“利他”就是一種捨己利人的精神。所謂行菩薩道者,就是說“不為自身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菩薩出世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救度一切眾生,完成菩薩利益眾生的大願。這種“捨己利人”的精神,即是表現了對社會的公平正義行為。所以說,這種“自利利他”的菩薩精神就是佛教的“公平正義”觀。從佛教的經典和高僧大德的思想主張,就能夠體現出佛教的“公平正義”觀。
《大智度論》雲:若自能捨己樂,但為一切眾生故,行善法是名上人。與一切眾生異故。若但為眾生故行善法,眾生未成就,自利則為具足。若自利又為眾生是為雜行。
在《五戒、十善》[[3]]中說:第九、不嗔而修慈悲觀。《法華經》雲:“如來室者,一切眾生中大慈大悲心是,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是。”《大智度論》說:“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行菩薩道者:“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我們佛弟子應當學佛菩薩的慈悲喜捨,視一切眾生,如父如母如六親眷屬,常思與樂拔苦,不應懷嗔恨惱怒之心,讓他離苦得樂才對。
聖嚴法師在《禅修十心要》中講到<菩提心──但願眾生得離苦>時說:至於發菩提心,一定是捨己而利人,是“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真正的菩提心是要“為眾生做床座”、“為眾生做牛馬”、“為眾生做舟航”,把眾生從此岸運到彼岸去,眾生上岸了,舟航也靠岸了,自己也就到岸了。
印順法師說:菩薩不以自己的願欲為行動的方針,而只是受著內在的慈悲心的驅使,以眾生的需要為方針。眾生而需要如此行,菩薩即不得不行,為眾生著想而需要停止,菩薩即不能不止。菩薩的捨己利他,都由於此,決非精於為自己的利益打算,而是完全的忘己為他(《學佛三要》)。菩薩行的真精神,是“利他”的。要從自他和樂的悲行中去淨化自心的,這不能專於說教一途,應參與社會一切正常生活,廣作利益有情的事業(《佛法概論》)。
證嚴法師在《靜思語》中說:“捨己為人”者,佛教的真正精神在於不為自己,一切只為眾生求安樂,寧可捨己,以自己的犧牲使他人得到安樂。
太虛大師提倡“人生佛教”的根本宗旨是在於:以大乘佛教捨己利人、饒益有情的精神去改進社會和人類,建立完善的人格、僧格。因此,他提出了“即人成佛”、“人圓佛即成”的口號,以鼓勵僧眾和信眾從現實人生出發,由自身當下做起。太虛大師有曰:“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圓佛即成,是名真現實”(《即人成佛的真現實論》)。
三、主張因果 止惡揚善
內容提要:
佛教主張“因果報應”的道德倫理觀,認為一切諸法皆是有因必有果,主張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思想。這種因果理論是教導人們要“止惡揚善”,引導人們去做一切有利於社會的事,禁止一切不利於他人的事。通過“因果”理論,來教導人們多做善事而禁止惡行,這種“止惡揚善”的行為就是佛教的公平正義觀。今引用佛教經論和高僧大德的思想,體現佛教的“公平正義”觀。
《佛光大辭典》[[4]]<因果報應>條:謂一切事物皆有因果法則支配之,善因必產生善果,稱為善因善果;惡因必產生惡果,稱為惡因惡果。《無量壽經》卷下:“天地之間,五道分明,恢廓窈冥,浩浩茫茫,善惡報應,禍福相承。”《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所說:“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揭出佛教因果論之特點,即任何思想行為,必然導致相應之後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之業因,則不會得相應之結果,並據此提出“三世因果”之說,亦即認為現世之貧富窮達,乃前生所造善惡諸業所定之果報;而今生之善惡行為,亦必影響來世之罪福報應。(輪轉五道罪福報應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卷四、法苑珠林卷七十)
《中華百科全書》<因果報應>條:我國佛教界及民間所普遍流傳的宗教理念。指善惡行為之必獲果報之謂。亦即認為有善惡的原因則必有與之相應的樂苦結果。又稱因果應報、因果業報、善惡業報。《法苑珠林》卷七十雲:“夫有形則影現,有聲則響應,未見形存而影亡,聲續而響乖,善惡相報,理路皎然。”
《善惡因果經》卷一雲:爾時阿難為眾生故而白佛言:世尊,今見世間等同一種生在人中,有好有丑有強有弱,有貧有富有苦有樂……佛告阿難:如汝所問受報不同者,皆由先世用心不等,是以所受千差萬別。……又佛告阿難:如向所說種種眾苦皆由十惡之業,上者地獄因緣,中者畜生因緣,下者餓鬼因緣。……爾時大眾之中有作十惡業者,聞佛說斯地獄苦報皆大號哭,而白佛言:世尊弟子作何善行得免斯苦?佛言:當復教化一切眾生共同福業。雲何修福?若有眾生今身作大化主,造立浮圖寺捨者,未來必作國王統領萬民無往不伏。
《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勸注重因果〉雲: 因果者,聖人治天下,佛度眾生之大權也。約佛法論,從凡夫地,乃至佛果,所有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約世法論,何獨不然。經雲: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人雖至愚,決無好凶惡吉,幸災樂禍者。聞積善必有余慶,積不善必有余殃。經雲: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菩薩恐遭惡果,預先斷除惡因。由是罪障消滅,功德圓滿,直至成佛而後已。眾生常作惡因,欲免惡果,譬如當日避影,徒勞奔馳。凡所作業,決無不報者。轉變由心者,譬如有人所作惡業,當永墮地獄,長劫受苦。其人後來生大慚愧,發大菩提心。改惡修善,由是之故,現生或被人輕賤,或稍得病苦,或略受貧窮,與彼一切不如意事,先所作永墮地獄長劫受苦之業,即便消滅。
印順法師《妙雲集》〈論三世因果的特勝〉中說:依據三世論的信念,便擺脫了神權的賞罰,而成為自作自受的人生觀,肯定了人生的真意義。我們在前生,思想與行為,如向於自利利人的、善良而非邪惡的,今生才能感到福樂的善果。有了這三世因果的信念,想起從前,能夠安命,決不怨天尤人;為了未來,能夠奮發向上,決不懶惰放逸。安命而又能創命的人生觀,是三世因果論的優點。所以真正的三世論者,在一切境遇中,是充滿了希望,而又不斷的向上精進著。從自作自受而看到共作共受,每一家庭,每一國家,在歷史的延續中,也從來就符合這因果升沈的規律。
四、眾生平等 反對歧視
內容提要:
佛教主張一切眾生平等,反對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眾生與人之間的相互殘殺。認為一切眾生對自己都有恩惠,應當記住他人對自己的恩,而忘記他人對自己的恨,提出“報眾生恩”的思想。由此引導和教育人們要放下仇恨和冤仇,而積極對待人生、化解冤仇,以包容心和平等心去對待每一個人。認為一切眾生都是我們過去世的父母、兄弟、親人和眷屬,不要歧視他人或欺騙他人。這就是佛教的平等觀,也是佛教的公平正義觀。
《地藏本願經》中說:“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眾生度盡,方成菩提。”又說:不為眾生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在《楞嚴經》中也說:“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恆沙眾;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又《大乘起信論》雲: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怨家或起四攝,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由是得知仇人亦是菩薩示現所度之眾生。
在《阿含經》中記載:有一天,提婆達多生病,很多醫生來治病,但不能把他醫好,身為他的堂兄弟,佛陀親自來探望他。佛陀的一個弟子問他:“您為什麼要幫助提婆達多?他屢次害你。甚至要把你殺死!”佛陀回答說:“對某些人友善,卻把其它人當做敵人,這不合乎道理。眾生平等,每個人都想幸福快樂,沒有人喜歡生病和悲慘。因此我,們必須對每一個人都慈悲。”於是佛陀靠近提婆達多的病床說:“我如果真正愛始終要害我的堂兄弟提婆達多,就像愛我的獨生子羅侯羅的話,我堂兄弟的病,立刻會治好。”提婆達多的病立刻消失,恢復健康。佛陀轉向他徒弟說:“記住,佛對待眾生平等。”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報恩品》雲:善男子!眾生恩者,即無始以來一切眾生。輪轉五道,經百千劫,於多生中互為父母。以互為父母故,一切男子即是慈父,一切女人即是悲母。昔生生中有大悲故,猶如現在父母之恩等無差別。如是昔恩猶未能報,或因妄業生諸違順,以執著故反為其怨。何以故?無明覆障宿世智明,不了前生曾為父母,所以報恩互為饒益,無饒益者名為不孝。以為因緣,諸眾生類於一切時亦有大恩,實為難報;如是之事,名眾生恩。有情輪回生死六道,猶如車輪無始終,或為父母或為男女,世世生生互有恩,如見父母等無差,不證聖智無由識。一切男子皆是父,一切女人皆是母,如此未報前世恩,卻生異念成怨嫉?常須報恩互饒益,不應打罵致怨嫌。
聖嚴法師在《正信佛教》中說:佛教以為人在生死流轉之中,今天固然有父母,過去未來的無量生死之中,也有無量無數的父母,孝養今生的父母,也要救濟過去未來的父母。在菩薩的眼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梵網經)。所以菩薩道的實行者,廣度眾生,等於孝敬父母。佛教是從現生的父母為主而推及過去未來的三世父母。所以佛教對於廣度眾生,是報父母之恩的擴大,那叫做報眾生恩,是由父母而推及眾生的。
星雲大師也說:我們對於別人的事業發展,也要抱著希望對方愈順利愈歡喜的心,只求國家社會、佛教眾生有成就,而不計較個人的享樂。我們以感恩心、慈悲心、知足心、慚愧心,來對待世間的一切,以眾樂為己樂,培養榮耀歸於大眾,成功不必在我的器宇,以創造快樂的人生!
五、慈悲喜捨 幫助弱者
內容提要:
“慈悲喜捨”是佛教幫助他人、除強扶弱的基本精神,菩薩以“慈悲”之心救護一切眾生,利益和幫助需要社會中的弱勢人群。佛教通過“慈悲喜捨”來發揚菩薩的慈悲精神,使一切眾生都能脫離生死得到解脫。這種“慈悲喜捨”的精神就是佛教公平正義觀。今引用了佛教經典和大德高僧的思想主張,而說明佛教的“公平正義”觀。
《華嚴經》雲:“常行柔和忍辱法,安住慈悲喜捨中”。《法華經》中也說:“以大慈悲力故,度苦惱眾生。”《大智度論》也說:“慈是真無量,慈為如王,余三隨從如人民。” 在《佛說阿難四事經》說:“當以慈心養育幼弱,見禽獸蟲蛾,下賤仰人活者,常當愍念,隨其所食,令得稣息”。
又《大智度論》雲:“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大慈以喜樂因緣與眾生,大悲以離苦因緣與眾生”。又《涅槃經》亦雲:“為諸眾生除無利益,是名大慈;欲與眾生無量利樂,是名大悲;於諸眾生心生歡喜,是名大喜;自捨己樂施與他人,是名大捨”。《成實論》亦雲:“若能於一切眾生中深行慈心,如人見子遭急苦惱,爾時慈心轉名為悲;見一切眾生得增益事生歡喜心,如己無異,是名為喜;於親捨親,於怨捨怨,然後於一切眾生慈心平等,悲喜亦爾。”又《無量壽經》雲:“佛言:我哀愍汝等諸天人民,甚於父母念子”。《大智度論》亦雲:“如慈母養育嬰兒,雖復屎尿污身,以深愛故,而不生嗔,又憫其無知。菩薩於眾生亦如是”。在《大方廣佛華嚴經·十回向品》中雲:“菩薩摩诃薩入一切法平等性故,不於眾生而起一念非親友想。設有眾生,於菩薩所起怨害心,菩薩亦以慈眼視之,終無恚怒。”
《清淨道論》[[5]]第九〈說梵住品〉中說:悲者以拔除有情之苦的行相為相,不堪忍他人之苦為味,不害為現起,見為苦所迫者的無所依怙為足處,害的止息為(悲的)成就,生憂則為(悲的)失敗。喜者以喜悅為相,無嫉為味,不樂的破壞為現起,見有情的成功為足處,不樂的止息是它的成就,發生(世俗的)笑則為它的失敗。捨者對有情而維持其中立的態度為相,以平等而視有情為味,嗔恨與愛著的止息為現起,諸有情的業為自己的所有,他們隨業力而成幸福,或解脫痛苦,或既得的成功而不退失。如是見業為所有為足處,嗔恚與愛著的止息是它的成就,發生了世俗的無智的捨是它的失敗。
印順法師在《空之探究》中說:慈是與樂,觀想眾生得到安樂;悲是拔苦,想眾生遠離苦惱;喜是想眾生離苦得樂而心生喜悅;捨是冤親平等,一視同仁。分別的說,這四心的觀行是各不相同的;如綜合起來說,這才是慈心的全貌。本來只是慈心,約義而分為四類,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九說:“有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嗔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
《法界次第初門》雲:一是慈無量心,能與他樂之心,名之為慈。若行者於禅定中,念眾生令得樂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慈定。是慈相應心,無嗔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名慈無量心。二是悲無量心,能拔他苦之心,名之為悲。若行者於禅定中,念受苦眾生令得解脫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悲定。是悲相應心,無嗔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悲無量心也。三是喜無量心,慶他得樂,生歡悅心,名之為喜。若行者於禅定中,念眾生令離苦得樂歡喜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喜定。是喜相應心,無嗔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喜無量心;四是捨無量心,若緣於他,無憎無愛之心,名之為捨。行者於禅定中,念眾生悉念同得,無憎無愛如證涅槃,寂然清淨。如是念時,心數法中生定,名為捨定。是捨相應心,無嗔無恨,無怨無惱,善修得解。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捨無量心。
宣化上人說:一是慈能予樂,我們是否給了眾生快樂?若是沒有,那就是沒有盡到慈心。應該朝向“無緣大慈”的目標邁進,不但同情人類的遭遇,而且也要同情動物的遭遇。如有不幸的事情發生,即時伸出援手,幫助他們脫離苦海,這是佛教徒應該做的事。二是悲能拔苦,我們能不能拔出眾生的痛苦?若是不能,那就是沒有盡到悲心。應當有“同體大悲”的思想。也就是人溺如己溺,人饑如己饑的精神,佛教以悲為宗旨,悲就是憐愍的心。三是喜是喜心,我們是不是歡喜學佛法?有沒有發憂愁起煩惱?或者鬧情緒?如果有的話,趕快糾正,不可任性發展,若有半點習氣存在,在七情六欲上用功夫,那就是錯誤觀念。四是捨是捨心。我們有沒有捨心?如果有,是大還是小?是一時還是永遠?捨甚麼?就是發心給予眾生快樂,拔眾生的痛苦,扶人困危,會生起無限歡喜,但不可執著。
六、以四攝法 服務社會
內容提要:
“四攝”是大乘佛教的菩薩精神,是菩薩度眾生的根本精神和方法,菩薩通過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種方法來完成救度眾生的事業。所以“四攝”是對治人們的自私、自利之行為,發揚佛教服務社會的積極精神。通過“四攝”來建設美好、和平的家園,加強社會服務職業精神。今引用佛教經典和大德高僧對“四攝”的思想,來說明佛教的“公平正義”觀。
明·一如 撰《三藏法數》言:四攝者,攝即攝受也。謂菩薩欲化導眾生,必須以此四法攝受,使其依附,然後導以大乘正道。故《維摩經》雲:“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是也。一、布施攝,謂菩薩以財、法二種布施攝眾生也。若眾生樂財,即以財施攝之;若眾生樂法,即以法施攝之。眾生既蒙二施利益,因是生親愛心,依附受道,得住真理,故名布施攝。二、愛語攝,謂菩薩隨順眾生根性,善言慰喻,則一切眾生樂聞善言,因是生親愛心,依附受道,得住真理,故名愛語攝。三、利行攝,謂菩薩起身口意善行,利益一切眾生,因是生親愛心,依附受道,得住真理,故名利行攝。四、同事攝,謂菩薩以法眼明見眾生根性,隨其所樂,即分形示現,同其所作,使其各沾利益,因是生親愛心,依附受道,得住真理,故名同事攝。
陳義孝著《佛學常見辭匯》中說:布施攝是對於錢財心重的人,用財施,對於求知心重的人,用法施,使雙方情誼逐漸深厚,而達到我度化對方的目的;愛語攝是隨著眾生的根性,以溫和慈愛的言語相對,令他生歡喜心,感到我和藹可親而與我接近,以達到我度化對方的目的;利行攝是修菩薩道者,以身口意諸行皆有利於人,以損己利人的行為,感化眾生共修佛道,以達到我度人的目的;同事攝是修菩薩道者,要深入社會各階層中,與各行各業的人相接近,做其朋友,與其同事,在契機契緣的情況下,而度化之。菩薩濟度眾生,必須先行此四攝法,使眾生愛我敬我信我,然後方能聽我勸導,修行佛道。
《原始佛教思想論》[[6]]中說:統攝一切團體之道德,佛陀所最重之德目,即所謂攝事是也。蓋攝事為眾生互相團結之條件之義,依據其名稱,當已知為對於團體之物。第一布施者,富者施貧者以財,賢者施愚者以法,由是團體之各員,互相扶助,有無相通,使團體生活,得向上圓滿。第二愛語者,互以和悅之言,談論慰藉,推而至於日常酬對之詞亦屬之。夫欲使團體融洽,固為不可缺之要素也。第三利行者,團體生活之利益。即顧全公益,以現今流行語言之,是為社會服務。第四同事者,自身同化於團體。即依從團體之規則及習慣而行動之義,蓋團體德目中之最重要者,假使無此精神,則社會莫能成立為一團體矣。
太虛大師在《人生佛教》一書中說:在個人是由奉行五戒十善開始,漸而四攝六度,信解行證而成佛;同時每個人都要去服務社會,替社會謀利益,一方面以個人人格影響社會,服務人群;一方面合力淨化社會,建設人間淨土。
趙樸初居士提倡人間佛教的思想,就是“要奉行五戒、十善以淨化自己,廣修四攝、六度以利益人群。”覺光法師在“世界佛教論壇”上說:佛教有服務社會,開展慈善福利,推動社會救助的責任。慈悲為萬善之基、眾德之藏,慈悲精神是佛道之根本。佛教的教義教規,不僅有陶冶品性,淨化思想的作用,並且在佛教倫理德目的指導下,投身社會公益事業。開展社會服務及慈善事業是佛教履行社會責任最具代表性和最直接的方式。佛教積極參與和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持續深入開展社會福利事業,不斷擴大規模及受益層面,對推動社會救助、營造全民行善的氛圍有良好的促進作用。
[1]《原始佛教》水野弘元著·郭忠生譯。
[2] 《佛陀啟示錄》羅睺羅·化普樂 著;顧法嚴居士 譯。
[3] 《五戒十十善》茗山法師著,原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當代著名高僧。
[4] 《佛光大辭典》中國台灣佛光山出版。
[5] 《清淨道論》覺音造·葉均譯。
[6] 《原始佛教思想論》木村泰賢著,歐陽瀚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