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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淨法師:《小經》要文善導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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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經》要文善導釋

前言

《阿彌陀經》(簡稱《小經》)是淨土三經之結經,亦即淨土宗結論之經,於淨土宗之重要性不言可知。

此《經》大意有三:一、目標;二、方法;三、證明。一、目標,首先贊歎極樂莊嚴,以勸眾生往生。二、方法,接著說明只要念佛,必定往生極樂。三、證明,最後十方恆沙諸佛,同聲證明護念。

此《經》文字僅有一千八百五十八個字,既是文簡義豐,亦是簡短普及,總結定論。

此《經》是淨土三經之結經,故言簡意赅,總結淨土宗之“正機、要法、勝益”。

此《經》顯示釋尊及諸佛的本懷,以救度惡世凡夫為“正機”,以專稱彌陀佛名為“要法”,以往生彌陀淨土速證菩提為“勝益”。

此《經》系佛無問自說之經,更是佛出世本懷之經,亦是十方諸佛護念之經。諸佛出世之目的,眾生成佛之要法,唯在此經。

此《經》明萬佛歸於彌陀一佛,六方恆河沙諸佛共贊阿彌陀一佛。《大經》說阿彌陀佛是“諸佛之王,光中極尊”。

此《經》明萬法歸於淨土一法,是《華嚴》奧藏,《法華》秘髓。

此《經》明萬行歸於念佛一行,余一切行為少善根,唯念佛一行是多善根,是一切諸佛之心要,菩薩萬行之司南。

此《經》是正直捨權,唯說念佛,不說諸法諸行等權教之經。

此《經》說明只要專稱彌陀佛名,即是多善根、多福德,必定往生彌陀淨土,獲得一生補處。

此《經》是難信之經與難說之經。因其方法簡易,境界高超,五濁惡世之凡夫難以直下相信。

此《經》是唯有佛與佛方能互知的境界,余皆不知,《大經》說“二乘非所測,唯佛獨明了”。

此《經》自古以來列為佛門早晚課課誦之經,因其三根普披,利鈍全收,萬修萬人去之故。

此《經》古來多有高僧大德為之注解闡釋。其中,以彌陀化身之淨土宗宗祖善導大師的解釋,最為純正、簡要、明了;文不玄奧,義無枝蔓,任誰一看,都能一目了然,知其意義。

此《經》善導大師之釋書,有《彌陀經義》與《法事贊》二書,前者可惜早已迭失,後者是以贊偈的體材作為大義的發揮。

此《經》善導大師甚為重視,大師曾書寫此經廣宣流布,其數高達十萬卷,並畫其相令人欣慕。據《續高僧傳》及《瑞應刪傳》說:“寫《彌陀經》十萬卷,畫淨土變相三百幅;士女奉者,其數無量。”現在日本京都龍谷大學圖書館收藏有一本大師真跡的《阿彌陀經》,此書是一八九九年大谷探險隊在中國新疆吐魯番所發掘。大師之真跡進而流布到當時的西域地方,其教化之廣,令人驚歎。

此《經》的重要核心之文,善導大師之著作有很多簡要明了之釋,謹摘錄如下:

壹、《小經》要文:

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

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

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

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

貳、善導大師解釋:

一、《法事贊》(善全四三七頁)釋言:

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

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

七日七夜心無間,長時起行倍皆然,

臨終聖眾持華現,身心踴躍坐金蓮。

坐時即得無生忍,一念迎將至佛前,

法侶將衣競來著,證得不退入三賢。

二、《法事贊》(善全四五〇頁)釋言:

如來出現於五濁,隨宜方便化群萌;

或說多聞而得度,或說少解證三明。

或教福慧雙除障,或教禅念坐思量;

種種法門皆解脫,無過念佛往西方。

上盡一形至十念,三念五念佛來迎;

直為彌陀弘誓重,致使凡夫念即生。

三、《觀經疏.玄義分》(善全四八頁)釋言: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即應執持名號,一日乃至七日,一心願生;

命欲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迎接往生。

四、《觀經疏.定善義》(善全二〇五)釋言:

眾生稱念,即除多劫罪;

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

諸邪業系,無能礙者,故名增上緣也。

五、《觀經疏.定善義》(善全二〇五)釋言:

自余眾行,雖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較。

六、又釋言(善全二〇六頁):

《彌陀經》中,一日七日,專念彌陀名號得生。

七、《觀經疏.散善義》(善全二四五頁)釋言:

又決定深信《彌陀經》中,十方恆沙諸佛,證勸一切凡夫,決定得生。

八、又釋言(善全二五〇頁):

《彌陀經》中說,釋迦贊歎極樂種種莊嚴,又勸一切凡夫,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

九、又釋言(善全二五〇頁):

一切凡夫,不問罪福多少,時節久近,但能上盡百年,下至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必無疑也!

十、又釋言(善全二五一頁):

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捨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

十一、又釋言(善全二六三頁):

上盡一形,下至一日、一時、一念等;

或從一念十念,至一時、一日、一形。

大意者:一發心以後,誓畢此生,無有退轉,唯以淨土為期。

十二、《觀念法門》(善全三四四頁)釋言:

若有男子、女人,七日七夜,及盡一生,一心專念,阿彌陀佛,願往生者;

此人常得六方恆河沙等佛,共來護念,故名《護念經》。

十三、又釋言(善全三五五頁):

若有男子、女人,或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佛名。

其人命欲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自來迎接,即得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十四、又釋言(善全三六〇頁):

一切造罪凡夫,但回心念阿彌陀佛,願生淨土;

上盡百年,下至七日、一日,十聲、三聲、一聲等;

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即得往生。

十五、《往生禮贊》(善全四七九.四八〇頁)釋言:

念念相續,畢命為期者,十即十生,百即百生。

若欲捨專修雜業者,百時稀得一二,千時稀得三五。

但使專意作者,十即十生;

修雜不至心者,千中無一。

十六、又釋言(善全五二九頁):

彌陀身色如金山,相好光明照十方;

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六方如來舒舌證,專稱名號至西方;

到彼華開聞妙法,十地願行自然彰。

十七、又釋言(善全五三九頁):

若有眾生,聞說阿彌陀佛,即應執持名號,

若一日,若二日,乃至七日,一心稱佛不亂;

命欲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

此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彼國。

十八、又釋言(善全五四〇頁):

若有眾生稱念阿彌陀佛,若七日及一日,下至十聲,乃至一聲、一念等,必得往生。

十九、《般舟贊》(善全五四六頁)釋言:

璎珞經中說漸教,萬劫修功證不退;

觀經彌陀經等說,即是頓教菩薩藏。

一日七日專稱佛,命斷須臾生安樂;

一入彌陀涅槃國,即得不退證無生。

二十、又釋言(善全五七〇頁):

一切善業回生利,不如專念彌陀號,

念念稱名常忏悔,人能念佛佛還憶。

二一、又釋言(善全五七六頁):

萬行俱回皆得往,念佛一行最為尊,

回生雜善恐力弱,無過一日七日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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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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