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才能讓社會進入良性循環
佛教的道德觀是以因緣因果為依據,從因果規律中體現道德行為的價值所在。和人本思想一致的是,佛教也肯定人類追求利益的合理性。從緣起的角度來看,世間萬物的存在都是由條件所決定。有情在世間的生存,離不開衣、食、住等生活資糧,離開這些基本物質條件,生命將無法延續。所以說,追求利益有它的合理性。
那麼,道德與利益又是怎樣的關系呢?佛法認為,真正的利益和道德是相輔相成的。在佛經中,對善的定義是:能給自己帶來現世和未來利益安樂的白淨法。也就是說,善的行為和利益是互為因果的。善的行為不僅能使我們在現世得益,更能惠及未來的生命。而完整理解兩者之間的關系,理解佛教道德觀的內涵,則需透過三世因果來分析。通常,人們因不了解生命的過去和未來而懷疑因果的必然性,只顧及眼前利益,只是以暫時的得失來衡量行為價值,不知行善必得樂果,行惡必得苦果。所以才會覺得行善是吃虧的表現,對待他人和社會只求索取,不講奉獻;只希望獲得權利,卻不顧及應盡的義務。或許大部分人都不會反對道德,可一旦道德規范與他們的現實利益發生沖突時,如何取捨就能充分體現出一個人的智慧。假如人人都能深信因果的必然性,我想人人都會樂於行善,而不願造惡。如何才能深信因果?只有通過對佛法的學習。整個佛法都是建立在因緣因果的基礎上,這正是佛陀以圓滿智慧所證悟的宇宙人生的發展規律。唯有了解到這一點,我們才能以此作為參照,指導我們的一言一行。
佛教的因果思想還揭示了自利與利他的統一性。凡是真正對自身有益的行為,必然不會危及一切眾生的利益。否則,至多只能為我們帶來短暫的眼前利益,卻因此招致更大的惡果。利人才能利己,損人必然損己,只有在“我為人人”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實現“人人為我”,其過程雖為利他,但得益卻在自身。所以說,善行才是究竟的自利行為。
佛教從緣起的角度看世界,揭示了世界是無我、平等而相互依存的。就這個意義來說,個體生存和社會發展是一體的,個人利益和他人利益是一體的。由此我們可以認識到,佛教的道德觀是建立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因而能更好地協調他人與自我的雙方利益,協調集體與個人的雙方利益,使整個社會的運轉進入良性循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