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長壽王本起經》)
(三)關於“十一患”與“三定”
佛陀在離開了大眾比丘之後,就施展神通,騰空而去。他先到拘捨彌城的近郊的婆羅樓羅村,看望了正在此處修行的婆咎尊者。佛陀見這位弟子晝夜不眠,精勤行修,志行常定,住道品法,心裡十分歡喜,於是就問他:“婆咎比丘,你現在一切還好吧?”婆咎說世尊,我很好啊,“我常安隱,無有所乏”,我們這裡從來就沒有什麼爭斗之類的是非恩怨。佛陀聽後,就離開此村,不久到到達了護寺林,在那裡,佛陀到一棵樹下,敷好坐具,結跏趺坐。
世尊在未入定之前,對於拘捨彌城中比丘之間的斗訟之事,仍是記掛於心。他心裡想,如果一個比丘共住的道場,“數數斗訟,相伏相憎,相嗔共诤”,真正的修行人,是不會喜歡那種地方的。想著想著,世尊也沒有繼續入定,他站起身來,便前往支提國的東竹山林(般那蔓阇寺林)走去。在此林中,他的三個上座弟子居住其間,其中一個就是天眼第一的阿那律尊者。
閒言少敘,三位尊者見恩師從大老遠趕過來,都十分感動。當世尊問起他們三人之間和合之事時,他們都一致回答說很團結,大家彼此都和睦相處,從來沒有發生過什麼爭斗等不愉快的事情。世尊聽後,深深地贊歎說:“好啊,真是好啊!阿那律,你們做得很好。如是汝等常共和合,安樂無诤,一心一師,合一水乳。那麼,你們是否已經獲得了超出常人之法,而不同程度地住止於此無比安樂的境界呢?”
阿那律回答說:“是的,世尊,我們已經證得了此種無比安樂的境界。我等得光明便見色,彼見色光明尋復滅。請教世尊,這是為什麼呢?”
佛陀聽後,就對阿那律說:“阿那律,你們出現這種情況,那是因為你們還不能夠通達此相的緣故。”
接下來,佛陀開始講他未證道之前在修行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即世尊在修行過程中,也同樣遇到過這些問題,此問題的核心即“亦得光明而見色,彼見色光明尋復滅”。為什麼會消失掉呢?如果把造成消失的原因歸結起來,就是所謂的“十一患”。
在這裡我們需要搞明白“得光明而見色”是什麼意思。其中的“光明”,一般認為是禅定中的一種修行境界,即心系念光明的觀想。那麼既然心中系念光明,為什麼又會“見色”呢?依據南傳論師的觀點,“得光明”是指禅定中所出現的一種光;而“見色”是指得到第四禅後能夠開發天眼而能見色。那麼這個“色”指的是什麼?是物質與精神世界的本源,還是生死輪回的真相?既然見到光明,又見到色,為什麼這種境界很快就消失了呢?是不是指所修的禅定功夫還不到家,還不究竟的緣故?由這個光明,我們需要思考一個問題是,佛陀在明心見性之時,時間應該在後半夜。當他夜睹東方明星的時候,他忽然大悟,並且是徹底的證悟。他悟出了什麼?是不是他的眼前一片光明?或者是說他見到了色相世界的真相?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需要作深入地思考,方能參透其中點滴的真谛。
世尊說,當他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也曾作是念:“我心中有何患?令我失定而滅眼,眼滅已,我本所得光明而見色,彼見色光明尋復滅?”這裡的“眼”,就是指的“天眼”。對此,世尊進行了反思,“我行精勤無懈怠,身止住,有正念正智,無有愚癡,得定一心”。既然如此,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世尊遂逐步得出結論,通過層層分解的方法,最後終於得到問題的步驟與關鍵。
1、疑患(疑惑)——世尊初步將“得光明而見色,彼見色光明尋復滅”的原因,歸結為“心生疑患”。那麼假如心中不生疑患,那麼就選擇“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那麼就會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實際結果是,問題並沒有解決。
2、無念之患——所謂“無念”,就是不專注,心神游離不定,不能聚精會神。觀察的結果是:問題無法解決。
3、身病想之患——就是觀察自己的身體是否已生起病患。
4、睡眠之患——就是在打坐之時,陷入昏沉,繼而打起瞌睡。
5、過於精勤之患——就是修行過於精進,沒有注意到勞逸結合。此即“欲速則不達”的同義詞。佛陀在這裡作了個比方,他把過於精勤比作一個大力氣,用手去捕捉一只蒼蠅。由於用力過急過猛,即使蒼蠅被逮著了,也被他捏死了。
6、太懈怠之患——是“過於精勤”的反面,即過於懈怠了。就好比一個人去逮一只蒼蠅,動作慢騰騰的,當他伸手去捉蒼蠅時,蒼蠅老早就飛得不知去向。
7、恐怖之患——在這裡我要多說幾句。《心經》中有“無有恐怖”之句,恐怖就是恐懼、畏怖。根據南傳論師的分析,我們對於現世的罪報應該懷有恐怖的心理,只有心存恐怖,才能避免造罪,因此我們應養成恐怖罪報的習性,然後,我們遠離惡業與罪報,從而獲得解脫。但是問題是現實之中的人,如果沒有絲毫的造罪不太可能。從大乘佛教的立場上來看,廣義的“殺生”不僅包括殺動物,也包括殺植物。如此一來,我們每天吃素菜,也算是一種殺生,我們每天都在殺生,都要造罪。如此一來,我們無時無刻就生活在恐怖感之中,處處如履薄冰,勢力惶惶不可終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佛教在造罪問題上,也分輕重,而且也將自己的一部分修行功德,回向給法界有情,等於是一種回報與補償。從這個意義上講,只要修行的最終目的達到了,造些細微之罪業,似乎難以避免。相反,如果我們處處過於小心謹慎,處處縮手縮腳,反而不利於修行證道。因此,恐怖是一種過失,我們不應該恐怖,而應該去修習“無畏”。這個“無畏”,不是說不畏因果,而是不畏枝末細節,不為小事所左右。若從根本上講,恐怖是由愚癡心而生起,因為我們“心有掛礙”,執有我法而患得患失,最終將一事無成。
8、喜悅之患——從傳統觀點上講,喜悅應該是禅定之中一種正常的現象,同時也是修定達到一定層次的表現。但從高層次來講,能夠產生喜悅,說明次第不低;但是如果貪著於喜悅,那就說明心有所執,就是一種病患。佛陀在此舉了個例子,就好比一個人原指望想找尋到一個寶藏,結果他卻一下子找到了四個寶藏,於是這個人便心花怒放,得意忘形無以自制。我們常講“被勝利沖昏頭腦”,就是指的這個意思。人在勝利面前,容易失去理性(定力),從而導致判斷失誤,接下來自然是難以取得成功。
9、自高心之患——所謂“自高心”,就是驕傲自大,自己認為自己很了不起。一個人如果自視過高,那麼很容易出問題。所以佛教將“貢高我慢”視為很嚴重的病患之一。
10、若干想之患——就是心神不定,東想西想,天南地北,海闊天空。表面上看他穩如泰山,坐如磐石,實際上卻是心猿意馬,“浮想聯翩”,思想早就跑到九霄雲外去了。我們常常會犯這種毛病,禅家有個術語,叫“打妄想”。坐在那裡心定不下來,於是就開始運用聯想:一會兒紅包,一會兒股票,一會兒上網聊天,一會兒想起家裡家外的那攤子破事……結果想來想去,就想散了神,再也無法安心打坐念佛了。
11、不觀色之患——就是對精神與物質世界的本質缺乏觀察,或者說在觀察色相方面有所欠缺,不專注,這也是一種病患。那麼什麼才叫做“觀色”呢?是“照見五蘊皆空”?還是“諸行無常”與“諸法無我”?這個需要作深入地探究。
當以上的十一患都一一觀察過後,此時方才“得心清淨”。但是只是去除了十一患還不夠,尚需要進一步修學三定。哪三定?即“有覺有觀定”、“無覺少觀定”、“無覺無觀定”。
1、有覺有觀定——即具備“覺”與“觀”之定,一般是指初禅之定。
2、無覺少觀定——即具備“覺已停止”與“觀已減弱”之定,通常是指將近入第二禅之定。
3、無覺無觀定——即具備“覺”與“觀”均已停止之定,通常是指第二禅之定。
以上的“覺”,是指禅修時心念集中朝向所緣之處,即心念之所依處,比如說我們的數息觀,就是用計數呼吸的辦法,讓我們慢慢入定,以對治內心的散亂;而上述的“觀”,是指禅修時心念持續不間斷地集中停留於所緣之處。其實這二者還是有差別的。“覺”一般是我們從外在事物引發我們從內向外去感知、覺察,帶有一定的被動性,因此又譯為“尋”。這個“尋”,不是我們去尋找,而是去感知;而“觀”則是我們由內向外去觀照、體悟、分別,帶有一定的主動性,因此又譯為“伺”。從范圍上講,“覺”(尋)的范圍較大,它主要指我們注意力所集中的方向,這個方向帶有某種不確定性;而“觀”(伺)的范圍相對較小,就是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一點上,這個點帶有相對的確定性和穩固性。
從上述的“三定”之中,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有覺有觀定”的層次較低,只要下點功夫,一般人都可以達到;而“無覺少觀定”則相對較難,此時我們所集中的方向感已經消失,而注意力的焦點,也漸漸開始模糊起來;到了“無覺無觀定”時,“覺”和“觀”都消失停止了,即無方向,也無焦點,這樣一來,就慢慢進入到一種神游狀態之中。
在接下來的經文中,世尊向我們再一次分析了以上的三種定的另一種狀態,即
1、“若我修學有覺有觀定者,心便順向無覺少觀定,如是我必不失此智見”;
2、“若我修學有覺有觀定者,心便順向無覺無觀定,如是我必不失此智見”;
3、“若我修學無覺少觀定者,心便順向有覺有觀定,如是我必不失此智見”;
4、“若我修學無覺少觀定者,心便順向無覺無觀定,如果我必不失此智見”;
5、“若我修學無覺無觀定者,心便順向有覺有觀定,如是我必不失此智見”;
6、“若我修學無覺無定定者,心便順向無覺少觀定,如是我必不失此智見”。
以上六句話讀起來有些令人拗口,但是它說明了一件事,那就是說上述的“三定”,並是是截然對立的,它們之間,雖說有著遞進關系,但實際上它們卻密不可分,此即是彼,彼即是此;無即是有,有即是無;即有即無,非有非無——它們之間是一種不分彼此,處於水乳交融的一種狀態,按照大乘佛教的話講,叫“圓融無礙”。
但是修習“三定”,問題似乎還沒有解決——
1、“有時我知光明而不見色”,就是眼前豁朗,然而天眼仍舊未開。此時世尊繼續作念想,“若我念光明相,不念色相者,爾時我知光明而不見色”;
2、“有時我見色而不知光明”,於是就“念色相,不念光明相者”,那麼就“見色而不知光明”;
3、“有時我少知光明,亦少見色”,那麼就“叵我少入定,少入定故,少眼清淨;少眼清淨故,我少知光明,亦少見色”;
4、“有時我廣知光明,亦廣見色”,那麼就“廣入定,廣入定故,廣眼清淨;廣眼清淨故,我廣知光明,亦廣見色”。
到此時,若把前面的進行一番綜合,便可得出結論:“若我心中生疑患,彼得心清淨,無念,身病想、睡眠、太精勤、太懈怠、恐怖、喜悅、高心、生若干想、不觀色心患,彼得心清淨”,極力修學“三定”,修學“一向定”(單一定)、“雜定”(多種定)、“少定”(少數定)、“廣無量定”(數不清的禅定),就會“生知見極明淨,趣向定住”,在此基礎上再修習三十七道品,那麼,才可以真正見道,“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辨,不更受有,知如真”,這時,才算是真正證得了阿羅漢果位!
(順便說明一下,關於第三部分的“十一患”與“三定”內容,十分抽象,我幾乎是絞盡腦汁,有些經文還是百思不得其解。倘哪位大德發現我的闡解有誤,請及時指正,以免誤導善信,伏祈! 界定,2009.03.23晚,於南海普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