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4經:重點談十八愛行;985經:重點談愛與恚的互為緣起。
從因緣法角度講,愛是十二因緣其中的一支,泛指對物質與精神等一切事物的貪戀。觸生受,受又可分為苦、樂、不苦不樂等三受;由苦樂等受而生起愛意,再由強烈的欲求愛戀而生起執取……如此反復,一直到老死為一個階段。如果從煩惱支角度講,愛結乃是由於染著於內外二境而生起的根本煩惱之一,故又將愛分為三界之愛,即欲愛、色愛、無色愛(出自《大毗婆沙論》)。無論從哪個方面講,“愛”字總不是那麼“正面”,我們很少見到經典裡見到佛陀贊歎與“愛”有關的經句。正是如此,很多人誤以為佛教不講人倫,過於冷漠無情,有的甚至橫加歪曲,說什麼“出家無家,出家人連父母都不會相認”之類的昏話。佛教之所以不講“愛”,是因為佛陀深刻地洞察出世間之“愛”是極不徹底的,它極有可能帶來很多負面問題,我們常說“由愛而生恨”,“愛之愈深,恨之愈深”;也經常見到由於“愛”的扭曲而導致人間悲劇的不斷上演。故而增支部說:“愛可生愛,亦可生憎;憎能生愛,亦能生憎。”法句經也有相關的偈頌:“從愛生憂患,從愛生怖畏;離愛無憂患,何處有怖畏?”說明愛完全可以恨,還可產生種種怖畏,這便是由愛而引起的種種過患。
佛教將“愛”字棄之不用,並不是佛教不講愛,而是用另外一個詞對“愛”字作了替代,這便是“慈悲”二字。慈是不分對象、不分種族、不分地域地同情與憐愍一切人的痛苦,悲是能夠切身感受到他人的痛苦,並將他人的痛苦視為自己的痛苦,二者皆立足於“苦”。慈悲實際上就是“愛”的代名詞,佛教最好的慈悲即“無緣慈”與“同體悲”,這是在毫無條件、毫無分別心、毫無意識的狀態下,能夠同情他人苦痛,對他人痛苦感同身受,並想方設法使他人遠離痛苦,獲得永遠的快樂。
佛陀在談到“愛”時,說“愛為網、為膠、為泉、為藕根”。我們知道,網、膠、泉以及藕根都是連綿不絕的代名詞,比如說“情網”表示愛情如同一張蛛網,一旦沾上便無力掙脫;談到感情深厚,我們用“如膠似漆”來形容之;表示男女之間的感情猶斷未絕,便用“藕斷絲連”來描述;而泉水可謂經年累月地涓涓而出,哪怕逢旱無雨,泉水亦難以斷流。因此佛陀在談到“愛”的過患時說:“此等能為眾生障、為蓋、為膠、為守衛、為覆、為閉、為塞、為暗冥、為狗腸、為亂草、為絮,從此世至他世,從他世至此世,往來流轉,無不轉時。”為此,佛陀談到了十八愛行和三十六愛行:
一、18種愛行:
1、有我(我的存在);2、欲我(我是這樣的人);3、爾我(我正是這樣的人);
4、有我(我持續常住;5、無我(我消散無常);6、異我(我不是這樣的人);
7、當我(我將可能存在);8、不當我(我將不存在);9、欲我(我將會是這樣的人);
10、當爾時(我將會正是這樣的人);11、當異異我(願我將正是這樣的人);
12、或欲我(願我將是這樣的人);13、或爾我(願我將正是這樣的人);
14、或異(願我將不是這樣的人);15、或然(我將會成為);
16、或欲然(我將會成為這樣的人);17、或爾然(我將會這是這樣的人的人);
18、或異(我將會不會這是這樣的人)
二、36種愛行
上面的十八愛行主要是從內(自身)而言的種種渴愛而產生的伺察;若再將依於外(自身以外)的十八種由渴愛而產生的伺察,共為三十六種愛行。即十八愛行分為內、外兩類,兩類相加,合為三十六愛行。關於十八愛行的具體法義,請參閱楊郁文《南、北傳十八愛行之法說及義說》一文(詳見《中華佛學學報》第三期1980。04版,PP.1-23)。
985經繼續談到“愛”的過患,即“有從愛生愛,從愛生恚;從恚生愛,從恚生恚。”佛陀對此四句話進行了一番分析:
1、從愛生愛:“謂有一於眾生有喜、有愛、有念、有可意,他於彼有喜、有愛、有念、有可意隨行此,作是念:我於彼眾生有喜、有愛、有念、有可意,他復於彼有喜、有愛、有念、有可意隨行故,我於他人復生於愛,是名從愛生愛。”
2、從愛生恚:“謂有一於眾生有喜、有愛、有念、有可意,而他於彼不喜、不愛、不念、不可意隨行此,作是念……我於他而生嗔恚,是名從愛生恚。”
3、從恚生愛:“謂有一於眾生不喜、不愛、不念、不可意,他復於彼不喜、不愛、不念、不可意隨行故,我於他而生愛念,是名從恚生愛。”
4、從恚生恚:“謂有一於眾生不喜、不愛、不念、不可意,而他於彼有喜、有愛、有念、有可意隨行此,作是念:我於彼眾生不喜、不愛、不念、不可意,而他於彼有喜、有愛、有念、有可意隨行,我於他所問起嗔恚,是名從恚生恚。”
那麼如何斷“愛”與“恚”呢?佛陀主張從初禅開始一直到四禅進行修習。當我們擁有四禅以上的水平時,可以做到“不自舉,不起塵,不熾然,不嫌彼”。
自舉:謂見色是我、色異我、我中色、色中我,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還舉:謂於罵者還罵,嗔者還嗔 ,打者還打,觸者還觸。
起塵:謂有我、我欲乃至十八種愛。
熾然:謂有我所、我所欲乃至外十八愛行。
嫌彼:謂見我真實起,於我慢、我欲、我使不斷不知。(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