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1經(诃梨經):本經敘述诃梨長者以《摩捷提經》中一偈,而請教於迦旃延。
本經偈的內容是:
斷一切諸流,亦塞其流源,聚落相習近,牟尼不稱歎。
虛空於五欲,永以不還滿,世間诤言訟,畢竟不復為。
迦旃延對此回答是:“眼流者,眼識起貪,依眼界貪欲流出,故名為流;耳、鼻、舌、身、意流者,謂意識起貪,依意界貪識流出,故名為流。”在這裡,迦旃延尊者重點回答了何謂“流”。貪從眼識而起,眼識緣眼界,故而貪從中起,如滾滾洪流,一復不可收。與此類推,故為六流。那麼什麼叫“不流”呢?以眼根為例,“謂眼識、眼識所識色依生愛喜,彼若盡、無欲、滅、息、沒,是名不流”。識不與界所緣,做到無欲息沒,故而為不流。
進而,迦旃延談到了三事和合生觸,即“謂緣眼及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依此染著流”。此三受,即為“流源”。如何“塞其流源”?“謂眼界取心法境界系著使,彼若盡、無欲、滅、息、沒,是名塞流源”。
我們若對上偈進行細讀,其實佛陀說此偈也是有針對性的。根據我個人的理解,佛陀所要“塞流源”的對象主要有兩個,一個是“聚落相習近”,一個是“世間诤言訟”。大家交往多了,脾氣相投了,情誼也日漸加深。久而久之,就容易形成了一個個單個的“群體”,即利益同共體。有了共同的利益,群體之間的一些爭爭吵吵也在所難免,故而诤訟紛起,彼此間的矛盾也就不容易得到化解。而佛教的本懷是反對爭吵的,無論這種爭吵是出於何種原因,是合法的還是不如法的,都一律予以禁止。佛陀住世期間,曾反復地教導弟子們要相互贊歎,說真實語,說撫慰語,說適時語,而不要兩舌、绮語、妄語以及造謠中傷與誹謗。那麼同修之間如何做到“習近相贊歎”呢?迦旃延對此的觀點是:“在家、出家共相習近,同喜、同憂、同樂、同苦,凡所為作,悉皆共同,是名習近相贊歎”。這裡所講的是一個“同”,實際上就是指佛教的六和共住,大家同甘共苦,即使有多做少得,也沒有絲毫的怨言,即我們所講的“任勞任怨”般的老黃牛精神。這種精神,便是大同世界的共同追求目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最高級階段,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理想世界。
我們若要提前步入這樣的世界,該怎麼辦?首先要從精神上率先進入狀態,做到“於五欲功德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對於“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不會生起“樂念長養”。只有心中無有貪求,“便是人間好時節”。(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