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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忍法師:《紅樓夢》所反映的佛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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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樓夢》所反映的佛教思想

  第316期明覺 文:法忍法師

  導言

  過去一個世紀之中,有不少學者都在文學上對《紅樓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有關《紅樓夢》宗教內容的研究則比較少一點。其實《紅樓夢》之中有不少佛、道的元素,而學者對《紅樓夢》與佛教的研究,是將注意力放在《紅樓夢》與禅這個題目之上,就「如潇湘(圓香)先生的《〈紅樓夢〉與禅》、張畢來先生的《紅樓佛影》、李哲良先生的《紅樓禅話》等。這些著作或者是考察清代的佛禅文化背景對《紅樓夢》的影響,或者用佛教的某些義理、規范與小說中的某些情節作對勘比較,說明《紅樓夢》有明顯的佛教文化痕跡」。1 而有關佛教在其他部分與《紅樓夢》的關系則少有討論。所以,本文希望通過了解《紅樓夢》一書所描述的一些佛教儀式,看這些儀式如何反映當時的中國佛教在靈魂觀及因果報應上影響著當時的官僚階層的人民及平民百姓。

  「曹雪芹在全書第一回就表明了自己的創作主張,反對才子佳人小說的『千部一腔,千人一面』和『假捏出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撥亂其間』;而是根據自己『半世親見親聞來創作』,『其間離合悲歡,興衰際遇,俱是按跡循蹤,不敢稍加穿鑿,至失其真』」。 2 而且,更有人「據此把《紅樓夢》的創作過程,看成是現實生活的刻板記錄,因而對它作了各種各樣的『索隱』,說它影射這個、影射那個;或者認為它寫的就是曹雪芹自己的身世」。3 所以,何劍熏的《論〈紅樓夢〉的主題思想》一文指出:「曹雪芹的《紅樓夢》,是十八世紀四十年代中國古典的現實主義文學的一座偉岸的豐碑。無論在思想的深度上……在反映現實的真實上,都可以放進世界上最偉大的文學作品之列」,這是真切地說明了《紅樓夢》反映現實的能力。

  本文正是要以《紅樓夢》反映現實的能力來了解當時的人民在靈魂觀及因果報應觀上如何受佛教的思想影響,也就是這小說涵蓋的時代背景――清代的康熙、雍正、干隆三朝,主要是十八世紀的上半期,中國人在靈魂觀及因果報應觀上如何受佛教思想影響。

  在《紅樓夢》中所描述的「水陸法會」

  《紅樓夢》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龍禁尉,王熙鳳協辦寧國府」中提到了名為「水陸法會」的佛教儀式。當作者描述有關秦可卿的身後事時,寫賈府為秦可卿修建水陸法會,作者描述其水陸榜文:「世襲寧國公冢孫婦、防護內廷御前侍衛龍禁尉賈門秦氏恭人之喪,四大部洲至中之地、奉天承運太平之國,總理虛無寂靜教門僧錄司正堂萬虛、總理元始三一教門道錄司正堂葉生等,敬謹修齋,朝天叩佛,以及恭請諸伽藍、揭谛、功曹等神,聖恩普錫,神威遠鎮,四十九日消災洗業平安水陸道場」,由是可知這場水陸大齋是由掌管全國僧侶事務的僧錄司――「總理虛無寂靜教門僧錄司正堂萬虛」及掌管全國道士事務的道錄司――「總理元始三一教門道錄司正堂葉生」負責主持的。文中雖然只是指僧道對壇念誦經文,而沒有詳細描述這場水陸法會的內容、儀式,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這就是賈府為秦可卿修建的水陸大齋是十分隆重,而且只是為超度秦可卿一人而專做的。

  水陸法會是中國佛教中,儀式最隆重的法會,略稱「悲齋會」、「水陸會」、「水陸法會」和「水陸道場」,全稱是「法界聖凡水陸普度大齋勝會」。在明代株宏大師(蓮池大師)修訂了水陸法會的儀式之後,水陸法會可以分為兩類:「眾姓水陸」及「獨姓水陸」。眾姓水陸即是由一般信徒共同發起,集資修建的;而獨姓水陸則是由一人(或一家)發心獨資修建的。當然,因為要修建一場水陸法會所需的財力、物力極大,故古時的水陸法會一般都是眾姓水陸,或是由國王、國家出資修建的水陸大齋,後者一般是會為了整個國家的國運祈福,或是在戰事頻繁的時期追薦為國而陣亡的將士。

  在《紅樓夢》第十三回出現的水陸法會是獨姓水陸,是由富裕的賈府出資修建的,為的是超度秦可卿的幽靈。所以,曹雪芹在《紅樓夢》第十三回描寫水陸法會,清楚地反映出賈府財力之大,而請到掌管全國僧侶事務的僧錄司「總理虛無寂靜教門僧錄司正堂萬虛」主持這場法事,則是要表達出曾五次接待康熙帝南巡的「百年望族」――曹家之名望、權勢之顯赫及財力之大。

  在《紅樓夢》中所描述的「焰口」及「做七」等佛教儀式

  另外,在《紅樓夢》的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館揚州城,賈寶玉路谒北靜王」中,描述了為賈府為秦可卿所做的「五七」法事。五七並不是法事的名稱,其實是指秦可卿死後的第五個七日的意思,而人死次後需要「做七」,早已成為了中國人的習俗,這是受到佛教的的靈魂觀所影響的,這一方面會於之後的一個部分詳細說明。而在《紅樓夢》的第十四回之中所描述的五七法事是這樣的:「這日乃五七正五日上,那應佛僧正開方破獄,傳燈照亡,參閻君,拘都鬼,筵請地藏王,開金橋,引幢幡;那道士們正伏章申表,朝三清,叩玉帝;禅僧們行香,放焰口,拜水忏;又有十三眾尼僧,搭綉衣,靸紅鞋,在靈前默誦接引諸咒」。這裡除了是有關佛教儀式的描述,還有道教度亡儀式的描述,因篇幅所限,所以本文未能對在《紅樓夢》出現過的道教儀式進行深入的分析,但是,筆者仍希望指出,在明清時代佛、道二教同場做法事是一個十分常見的現象。因為「明太祖朱元璋立國後,制定了以儒教為主、三教並用的政策」,而且當時的佛教與道教,雜揉混淆,流行於廣大的庶民階級之間。而且,亦因為當時的佛、道二教融入於社會風俗中,被稱為瑜伽教僧及火居應赴僧者,都是以執行死者之葬儀及追善供養等的儀式為職業的僧侶、道士之存在。4 另一方面,以賈府的財力、府中的空間,絕對可以提供不同的地方予僧侶及道士同為秦可卿進行儀式。

  而文中提到的「破地獄」儀式是民間習俗,即是指人死之後,親人為其邀請僧尼作超度時的活動之一,佛教的破地獄儀式即僧人為亡靈念誦《破地獄偈文》以拯救亡靈出地獄,使其得到解脫而往生淨土。而「傳燈照亡」的儀式亦是民間的信仰,當時的人民認為人死後走向冥途,而佛法能破除黑暗,猶如明燈,因此親人們會在亡者的腳後燃燈以照亡靈,所以叫做「傳燈照亡」。而筵請地藏王,就是祈請佛教之中主幽冥界、救度地獄道中的受苦眾生的地藏菩薩。而「放焰口」更是佛教度亡儀式之中的佼佼者,放焰口全稱「瑜伽焰口」,「瑜伽」是梵文的音譯語,意為相應,即手結密印,口誦真言,專意觀想,身口意與佛相應,故曰「瑜伽」。而「焰口」即是指餓鬼,因為餓鬼的咽喉細的像針一樣,口吐火焰,故喚作「焰口」。而瑜伽焰口就是一個普濟施食的儀式,對象雖是六道群靈,但是對於餓鬼道的眾生是特別關心的,而焰口法事是根據《救拔焰口餓鬼陀羅尼經》編成的。焰施食法,是「冥陽兩利」的法事。「冥」就是幽冥眾生――地獄、畜生、餓鬼;「陽」就是我們人間。普通的聽經聞法,這些幽冥眾生,不能得自在,地獄裡面的眾生不能出來,餓鬼道很苦,畜生道也有種種苦難。放焰口,藉佛、菩薩的力量,使地獄道、畜生道、餓鬼道,都可以來這裡聽經、聞法、忏悔,如果他了悟,就能得利益。而民間的人民請僧人在亡靈「做七」時放焰口其實是要以亡者的名義宴請、普濟其他六道中受苦的眾生,以此濟度的功德使亡者可以早得解脫。

  在《紅樓夢》中所描述的佛教儀式,反映出時人受怎樣的一套靈魂觀所影響

  在《紅樓夢》的第十三回提到為秦可卿修建水陸大齋,而第十四回則提到為秦可卿辦「五七」法事,當中更提到「開方破獄,傳燈照亡,參閻君,拘都鬼,筵請地藏王,開金橋,引幢幡……放焰口,拜水忏;又有十三眾尼僧,搭綉衣,靸紅鞋,在靈前默誦接引諸咒」等儀式。這一一都反應了當時的國民所信仰的一套受佛教哲學影響的靈魂觀。

  這時代的國民要為死去的親人「做七」及修建水陸法會,完全是受佛教的「中陰身」之觀念影響的。那麼,何謂「中陰身」?在佛教的教義中,人死之後,若不超凡入聖,一般說來,便成了亡靈。說到超度亡靈,先要說明佛教對亡靈的看法。人死之後的生命主體,稱為亡靈。民間一般的觀念,認為人死之後即是鬼,而且是永遠做鬼,但在佛教的教義中,不接受如此的觀念,否則就談不上「超度」兩字了。佛教看凡俗世界的眾生,共分為天、人、阿修羅、鬼、畜生(牛馬蚊蟻等動物)、地獄等六大類,在此六大類之中生來死去,又死去生來,稱為「六道輪回」,所以,人死之後平均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成為鬼。佛教使人超出並度脫了這六道輪回的生死之外即稱為「超度」。但是人在死後,除了罪大惡極的人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生天界以外,一般的人並不能夠立即轉生。未轉生的亡靈,卻不就是鬼,那在佛教稱為「中有身」,或名「中陰身」,即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間的一種生存狀態,這個中陰身以往就被一般人誤稱為「鬼魂」,其實它是一種附於微少氣體而存在的靈質,並不是鬼魂。中陰身的時間通常是四十九日,在這階段之中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佛教認為人死之後的七個七期之中,親友們為他做佛事,有很大的效用。因此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過了七期之後再做佛事,當然還是有用,但那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生的類別了。假如一個人在生作惡很多,注定來生要做牛或做豬,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若有親友為他人做佛事,並使他在中陰身的階段聽到了出家人誦經,因此而知道了一些佛法的道理,當下悔過,立意向善,他就可能免去做牛做豬而重生為人了;如果當他已經生於牛群豬欄之後,再為他仿佛事,佛教相信這能改善這條牛或這頭豬的生活環境,使之食料富足,不事勞作,乃至免除一刀之苦,被人放生;如已生在人間,便能使他身體健康,事業順利;如已生到西方極樂世界,更可早日成佛。所以,中國人對於人死後要在七七四十九日之內為其做超薦的法事是十分重要的。

  佛教對中國人的死後世界、靈魂觀上有深遠的影響,佛教的「六道輪回」、「三世」、「涅槃」等觀念,填補了儒家只重現世的真空。在佛教未傳入之前,在儒家思想統攝之下,人們只有一世、現在的觀念,對於死後的世界,他們毫不認識。如《論語.先進》記:「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可見儒家在死後世界、鬼神等方面都未有明確的解釋,但佛教「六道輪回」之說則對死後的生命、境界作出一具體的描述,對於時人而言,的確是豐富了中國傳統思想在生死方面的不足。

  而且,佛教的靈魂觀改變了中國傳統死後世界的圖畫。中國傳統的死後生命(世界)基本上只有「黃泉」的觀念,但自佛教傳入之後,至曹雪芹身處的清代,佛教的靈魂觀使中國人的死後生命出現了「地獄」、「天堂」、「淨土」、「六道輪回」、「十殿王」等境界、觀念,此在《紅樓夢》的第十四回中有關秦可卿的「五七」法事中「開方破獄」、「傳燈照亡」、「參閻君」、「拘都鬼」等儀式可見,這時代的國民因歷代受佛教的靈魂觀影響,故對死者的「中陰身」之超度十分重視,而且有關靈魂的「地獄」、「天堂」、「淨土」、「六道輪回」、「十殿王」等境界、觀念,已在這時代的中國人之心目中扎根。

  在《紅樓夢》中描述拜大悲忏、拜水忏之佛教儀式

  在《紅樓夢》之中,有關拜忏的部份就有兩回――第十三回及第十四回。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龍禁尉,王熙鳳協辦寧國府」寫了有關拜大悲忏的部份:「擇淮停靈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後開喪送訃聞。這四十九日單請大廳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後化諸魂,以免亡者之罪」。再者,而在《紅樓夢》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館揚州城,賈寶玉路谒北靜王」中,就有「放焰口,拜水忏;又有十三眾尼僧,搭綉衣,靸紅鞋,在靈前默誦接引諸咒」之內容。

  而拜忏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早期集成的《捨利弗悔過經》。而一般佛徒都會認為梁皇忏是梁武帝命志公禅師所編的,但是中華佛學研究所的徐立強先生在他的〈《梁皇忏》初探〉一文指出,現在雖然沒有足夠的佐證證明《梁皇忏》是出自梁武帝時的明僧之手,但是「在《梁皇忏》的內容方面,經過分析發現,原本適用的對象,可能是出家人;忏悔的主要內容,則是飲酒食肉,以及僧中種種的違犯情事等,這點應與梁武帝〈斷酒肉文〉中的『忏悔食肉法』有關。除此之外,忏文中還強調『神明不滅』的觀念。同時,在內容與形式上,其與『淨住子』及南朝其他忏法相近。這些特色,都說明了『梁皇忏』在梁代制作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我們只是可以確定《梁皇忏》大概是出於南北朝時期,卻不能確定是否出自梁武帝之命。而在中國佛教的忏悔禮並不是只有忏文,而是通通由明僧編成的忏法儀軌,最著名編輯忏儀的就是陳、隋間的天台智者大師。智者撰有《法華三昧忏儀》、《請觀世音忏法》、《金光明忏法》、《方等三昧忏法》等忏儀。而「大悲忏」就是以佛教的大悲咒為主的忏悔儀軌,而水忏則是相傳是唐代悟達國師因以三昧水洗瘡而濯除累世冤業後,為啟後人忏悔之門,而作的忏法。而水忏又叫水忏法、三昧水忏、慈悲水忏、慈悲水忏法。

  在《紅樓夢》中描述的佛教忏法,反映出時人受怎樣的一套因果報應觀所影響

  1.三世因果觀當時國民的影響:

  在曹雪芹身處的清代,拜忏禮已成為中國民間宗教中一種重要的宗教儀式,而先悔過後獲福亦成民間祈求福善的重要思想。而且,這亦是一種業報輪回的觀念――因為在罪業在身,便有痛苦,若能忏悔,罪才能消除,福才會降臨。佛教自東漢傳入之後,其教義、思想對中國民間、道教、儒家都起了很大的影響,並豐富了中國的道德、死後生命的思想及信仰。

  道教的《太平經》在《周易》「積善余慶,積惡余殃」說及早在先秦之民間亦有「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基礎上提出「承負」說。但佛教的因果觀是指自己作業,自身受報,有現報、生報、後報之三世果報觀念。道教承負之說與佛教的業報思想比較下,道教「承負」之說是簡單了一些。而且,自佛教傳入之後,中國人明顯是接受佛教那套「自作應自受」的因果報應思想,從而衍生地獄、天堂等思想,並深入民心。而且,據方立天所著的《中國佛教研究》一書中指出,中國原有的的報應思想,只限於現在這一生,而後報是轉嫁給子孫的。但在佛教傳入之後,佛教三世因果的觀念卻填補了這只一生的報應觀之不足。

  2. 除罪獲福的因果觀念:

  而拜忏除了是法師代表齋主向忏悔的儀式之外,齋主一般都會親身參與。因為中國早在先秦之民間亦有「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基礎上提出「承負」的觀念,認為罪福都是承上七祖,啟下七世。而且,佛教更加強調罪業是會有礙眾生解脫。所以佛教與中國文化在這個方向之下不謀而合,使中國佛教特重忏法,認為齋主們要自身獲福及祖先超升就是通過修齋,以忏悔及普度一切亡靈之功消除過往宗親及自身的罪業,希望消除自身過去一個周期的罪業,使自身、祖先及一切亡靈回復潔淨及吉祥。所以,古往今來的拜忏儀式不只是膜拜神明,其實這樣的行為是指向背後「罪」及「解罪、獲福」的宗教意義。

  中國佛教的忏悔禮之中,經常表現出「罪」與「忏悔」這兩種思想。佛教也認為人犯了罪,並且應該忏悔;他們認為本來人應受懲罰,但藉著法師誦念經文,使齋主們及六道亡靈明白「罪性本空」的道理,就可以免受作業而招致的惡果,故《三時系念佛:「欲思出離,唯憑忏悔熏修之力」,所以,忏悔儀式在中國人的心目十分重要,原因是要使六道受苦的眾生得到解脫(出離輪回),就非仗忏悔之力不可。而佛教一般會指罪為業報,業報就是業與報並稱。意為業之報應或業之果報。身口意之善惡行為會招感之苦樂的果報。此為佛教之重要基本觀念。《大寶積經・卷九十六》(大一一・五四二中):「閻羅常告彼罪人,無有少罪我能加,汝自作罪今自來,業報自招無代者。」所以,佛教的信仰之中,唯有忏悔之力才可以令眾生去除業報(罪),而得到福祉、解脫,而不是單是祈求上界眾生(天神、佛、菩薩)的赦免,就可以除罪獲福。

  總結

  有不少學者都認為《紅樓夢》的思想意義是:它是中國古典現實主義小說的頂峰之作。它通過對賈、史、王、薛四大家族興衰過程的描寫,廣泛而生動地反映封建末世的政治、經濟、法律、道德、文化、教育、宗教、婚姻、婦女等各方面的情況;因此,可以說,它是一部反映封建社會的百科全書。因為佛教自西漢末傳入中國至清代已有近兩千年的時間,筆者正正就是要藉《紅樓夢》寫實的能力,窺看清代的國民受佛教的影響有多深。透過本文之研究,可見佛教的影響下,清代的人民已接受一套佛教化的因果報應觀及靈魂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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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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