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制定與宗教醫藥相關政策的建議
◎釋永信
一、案由
宗教醫藥學源遠流長,世界范圍內各種醫藥學大多萌芽於原始的宗教。宗教醫藥的研究、發掘、開發與利用,是弘揚傳統醫藥文化、維護民族團結、造福百姓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在我國,佛教醫藥學和道教醫藥學是現存宗教醫藥學的典型代表,它們同中醫藥學和其他民族醫藥學一樣,具有自成一體的獨特理論體系和豐富的醫療實踐經驗,在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為中華民族的繁衍生息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二、案據
目前,由於沒有將宗教醫藥納入我國傳統醫藥的管理體系,以致有不少人將具有宗教特色的傳統醫藥視為封建迷信;以致讓一些江湖騙子有機可乘,他們打著宗教醫學的幌子到處招搖行騙。因此,盡快制定宗教醫藥的標准和政策,將宗教醫藥納入我國傳統醫藥的管理體系,實為當務之急。建國以來,我國宗教醫藥學的發展基本處於停滯狀態。近年來,隨著世界傳統醫學的復興和中醫藥學在世界各地的廣泛傳播,國家特別重視扶持中醫藥學和民族醫藥學的發展,加大了投入力度,宗教醫藥學也隨之迎來了復興的春天,重新煥發了青春,佛教醫藥學和道教醫藥學的各種學術著作得以發表,各種學術活動得以開展。但是,宗教醫藥學誕生於宗教,宗教的“神秘性”,使得宗教醫藥學在復興的道路上遇到各種各樣的麻煩和阻力。
三、建議
為了抓住千載難逢的歷史發展機遇,滿足人民群眾對宗教醫藥學的需要,更好地發揮宗教醫藥學對人民群眾健康的維護作用,我建議:
(一)設立獨立的宗教醫藥學門類。設立佛教醫藥學或道教醫藥學等門類,使之成為一個獨立的學科,從學術建制上賦予宗教醫藥學以合法地位,也便於有關部門對宗教醫藥學實施管理。
(二)設立宗教醫藥學專業課程。在高等醫藥學學校或專門的研究機構設立專門的宗教醫藥學專業課程,促進宗教醫藥學人才的培養和各種研究活動、學術活動的開展。
(三)開展宗教醫藥學學術建設。設立官方或民間的宗教醫藥學學術團體和研究機構,開辦宗教醫藥學科普雜志或學術期刊,切實促進宗教醫藥學的學術交流和研究。
(四)扶植開辦宗教醫藥機構。鼓勵具備一定條件的寺院、道觀等開辦宗教慈善醫院、療養院、研究院等醫療學術機構。
(五)加大投入和政策的扶植力度。加大對宗教醫藥學人才、資金、物質等方面的投入,參照民族傳統醫藥政策,給予宗教醫藥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及醫療產品的市場准入資格,提供寬松政策,加大扶植力度,鼓勵並支持宗教醫藥學的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