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不對境界的時候,我們叫它做獨頭意識,它所取的、所緣的境界,就是善、惡、無記這三種現行的落謝影子,是影像,它沒有能力緣外面的境界相。這在唯識裡面講本質相,譬如我們眼見色,眼根真的見色,這是真的一點不假,現量境界。可是第六意識見的色就不是現量,而是比量。我們眼見色的時候,眼識裡面變現一個相分,就好像照相機一樣,眼根對外面的色塵就好像照相機對外頭的鏡頭,後頭有個底片,那就是眼識,眼識裡頭現的境界相,現的相跟外面一樣大、完全一模一樣。第六意識緣,它在裡面,它緣不到外頭,它只能夠緣眼識的假相,所以是間接的,不是直接。它緣是不是就緣眼識的相分?不是的,它從這個相分接過去之後,自己又變一個相分,諸位要曉得這個道理。第六意識的見分緣它自己的相分,不會緣到眼識的相分,但是它的相分從哪裡來的?是藉眼識的相分的影子,它自己再變現。這唯識裡頭講得很透徹。譬如見色起個貪心,貪是阿賴耶裡面貪的種子,隨著第六意識的貪心,與第六意識相應的貪心所,這個貪心所把它勾引起來,它又變現那個相分,誰貪?貪心所的見分去貪它的相分。諸位要是把這個事情看穿了,簡直叫胡鬧!
《法華經》裡面佛所講的「是法住法位」,各各不相到,一個是一個,各各不相到,你要真是誤會了、迷了,簡直胡鬧。貪心所執著了,與第七識相應的貪心所又把它勾起來,它再從第六意識貪心所的相裡頭變現出一個假相,那個見分就緣它的相分,就這麼回事情,這是事實真相。諸位要是真正了解事實真相,確實不要說我們大的環境是各各不相到,自己本身八識五十一心所是各各獨立、各各不相到,雖然有連帶關系,不錯是連帶的,雖連帶,各各也獨立。阿賴耶識裡頭都有種子,第七識變現出來有第七識的種子,第六識有第六識的種子,相應的心所,每個心所有每個心所的種子。所以意識所緣的是前五根所吸收的前五塵的落謝影子,就是剛才講的,眼識裡頭造的相分,就是影像,不是本質的相分,是屬於影像,這是意根所緣的境界。這個境界比起本質相分那要虛妄得多,本質是阿賴耶的親相分,而這是依他起的。這個相分,當然還是離不開依他起,但是這裡頭已經帶了遍計所執,並不是單純的依他起,在佛法裡面也稱之為法塵,法塵的意思就是『生成法則』的意思。
楞嚴經 (第九十三集) 1981 台灣景美華藏圖書館 檔名:07-001-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