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文達公,諱昀,清朝學者、文學家。官至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錄其平時所見所聞奇異之事著《閱微草堂筆記》一書,約三十萬余言,詳述因果六道輪回之事征,多系真人真事。民國陳荻洲居士,依此筆記摘錄百篇,題為《紀文達公筆記摘要》,冀其普及。蓮宗十三祖印光大師曾為此《摘要》撰寫序文,回溯往聖前賢,無不提倡因果,以期平治天下,淑世牖民。
清大學士紀曉岚撰
演蓮法師譯白
107、儒佛異同【譯文】
穎州貢生吳躍鳴說,他家鄉有位宿儒林老先生,品格端莊,為人正直。曾借住在一所神廟裡讀書。這座廟宇宏偉寬敝,借住在這裡的讀書人很多。由於林先生性情孤僻,和這些同住的讀書人很少來往。
有一天,他到了半夜還睡不著,便獨自在月下散步。忽然有位客人走來,向他問候。林先生正感寂寞,見來人舉止風雅,便請客人到屋裡坐,略備茶茗,與客人閒聊起來。那客人論理有致,語言不俗。兩人你言我語,十分投機。言談之間,偶然涉及因果之事。林先生說:“古來聖賢做好事,絕不是事先預期要得到好報才去做的。若是為了要得好報才去做好事,雖說也合乎天理人情,但其心理上卻存有欲望,便沒多大價值。所以,佛家主張福田之說,是君子所不屑的。”
客人說:“先生這一番話,純粹是儒家的論調。若是用這種觀點來約束自己,未嘗不可。若是用它來約束別人,那就不可以了。如果用它來要求有相當修養的君子,或者能有些效果。如果用它來治國安民,那就絕對行不通了。聖人設立教化,目的在於教人為善而已。對那些不能自覺為善的人,要加以勸誘引導,幫助他們去行善。對那些不願意為善的人,就要鼓勵鞭策他們去為善。於是刑賞制度就產生了。那些能夠做到為了獎賞而行善的人,聖人只贊揚他們樂於為善的一面,必不會去責備他們是為了得賞才為善。那些能因畏懼刑罰而遵紀守法做好人,聖人也只贊賞他們能遵紀守法的一面,必不會去責備他們因害怕刑罰才守法。如果在刑賞的制約之下,使人們都能順從天理,樂於向善。而又責備他們是貪賞懼罰,是出於私心人欲。這麼一來,不接受刑賞的激勵勸誘固然不好,接受刑賞的激勵勸誘也不好,這就使人們不知該如何才對。況且既然把貪賞懼罰說成是私心人欲,而又用刑賞去激勵勸誘人們向善。那麼,人們不禁要問,聖人是不是想用刑賞來誘導人的私心欲念呀?你認為有這個道理嗎?在現實社會中,具有超卓智慧,出類拔萃的人畢竟還是少數。平平庸庸、碌碌無為的人則是大多數。所以,聖人的刑罰獎賞制度,主要是著眼於對中等以下人們的教育。佛家的因果報應論,也是著重於對這些人而說的。儒家的教義與佛家的教義雖然在宗旨上有很大的區別,但在教人為善這一點上卻是一致的。先生根據董(仲舒)夫子‘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理論,來駁斥佛家的因果論,豈不是連同聖人的刑賞制度也一齊駁斥了呢!先生只看見那些僧侶們勸人布施,說這樣就是行善,可以得福;只看到愚民們持齋燒香拜佛,說這是行善,也可以得福。不這麼辦,就是不行善,就會受報應。據此,你就認定佛家的因果論是在蠱惑群眾。殊不知佛家所謂善惡的定義,與儒家大致相同。佛家所謂的因果報應也與儒家所謂‘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觀念並沒有差別。”
林先生對這位客人的一番宏論不以為然。他想進一步再闡述自己的觀點,更深入地辨證一回。不覺東方泛白,天將亮了。客人便起身告辭。林老先生余興未盡,執意挽留,那客人忽然僵立不動。仔細一看,竟然是此廟裡一尊泥塑的判官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