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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德森啟事
德森啟事(一九四六年七月一日) 啟者大約至遲總在古歷六月初十(七月八日)以前,即當離滬回到靈巖。以後各方凡有與會接洽各事,請即函本會執行理事會,或朱慕潛居士收,均可。但仍望十方諸公,鼎力維護,俾本會事業,日益光大。不特上暢印公之本懷,下抒德森之積悃,實副諸公之厚望也。再者修崙大師,杭州茅棚乏人看守,無法分身在會安居。且他清介過甚,五十五期月刊會務報告,貼其茅棚經費一節,他從不肯接受分文。以後該條,亦即作罷。附此併告。德森謹識。 摘自民國三十五年七月一日《弘化月刊》第六十一期,見《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第七十卷五十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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