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眾生。侵損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藍內。恣行YIN欲。或殺或害。如是等輩。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這是造極重罪業的第三種。我們一定要記住:第一個是不孝父母,第二個是不敬三寶,第三個是『侵損常住』。侵是侵犯,損是損壞,常住結罪很重,這是屬於偷盜戒,這是諸位都應當要知道。一般人把這些事情看輕了,以為這是小事,微不足道,不知道犯了嚴重的過失。佛在經上講得很清楚,我們一定要細心去體會。常住有四種:
第一種叫「常住常住」,這是指寺院、庵堂、道場裡面這些不動產,土地、田宅、房屋,所以稱之為「常住常住」。只可以受用,決定不能夠變更買賣,這是常住物,你要是變更買賣,這個罪就極重。
第二種叫「十方常住」,就是我們常講的「四事供養」:「飲食、衣服、臥具、醫藥。」這是十方信徒供養出家人,不是指定某一個人的,這個道場裡面所有出家人都有分。如果你是侵犯據為己有,這是盜戒。
第三種叫「現前現前」,這是我們得到信徒的布施。這個布施范圍比較小,只是現前的這些出家人。不像前面講十方,十方那是所有一切出家人統統有分。古時候出家人沒有家,只要是道場都可以掛單,都可以受用,他應當要接受。因為這個供養是供養十方,所以一切出家人都有分。
第四種叫「十方現前」,現前之物,譬如出家人往生了,他遺留下來的物品,這叫十方現前。雖然是現前,他所遺留下來的東西十方都有分。所以結罪是從這個地方結的。
世間譬如偷盜,你偷一個人的,你欠一個人的債。諸位同修必須要曉得,你要真正了解這個道理,通達事實真相,世間人絕對不會說某人占了便宜,這話不是真話,某人吃虧上當,也沒這個話。為什麼?這一生你奪取別人的,你來生要還他,這是一定的道理,因果報應。我們奪取,將來在來生遇到這個緣了,我們財物也被別人奪取。我們要去侵占別人的,將來別人也侵占我們的。所以人與人之間佛講四種緣:「報恩、報怨、討債、還債」,生生世世永遠搞不完的,就搞這個事情。我們到這個世間來干什麼?就是討債、還債、報恩、報怨來的。明白這個道理之後,恩要報,怨算了,不要再搞,就把這個帳銷了,我們欠別人的要還,別人欠我們的不要了。把這個帳從這一生都把它結了,都把它了了,這樣才能念佛,才能夠往生淨土。如果你恩怨債務常常記在心裡面,到時候佛來接引拉都拉不動,你在這個世間事沒有完,這種事是沒完沒了的。
所以欠一個人的,你還一個人,這個事好辦。如果是地方政府的,譬如說這一個城市、這個地區公共的設施,你要是盜取,麻煩就大了。為什麼?這個結罪你要知道,公共設施是這一個地方的人,納稅的財物來建設的。你要盜取,這一個都市的人都是你的債主,你一個一個的還,你要還到什麼時候才能還完?諸位一定要曉得,公共設施決定不能盜取,罪太重了。如果這個設施是國家做的,麻煩就更大了,將來結罪,一國人都是你的債主。現在有許多人不知道這個罪的輕重,隨便破壞公共設施,這個罪太重太重了,這是向一國人結罪。寺院、庵堂叫三寶物,這個罪比盜一個國家財物的罪還要重,為什麼?它是通十方,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一切出家人都有分,你這個結罪要向盡虛空、遍法界結罪,這麻煩大了。所以盜三寶物,盜一針一線、一草一木,都墮阿鼻地獄。有人說,這個好像太不合道理了,一草一木、一針一線算什麼,為什麼有這麼重的罪?你一想,它主人是誰?你就明了。它主人是盡虛空、遍法界一切出家人,你向他們結罪。
「盜」的范圍非常廣泛,不僅限於偷盜,盜在佛經裡面的解釋叫「不與取」。常住負責管理的人,他要權衡、衡量,你要的東西該不該給你;該給你,他不給你,他犯戒,他也犯盜戒,他據為己有,故意刁難不給你。不該給你,他給你也犯戒,所以相當不容易。管理三寶的財物,一不小心就造嚴重的果報,這個道理我們一定要懂得。我們如果說浪費三寶物,也是這個戒條。我們為三寶節省一分錢,節省一塊錢是你自己種福,你種的福很大很大。為什麼?你是給十方一切出家人,在他們面前修福。換句話說,你要是浪費侵損,這個罪過就重。今天一般人懂得這個道理的人,是愈來愈少了。出家人也不講,現在講經的法師,誰講戒律?講戒律人家罵你。你講戒律,展開經本你天天在罵我們,誰願意聽罵人的?你講戒律,一個聽眾都沒有,但是那是講真話。所以閻浮提眾生,地藏菩薩講「起心動念,無不是罪」,這話是真的,一點都不過分。念念在造罪業,念佛往生談何容易,這是我們一定要知道、要警惕,要曉得果報的嚴重性。
...【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谷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後面兩句是他應得的果報。『常住』,前面說過了,四種常住。你要是用盜心,偷盜的心竊取,或是你自己用,你偷盜自己來享受,或者是給你家親眷屬去享受,都犯這個罪,這個罪非常非常之重。《觀佛三昧經》裡面說,盜三寶物,他的罪過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殺害父母,前面就是阿鼻地獄罪業了。偷盜三寶物,那個罪比殺父母的罪還要重。重到什麼程度,我們無法想像,佛在經裡面舉的比喻,比殺八萬四千父母那個罪過還要超過。華聚菩薩在經上說過,「五逆四重我也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華聚菩薩是等覺菩薩,跟觀音、勢至、地藏菩薩是相等的,他們說的話是真話,不是假話。
現在我們這個地方,這個道場是居士道場,居士道場弘護正法,它的因果是跟寺院庵堂相同。這些我們都必須要認識清楚,我們有所需求可以向常住說明,常住供養,這是正確的。決定不可以,瞞著常住自己來竊取,這就錯了。最容易犯的常住物:紙張,像通常講信封、信紙,我們隨便拿來私人寫信,很小的事情,不學佛的人哪裡會知道?一般社會上,在政府機關做事也好,私人公司裡面做事也好,公家的物品像這些東西,都隨便拿來自己用,不懂得佛理。我在台中親近李炳南老居士十年,李老居士在奉祀官府服務,他當主任秘書。他告訴我們,他每一次去領信紙、信封,一定要向奉祀官報告:「我領的信紙、信封,有的時候我私人寫信也要用。」那個奉祀官嫌他羅嗦,「哪一個不是這樣?為什麼你每一次來領的時候要說這麼幾句話?」他說:「我說這幾句話,你答應了,我不犯盜戒;我沒有得到你同意,我用公家信封自己寫信,我犯偷盜戒。」這是明理的人,一張信紙、一個信封,他都這麼謹慎,可見其余了。所以小小戒要留意,不可以輕慢,認為這是很小的事情沒有罪,沒有那麼嚴重,那是我們想錯了、看錯了。
我曾經跟諸位同修說過,我以前念中學的時候有個校長周邦道先生,是江西人,以後他來到台灣。過去在中國大陸他做過江西省教育廳長,抗戰勝利之後,在台灣他作考選部政務次長,政務次長在中國就是第一副部長。公家配給他汽車,他老人家公事出門用公家的車,私事出門自己乘巴士。為什麼?不敢浪費公家的汽油,不侵損國家的財物。在這個時代還有這樣的官員,這是我們應當要學習的。都是在家居士,天天讀經,明白道理,了解事實真相,他們做出榜樣來給我們看。家裡面有公家給他裝的電話,不是公事不用家裡電話,家裡面小孩都不准打電話。念念都能夠為國家想,替國家節省一分錢都是好事情,一點都不敢浪費。我們今天拿到國際電話,不懂得長話短說,羅哩羅嗦的一打打好久,「侵損常住」。你本來重要的事情,幾句話可以能解決的,拿起電話在那邊聊天問長問短,這個電話費用常住付,侵損常住,大家不曉得這個利害。
地藏菩薩本願經 (第九集) 1998/5 新加坡淨宗學會 檔名:14-01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