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死之者”:這些最近死去的,也就是剛剛死去的人。“經四十九日”:經是經過。四十九日是七個禮拜──七七,四十九天。所以人死後若要做功德幫助他,超度他,須在四十九日以前。
因為在四十九日以前,死者的罪業還沒有定,你可以隨時做功德,使他得到這種利益。要是過了四十九天,罪業就判定了,好像法院判罪似的,判決定罪後,就不能再改變了。
那麼在四十九日以前,如果能為亡者念經誦咒,就可以超度他,令他得到好處。那麼要是過了四十九天,亡者的罪判決了,那麼你念經超度他,有沒有功德呢?有,但他所得到的功德少、力量小,沒有那麼大,也不能說一點都沒有。所以大家以後做功德,最好在四十九天前。
七七就是四十九天,在中國因為佛法的關系,人死後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會請僧、請道,為亡者超度念經。在這七七日內,也就是因為《地藏經》中講明白了,說在七七四十九天內。
“如癡如聾”:如癡,就像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人;如聾,也聽不見什麼聲音。“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地獄有閻羅王,閻羅王不是一個而已,有十個閻羅王──十殿閻君。每一個閻君,下又分了很多部門,所以每一個閻羅王有五個司,各有鮮官(禁殺)、水官(禁盜)、鐵官(禁YIN)、土官(禁兩舌)、天官(禁酒)這五種官,每一個閻羅王有這五種官,所以叫五司。這五司管人一生所造的罪業,哪一個司管哪一種罪業,犯哪一種罪業的亡者就到那兒受審問,審問就是到那兒辯論。
“審定之後”:辯論業果,所造的什麼業,將來要受什麼果報。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根據他所造的業,就去受果報。“未測之間”:在還沒有知道之前,“千萬愁苦”:這時候很憂慮,很擔心,不知將來自己是去做牛做馬,做豬做羊,或者做人,自己也都不知道,所以千萬愁苦。“何況墮於諸惡趣等”:更何況已經墮落到地獄、餓鬼、畜生這諸惡趣裡了呢?
“是命終人”:臨命終的這個人,“未得受生”:沒有得到受生之前。
“在七七日內”:在七七四十九天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以內,他念念之間,每一念之間都希望他的一切骨肉,骨肉就是他的親戚眷屬,他家裡的人。“與造福力救拔”:能幫他念念《地藏經》,或拜拜《地藏忏》,或者拜拜地藏王菩薩,造種種的福利,供養三寶,來救拔他。
“過是日後,隨業受報”:過這四十九天之後,他隨他自己所造的業,而去受他的果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他經過千百歲的時間,“無解脫日”:沒有解脫的時候。
恭錄自《地藏菩薩本願經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