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不偷盜』。偷盜的范圍非常非常的廣大,不要認為我們沒有做過偷盜;其實不然,佛經上一看,就曉得我們常常在犯盜戒。什麼叫盜戒?這個佛家這個盜叫「不與取」。這是有主之物,主人沒有答應,你動了他的,就叫盜戒。這個主人是一個人的,你把它盜過來了,這個結罪比較輕。實在講,你這個偷盜將來要還債的,所謂欠命的還命,欠錢的還錢,因果報應一點都不會差錯。如果這個物主人很多,那就麻煩大了。哪些物主人很多?公家的東西。你譬如在美國有很多公共設施,這個設施如果是我們這一個市區市政府的設施,你要是偷盜了,那個結罪,就住在這一個地區的市民,統統都是它的主人,他納稅的,這個還債很麻煩,這麼多人;假如是州政府的設施、是聯邦的設施,那麻煩大了,那你將來還債要還這一國的,這一國的人都是你的債主。
世間人不曉得,不懂這個道理。所以佛在經上給我們講,結罪最重的是什麼?是三寶物,就是寺廟的。寺廟的東西,它這個結罪,不僅是這一個世界,佛法是盡虛空遍法界無量無邊;換句話說,法界無量無邊,所有出家人都是主人,你在這裡偷他一點東西,這個結罪就不得了了。所以盜三寶物,必墮地獄,它這個結罪是這樣的重法。不讀佛經不曉得這個事實的真相。
像我們在台灣的時候,我們在公家機關裡做事,常常私人寫個信,都拿公家的信封信紙,這都是盜戒。因為公家的這些文具是供給你公事用的,沒有供給你私人用的。李炳南老居士他也在公家做事,他在孔德成先生奉祀官府做事,他作主任秘書。每一次去領信紙信封,他都要跟孔德成報告一下,我這個要私人寫信用。孔德成先生嫌他羅嗦,哪一個人不私人用,羅哩羅嗦的。我跟你說了,我就不犯盜戒;不跟你說,我就犯了盜戒了。為什麼?你主管答應了,我就不犯盜戒。只有學佛的人才曉得,不學佛的人不知道。
你譬如經商的人,總想想方法少納一點稅,這個也是犯了盜戒。所以你仔細一研究,這個盜戒是最容易犯的,而且是犯得最多的。怎麼辦?這個事情罪業很重,一定要懂得,要知道,要忏悔,要修善補過。
盜公家款,在我們中國佛門裡面最出名的就是永明延壽大師。他在沒有出家之前,用現在話來講,是小公務員。管什麼?管財稅出納。手上常常有錢,都是公款,國家的錢。他把這個錢拿來放生,以後被查出來。當然常常去放生,這一筆款子虧了很多。查出來,論國法是要殺頭的,是要斬首的。結果一審判,錢到哪裡去了?放生去了,全都放生了;他沒有做別的用處,全放生了。
以後報告國王,國王聽到之後也很好笑,也沒法子,國法論法要斬首。送到法場去斬首,就一面的吩咐監斬官,他說你看著,他如果面色有恐懼、有害怕,就把他殺掉;假如他沒有一點恐懼,一點都不害怕,你就把他拉回來到我這兒來。結果他綁到法場要殺頭,他一點恐懼都沒有。這個監斬官就問他,他說:你為什麼不害怕?他說:我這一條命換了千千萬萬的命,值得!歡喜!一點恐怖都沒有。這馬上就放他回來,去報告國王。國王就召見,問他:你有什麼願望?他說:我想出家。國王就成就他出家,做他的護法。這是禅宗裡面大徹大悟,以後晚年完全回歸淨土,專心念佛。在傳記裡面記載,他是阿彌陀佛再來的,永明延壽是阿彌陀佛化身來的。
你們看人家那個盜跟我們普通的盜不一樣,普通盜的時候是要自己去享受,他這個盜是利益眾生。所以佛法真的不是定法,通權達便,只有一個目標,利益眾生,造福社會,這就對了,這就正確了;如果是自己享受,那就罪過就無邊了。永明大師這個例子值得我們深深去省察。無量壽經 (第三十八集) 1992/6 美國聖荷西迪安那大學 檔名:02-01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