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摘自《安士全書白話解》
勸養親者(以下說在家不宜殺生)節選07
兒輩贍養親人,辦法各有不同。下養為小孝,次養為中孝,上養為大孝,最上養為大孝之大孝。為什麼呢?下養只知道滿足吃喝,各種吃喝補品,不致於有所缺乏,這已經是世間難以做到了,叫作小孝。次養就能體諒親人的心願,父母所愛我也愛,父母所敬我也敬,使親人心裡安樂,這就叫作中孝。上養就能勸告親人明了大道之理,善就贊成,過就規勸,使父母用高尚的道德滋潤身心,這就是大孝。至於最上養就更上一層樓,常常想念父母的恩情,同於天地,父母的壽命,與日隨減,應當用什麼辦法,可以報答親恩,什麼辦法可以延長親壽,什麼辦法可以使父母出離生死,什麼辦法可以使父母罪障消除,什麼辦法可以使父母進入聖人之流,最終成佛。譬如戰火臨頭,保護親人逃入山中,總是擔心敵人來了嗎?逃入水中,總是擔心敵人來了嗎?逃入曠野,總是擔心敵人來了嗎?輾轉不安,一定要把父母放到最安全的地方。這就是最上養,也叫作無上養,也叫作超出一切世間養。難道不是大孝中的大孝嗎?如果殺物養親,使物類抱冤來世,父母償債多生,不正是用腐肉救親饑,用毒酒止親渴嗎?多麼大逆不道啊!怎麼可以說是孝呢?有人說:讀書人功成名遂,光宗耀祖,可以叫作孝嗎?我的回答是:功成名遂,當然不錯。如果依靠它去做好事,當然可以為親人增光;如果依靠它去做壞事,不反而侮辱親人嗎?樊哙①、嚴嵩②的父親,是宰相親啊。假使今天再來,人們一定會厭惡他痛恨他了。因此,就應當知道孝子盡孝,為親人增光,莫如積德,功名是次要的啊!
注:
①樊哙(?—前 515)漢初將領。沛縣(江蘇省)人。少以屠狗為業。隨劉邦起義,為部將,以軍功封賢成君。滅秦後,在項、劉的鴻門宴上,他保護了劉邦。漢初,隨劉邦平定叛亂,任左丞相,封舞陽侯。其妻呂須為呂後妹,因得後信任。哙與呂後狼狽為奸,誅殺功臣,故落下百世罵名。
②嚴嵩(1480—1567)明江西分宜人,字惟中,一字介溪。弘治進士。嘉靖二十一(1542 年)任武英殿大學士,入閣,專國政二十年,官至太子太師。以子世蕃和趙文華等為爪牙,操縱國政,吞沒軍饷,戰備廢弛。東南倭寇和北方鞑靼(dádá)貴族侵擾,國勢危機。文武官吏與他意見不合的,如主張收復河套的大臣夏言、將領曾銑(xǐ、xiǎn)、抗倭有功的總督張經、指斥他罪行的谏官楊繼盛等,都遭殺害。晚年漸為世宗疏遠。御史鄒應龍、林潤相繼彈劾世蕃。世蕃被殺,他也被革職,家產籍沒,不久病死。
(補充)這裡所講的贍養父母親人,包括四個層次,一個比一個高。四個層次可以相繼歸納為養身、養心、養道、養聖。下等養身,只能給父母提供吃穿,使父母在物質上沒有缺乏。但已經是世人難以做到的了。中等養心,即討得父母歡心,不違背他們的心願,使他們在精神上愉快。上等養道,使父母明了大道之理,提高道德修養水平。最上等是養聖,使父母滋養聖胎,走上解脫道路,最終成佛。這四個層次,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對於下等來說,只要稍加注意還能做到。對於後者來說,要真正贍養好父母,就要能使父母從根本上得到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