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中行,二十歲就在鄉試中考中舉人。
遇到一位神異的僧人給他看相,說:“您終身的功名和官位,最多就是以舉人的身份做到知縣。”徐中行不願意做舉人官,僧人說:“只有廣積陰德,才能挽回定數,改變命運。但也要看機會,唯獨放生一事,隨時隨地都可以盡力去做,但一定要拯救的物命數量極多,最為可貴。”
徐中行聽從了僧人的話,但是十分貧困,一年到頭所放生的物命也沒有多少。
過了九年,又遇到那位僧人,再次給他看相,說:“還不行。”
一天,有人以三十兩銀子的報酬請他寫文章。徐中行拿銀駕一艘小船泛舟於太湖之上,買水族生靈放生,不到十天,三十兩銀子就用完了。後來,僧人一見他就大為驚訝地說:“您怎麼這麼快就陰功滿面了呢?明年一定能夠進士及第了。”於是果然考中進士,後來官至布政使。
(摘自《道德叢書》之十二《命相真谛》,陳鏡伊編著,聖浩注譯)
【附】:徐中行:1517—1578,明代官員、文學家,字子輿(一作子與),號龍灣,又稱天目山人,湖州長興(今屬浙江)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士。初授刑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出為汀州知府,改汝寧。後谪長蘆鹽運判官,遷端州同知、山東佥事、雲南參議、福建副使、參政等職,累官至江西布政使。著有《天目山堂集》等。
一是放生種類很多:
1、飛禽類:山鷹、老鷹、貓頭鷹、麻雀、喜鵲、各類鳥、山雞、斑鸠、海鳥、鹦鹉、鹧鸪等;
2、水族類:魚仔、魚卵、大頭魚、鲢魚、鳝魚、黃鳝、甲魚、鯉魚、鲫魚、鲶魚、泥鳅、烏龜、青蛙、鱉、螃蟹、蛤蜊、螺蛳、田螺等;
3、昆蟲類:螞蟻、喂鳥的蟲子、喂魚的蟲子、螞蚱、蠍子、螳螂等。
4、動物類:狐狸、蛇、蚯蚓、狼、老鼠、黃鼠狼、野豬、貓、狗、刺猬等。
5、其他......。
二是結合當地情況:
1、山多、樹木多,可以放飛禽類、昆蟲類、動物類等。
2、水多、水源多,可以放生水族類等等。
3、具體情況,具體進行就可以。
花錢少又放的多推薦:田螺、螺獅、魚子、蚯蚓等;應該隨緣放生,因為放生不同的動物在因果還是有一些差別。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不能著相放生。所有需要我們解救的動物,都需要我們盡力放生。
一定要如法如理的、嚴謹正確放生,不能破壞生態環境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