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阿姜查尊者《森林中的法語》
佛陀教導我們要努力工作,但是我們的行為不能混雜貪念,應該是以放下與離欲為目標。我們做我們應該做的事,但是不可執著,這就是佛陀的教導。
不過這似乎很無聊,缺乏熱切投入的誘因,世人做事就是為了獲得某些好處——例如人們來看你,是因為你的醫生或官員的職位,想要從你這裡得到一些好處。一般來說,無論做什麼,人們都想從中得到一些好處,貪愛與執著因此成了一種生活方式。
但是我們則不然,我們秉持正見,善盡職責,勇於任事,因此可以生活得很自在。
如果你想正確地種樹,收獲果實,那麼你應該怎麼做?
你只需要做你應該做的事:拿起樹苗、挖洞、種植、施肥、灌溉與驅蟲,這些都是你的職責。就是這樣,然後就此打住,至於它長得快或慢,就不是你的工作了,這個部分你應該放手。
你已經把樹種下去,並好好照顧它,這些都是它成長的因緣,你不應該再想:“它什麼時候才會完全長大?什麼時候會結果?……”這不是你的事,是樹自己的事。
如果你想:“我已經澆水並做完其它的事,現在我應該怎麼加速它長大呢?”那一點都沒有幫助。它並非你的職責,你和樹的關系是,你只需做好份內的工作,至於樹的成長就看它的本質了。如果你這樣想,就會很自在;如果你在辛苦工作之後,期待它一兩天後趕快長大,那就是自尋煩惱。該放下的時候,就應該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