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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對處理夫妻矛盾、男女不和問題的具體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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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感於很多師兄都遇見這樣那樣的夫妻矛盾或男女朋友間的分歧極大地影響到學佛修行。所以想跟大家探討一下如何通過佛法的實踐來改善夫妻關系,進而改變我們在家庭和兩性之間的修行環境。  

    要調和夫妻的關系,僅僅誦經或念佛很顯然是不夠的,我們還應當按照佛陀的具體教導來實行才對。

   《善生經》是佛陀教育我們處理家庭倫理關系的寶典。現存有幾種譯本,其中流傳最為普遍的有兩種。

    一種是後秦佛陀耶捨、竺佛念譯的《善生經》,其中講到夫婦之道“...善生,夫之敬妻,亦有五事。雲何為五?一者相待以禮,二者威嚴不阙,三者衣食隨時,四者莊嚴以時,五者委付家內。善生,夫以此五事敬待於妻。妻復以五事恭敬於夫。雲何為五?一者先起,二者後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旨。善生,是為夫之於妻敬待,如是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佛陀告訴我們,丈夫該怎樣對待妻子呢?      

    第一佛就要求我們要相待以禮,這個非常重要,就是要尊重自己的太太、進而就是尊重女性的含義。大家要注意這裡,很多人都覺得佛法當中似乎總是重男輕女,但是佛陀在教育我們夫婦之道時第一就要求丈夫要尊重妻子,尊重女性,這是家庭和諧的大前提,然後再談別的部分。

    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夫妻雙方應該互相尊重,不論收入的高低,家庭出身是否懸殊,乃至智力上知識上的差異,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一切言行隨心所欲,處處隨便,以為夫婦間不需要客氣了,對自己的缺點不僅不改正,反而大大例例,隨時表現,還自以為夫妻之間,不需要掩飾弱點,而不知夫婦間最需要的是客氣和尊重。還有的夫妻一方總想控制對方,以遷就自己。逐漸的把所有的劣處,毫無顧忌的暴露出來了,結果日久生厭,只覺得對方的可憎了。誠如佛在《無量壽經》裡說:“自妻厭憎”,《玉耶女經》裡說:“見夫不歡”。彼此厭憎不歡,於是雙方感情轉趨破裂。    

    要防止夫妻間日久生厭,丈夫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丈夫要學會經常關心妻子,對她溫存體貼;丈夫要學會經常感謝妻子。當她替你做一些小事,如縫補衣襪之類,你不可認為是她的本分,應該要說聲:“謝謝”。在表面上,她雖然覺得你的話是多余的,但是她的內心,卻有非常的快慰;妻子喜歡丈夫當著別人面前誇獎她,這種稱揚使她心裡不僅愉快,而且非常感激;妻子最討厭當著別人的面前,批評她的短處,使她面子上難堪。丈夫需要糾正她的時候,應避免被父母兒女或他人聽見;妻子有意見,應當虛心聽受,然後和她詳細討論,要尊重對方的意見;對方倘有錯誤,要糾正時,切忌粗暴口吻。華嚴經裡說:“常作潤澤語,柔軟語,聞者喜悅語,善入人心語,風雅典則語”。不可作“毒害語、蠱犷語,苦他語,令他嗔恨語,如火燒心語。”
    
    第二威嚴不阙。威是莊重而不浮躁,嚴是尊嚴而能自愛,不阙是不可輕慢。待妻的舉止應該莊重禮貌,言語行為不可輕薄放縱。此外,男性在家裡必須有威嚴,這個威嚴是講道理、有智慧而讓人敬服,決不是蠻不講理的專橫跋扈。如何做到這一點,男同胞們就要加緊修煉自己的身心了。可以說,很多家庭矛盾都是因為婆媳間的不和引起的,男人在這個時候往往就左右為難。不過一旦男同志能夠在家裡建立起自己的威嚴,那麼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第三衣食隨時。女人常歡喜丈夫贈與她心愛的東西。所謂心愛的東西倒並不一定要價值昂貴的,只要你是為她而買的,她心裡就感到無限的愉快了。如衣料食品之類,當她心裡想要而還沒有開口的時候,你就買來送她,她自然喜出望外,感到你是關心體貼的人。另外呢,作為家裡的主心骨,男人理應承擔起照顧女眷老幼的責任,特別是對待妻子這個即給你管顧家庭又為你生兒育女的女人,隨時供給衣服飲食(當然不是太過分奢侈的要求),是男人應該盡的義務。
    
    第四莊嚴以時。這“莊嚴以時”就要給妻子購買衣物裝飾,使她能打扮得整潔而適合時代。因為愛美之心,是任何妻子都有的。但是,做丈夫的也不可使她打扮得過分華麗,競奇炫異,流於奢侈,一味追求“新潮”,則失了莊嚴的真意義。服飾是身的容儀,修養的品位,在選擇衣物裝飾時,應要顧到這兩點。

    第五委付家內。做丈夫的對於家中大小事件,只須主持大體,而不必為微細的瑣事,一樁樁親自去督察管理。丈夫對家政明察秋毫般地去干預,作求全的責備,是常會使妻子感到不快和沒趣,所以,即使妻子處理事務有失當之處,也要“言色相和”、理解寬容,讓妻子當家。要知道如果沒有妻治家,那丈夫就有後顧之憂了。

    那麼妻子如何對待丈夫呢?佛陀指出說要“先起,後坐,和言,敬順,先意承旨”,這些並不難理解,總的來說就是要尊敬、順從丈夫,遵從丈夫的意旨來做事情。那麼這是否代表女性沒有地位呢?並非如此。佛陀只是希望女性籍此來調和自己的心性,發揮女性溫柔善良(要知道柔能克剛哦)的優點,做到不怨不驕。
    
    在相對優裕的境遇中,夫婦是容易相處的。但當境遇貧困的時候,因經濟的逼迫,雙方就容易互相怨尤。尤其是做妻子的,由於女性心理使然,最容易埋怨。於是不可免的誤會口角,就隨時有發生的可能。夫婦固然要同甘,但也不要忘記要共苦。生活愈困苦,愈要共同努力,困苦可以興家,從困苦中奮斗出來的夫婦,愛情是永久的,前途是光明的。
  
    有些女子性情剛愎,自驕自傲,或者因為娘家財高勢大,或自恃面貌美麗,遇到家庭裡事情稍有不如意,就要大聲小叫,要咒要罵,要打要吵。佛陀說的“謙誡”,我們一定要注意。特別是自以為美貌而得意的女性朋友,要記住佛告訴玉耶女的話:“女人不以面貌端正,(便是端正)。不順夫婿,非為端正。心端行正,是為端正”。
《善生經》另外一種流傳廣泛的版本是東晉罽賓三藏瞿昙僧伽提婆所譯的《佛說善生經》,其中也講到“...夫當以五事愛敬供給妻子,雲何為五?一者、憐念妻子,二者、不輕慢,三者、為作璎珞嚴具,四者、於家中得自在,五者、念妻親親。夫以此五事愛敬供給妻子。妻子當以十三事善敬其夫,雲何十三?一者、重愛敬夫,二者、重供養夫,三者、善念其夫,四者、攝持作業,五者、善攝眷屬,六者、前以瞻侍,七者、後以愛行,八者、言以誠實,九者、不禁制門,十者、見來贊善,十一者、敷設床待,十二者、施設淨美豐饒飲食,十三者、供養沙門梵志。妻子以此十三事善敬順夫...”。
    
    據經中所說,第一,丈夫應當照顧、愛憐自己的妻子,經常體貼和關懷妻子,從而給家庭帶來和睦歡樂的氣氛。

    第二,不應輕慢自己的妻子,對於妻子應當以禮相待。以禮相待,則不能以輕慢的舉動或言詞對待妻子,否則將失去妻子的尊敬和愛意,也會給家庭帶來不和諧。

    第三,為妻子提供種種方便條件,裝飾打扮自己的妻子,以示愛意。

    第四,充分信任自己的妻子,即所謂使妻子「在家中得自在」,應當由妻子操持家務,不多干涉,使妻子能自由處理,這樣才能保持家庭和睦,增進家庭幸福。

    第五,所謂「念妻親親」,即是應當顧念妻子的親屬,對妻子娘家的人要以禮相待。

    丈夫對待妻子有五條原則,妻子對待丈夫則有十三條之多。其中除了規定應當愛敬善待丈夫,服侍自己的丈夫之外,還強調應當盡心操持家務,善待夫家的眷屬以及丈夫的客人,甚至對迎來送往的細節都作了規定,如應前以瞻侍後以愛行等。對丈夫的長輩,應當時時探望侍奉,表示孝敬之意。當丈夫的長輩行走時,應當在後護送照料,以示敬愛之情。有客人來了應當熱情接待,禮貌歡迎,並應以豐饒的美食招待來客等等。除此以外,此十三條中有一條規定,做妻子的對待丈夫應當「言以誠實」,這是耐人尋味的。本來,誠以待人,做人要誠實,是基本的道德原則,在家庭夫妻關系中,相敬相親,也應當以夫妻之間的坦誠為家庭和睦幸福的基礎,何以這裡特別提出妻子應當「言以誠實」呢?應該說這是古代印度婦女社會地位,包括在家庭中的地位低於男子的反映。即使如佛教,強調在修行方面眾生平等,但在現實社會中,其倫理思想也無法脫離現實社會的實際。妻子事敬丈夫十三條中最後一條,供養沙門梵志,這是佛教宗教道德的體現。沙門和梵志都是指修行之人。古代印度宗教修行者多以乞食為生,佛教也不例外。因此這一條規定,當有托乞食的修行者上門之時,作妻子的應當善待供養。據佛教教義,供養沙門梵志,是為將來種福田,妻子行此事,是為丈夫以及其家庭修福積德,因此列為妻子的十三事之一。

    (附太虛大師對此段經文的注解:此在人乘佛法上明夫婦之關系,為夫者對於妻子,當以五事愛敬而供給之:一、憐念者,當憐愍愛念,不得虐待。二、不輕者,當相待以禮,相對如賓,不得輕戲。三、為作璎珞嚴具者,對於身相莊嚴之具當供給之。四、於家中得自在者,謂在家中能作主宰,支配家務得以自由。五、“念妻親親”者,常親愛信任,不現疏遠之情。妻子當以十三事敬順供養於夫,十三事文義可知。總其義,即須專愛無異念,常侍奉飲食起居之事,以誠敬相從,夫倡婦隨,治家作業,更能善念夫之眷屬,又能供養沙門梵志為全家祈福,如此可謂賢妻矣,福德必有增益而無衰損。)


    其實夫婦如何相處而能福慧增長,和諧安樂,佛陀已經為我們講述得非常清楚了。關鍵是我們到底有沒有去實行。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常常有同修埋怨配偶不理解、干涉或者反對自己學佛,並因此而倍感煩惱痛苦。但是,我們應該意識到,除非夫妻雙方都是學佛者,否則就不能以佛法的標准來衡量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人家不信佛,所以不喜歡你那一套,這根本就無可厚非。總不可能所有的夫妻都志趣相同吧!

    另外一點,自己覺得學佛很好,但是別人不以為然。我們不能據此就貶低別人,說人家福薄、說人家業重、說人家沒有慧根等等...,說實在的,從現世的角度來看,不學佛的人過的生活不見得比學佛的差,能力不見得比學佛的低,知識也不見得比學佛的少。一說起人家沒有學佛就是這不好那不好,這不對那不對,只會彰現自己的淺薄和狹隘。

    既然我們自稱佛弟子,那麼想讓所有眾生、包括自己的親人、配偶、朋友...都理解佛法這一根本真理存在的價值,並且獲得真正的利益,我們首先就要做好自己的本分。也就是在日常當中實實在在地按照佛陀的教育來實踐,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讓人真實感受到佛弟子的風范,以及佛法改變人、塑造人的偉大魅力。用佛法的智慧來處理事情,而不是一味有口無心地誦經念佛,然後遇到困難就怨天尤人。

    另外呢,對於在遇見家庭矛盾或煩惱無法解決時,就萌發出家念頭的現象,在這裡做一下簡要的討論。我們承認,一定有修行者看破愛欲紅塵之苦,因而發出離心而出家求菩提。但是更多的情況是學人無法處理家庭矛盾,想逃避現實而找到出家之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真去出家,能獲得佛法的真實利益麼?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特別應該引起那些看到他人一有家庭矛盾就勸人出家的同修注意。

    佛陀以結婚戀愛為度化眾生的一種方便。如《須摩提女經》載,佛弟子王捨城美女須摩提,遇信奉外道的滿財長者子求婚,往問佛陀,佛謂須摩提女若嫁與滿財家,當“大度人民不可稱計”。須摩提女依佛教敕出嫁,後來果然感化大家及滿財城多人皈信三寶,受佛稱贊。大乘經典中還多處說摯愛行菩薩道者及菩薩隨順眾生愛欲以結緣度化的功德。如《華嚴經》卷七五說妙德女因摯愛修菩薩行者威德主太子(釋尊前身),求為其妻,而生大功德雖以愛染心,供養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墮三惡趣。《大寶積經·大乘方便會》載,眾尊王菩薩“以地大心執女人手共一床坐”,勸一位愛他的姑娘發菩提心,受到佛的贊歎,謂“成就如是悲心,雖受五欲,不犯眾罪。”樹提梵志對一女子起悲心,答應她的求愛,為作丈夫十二年後出家,因此“得以超越十百千劫生死眾苦”。

    可見,婚姻家庭不但不是修行人的洪水猛獸,反而是學佛實踐的好地方。否則,佛陀也不必苦口婆心地教導我們這麼多夫婦之道,家庭和諧之理了。

    最後,希望大家都能切實按照佛陀的教育去實行,一定會有所收獲的。 

    以上文章參考了太虛大師、佛日居士、陳海量居士的部分著作,請大家以經典原文作為最終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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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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