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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師:《靈巖法要》三、勸信願專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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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巖法要》
 
 

一、修學宗旨

㈠念佛往生

以信願行  三法為宗

修持淨土念佛法門,當以信願行為宗。

信者:當笃信佛力彌陀如來在因地中,發四十八願,願願度生,中有「念我名號,不生我國,誓不成佛」。今者因圓果滿,故「我今念佛,必得往生」。

次信佛力慈悲,攝受眾生,如母憶子。子若憶母,如母憶時,定蒙接引。

次信淨土法門,如永明禅師四料簡所言,較諸余法,其間大小、難易、得失,迥然不同。雖有余師稱贊余法,不為所動,乃至諸佛現前勸慰,令修余法,亦不退轉,此乃真所謂信也。

願者:願以此生誓往西方。不取多生修習,於穢土中頭出頭沒,從迷入迷。復願既生西方,回至娑婆,度脫一切眾生。

行者:真實依教起行。大勢至《念佛圓通章》雲:「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則知念佛之法,當都攝六根。都攝六根之前,尤當先攝二三根。二三根者,何也?即耳、口、心是也。將「南無阿彌陀佛」六字,一句一句,一字一字,口中念得明明白白,心中念得明明白白,耳裡聽得明明白白。稍有不分明處,即是不真切而有妄想。(只念不聽,易生妄想)。(三編下·淨土法門說要)

此法門以信願行三法為宗:

信:則信我此世界是苦,信極樂世界是樂;信我是業力凡夫,決定不能仗自力,斷惑證真,了生脫死;信阿彌陀佛,有大誓願。若有眾生,念佛名號,求生佛國,其人臨命終時,佛必垂慈接引,令生西方。

願:則願速出離此苦世界,願速往生彼樂世界。

行:則至誠懇切,常念「南無阿彌陀佛」,時時刻刻,無令暫忘。朝暮於佛前禮拜持誦,隨自身閒忙,立一課程。此外,則行住坐臥,及做不用心的事,均好念。(續編上·一函遍復(民國二十一年)

【注】此節正明淨土修學宗旨:信願持名。學修淨土,首須明此,方不迷失方向,錯認歸路。

淨土經論甚多,所宗不一,最易惑人。集淨土大成之善導大師,將淨土宗分判為二:要門、弘願門,二門宗旨不同,要門為諸行回向,弘願即念佛往生。如此細判,致使分際顯明。所謂信願稱名,即如善導大師所判之「弘願門」也。其《觀經疏》雲:

言弘願者,如《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通觀三經,修諸行業,一一回向,皆得往生。然「佛光普照,唯攝念佛」,故淨土宗旨,不在諸行回向,唯在信願稱名。淨土正依之《觀經》雖開十三定觀、三福散善,原為善應群機,攝歸念佛而設。其宗旨大顯於流通之文,故善導《觀經疏》結釋流通分「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之文言:

上來雖說定散二門之益;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此為善導大師要弘廢立之文,明《觀經》宗旨,亦顯淨宗法要,與《大經》、《小經》合為一轍,三經共明念佛往生之理以此至顯。

 

信願為前導  念佛為正修

念佛法門,以信願行三法為宗。信願為前導,念佛為正修。有以專求一心,不講信願,及注重開悟,不求往生者,皆不知念佛之宗旨者。棄佛力以仗自力,忽佛智而矜己智,其自誤誤人也大矣!(三編下·淨土法會課儀跋)

念佛求生西方,以真信切願為前導,以至誠持念為正修。切不可求開悟,明心見性,看念佛的是誰,此是參禅人的工夫。即真明心見性,若見思惑未斷,尚無了生死之分,況未到明心見性地位乎?此系仗自力了生死者,念佛乃仗佛力了生死法門。若看念佛的是誰的人,決定無有真信切願。未斷惑,則不能仗自力了生死。無真切信願,則不能仗佛力了生死。求升反墜,弄巧成拙,許多癡人,均以此為高超玄妙,可哀孰甚!(三編上·復孫藝民居士書(民廿八 八月初七)

【注】如前所述,淨土法門,宗旨在信願持名。信願是前導,持名是正修。信願如目,持名如足。或有重信願而忽念佛者,則其信願不真;或有重念佛而無信願者(以橫超法作豎出用),則念佛不得其本。此二者皆失念佛法門宗旨。

 

當念佛時  三資全具

真念佛人,當念佛時,信願行三,全體具足。如子憶母,其間斷無狐疑不信,與不願見母之念頭可得。(增廣上·擬答某居士書(附某居士原書)

【注】淨土法門,常雲信願行,看似為三,觀此即知:真念佛人,一念圓具。觀善導和尚六字義釋,即知六字之中,三資全具,故眾生稱念,必得往生。言三資者,乃分而言之,易於明了故,實則一即三,三即一。如《要解》所雲:「依一心說信願行,非先後,非定三。」善導和尚就法體言,名號具足三資;蕅益大師就機相論,一心具足三資。二者相參,則知:法體具足三資糧,眾生領受於心,內心自然具足三資糧,所謂機法一體也。

三資實源於彌陀本願:「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信願行通在其中。彌陀招喚,如母憶子;眾生信順,如子憶母。如是母子相憶,則機法一體,感應道交矣!故大師言:「真念佛人,當念佛時,信願行三,全體具足。」若念佛人,心中雜疑,不願往生,則非真念佛人也。

 

㈡諸行回向

諸行回向  亦得往生

余按《觀無量壽佛經》,淨業正因有三:

一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此四種屬「世善」。

二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此三種屬「戒善」。

三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此四種屬「慧善」。前二大小隨人,此則唯屬大乘。

此十一事,若全若半,乃至一事,以深信願,回向淨土,皆得往生。(增廣下·陳聖性貞女貞孝淨業記)

【注】淨土法門,以信願行三法為宗,除此而外,亦有諸行回向求生一途,如《觀經》所說定散二善。信願持名者為專修,諸行回向者為雜修。專修者,順佛本願,必得往生。雜行者,必須真實回向(以深信願),方可得生。

雜修之行甚多,古德通名為「諸行往生」。《觀經》束之為二:三福九品,十三定觀。三福為散善,十三定觀為定散。所謂一一回向者,即將定善散善種種功德回向求往生也。善導大師判如是諸行回向求往謂之「要門」,其《觀經疏》雲:

其要門者:即此《觀經》定散二門是也。

定即息慮以凝心,散即廢惡以修善;

回斯二行,求願往生。

要門乃釋迦因請而開,方便引導諸行之機,以此而導歸弘願一門。如善導大師「要弘廢立」之文所言:

上來雖說定散二門之益;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但具願生之念  即是常時回向

念佛回向,不可偏廢,回向即信願之發於口者。然回向只宜於夜課畢,及日中念佛誦經畢後行之。念佛當從朝至暮不間斷。其心中但具願生之念,即是常時回向。(增廣上·復永嘉某居士書四)

【注】觀此文及前「一一回向,皆得往生」之意,即知所謂回向,是藉事而回心也。故真正之回向,即回心求往。所謂「但具願生之念,即是常時回向。」此即「南無」之義,善導和尚雲:「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回向之義。」此修淨土法門之心要,宜善加著眼。雜行回向者,實藉行以回其心。因雜行本非往生之因,藉此以回心,則可巧入淨土之門——要門。若能不執於個人之行,而完全歸命於佛,方為究竟之回向。所謂「通身靠倒,徹底放下」也。

 

㈢專雜之判

專雜之判  千古鐵案

善導和尚,系彌陀化身,有大神通,有大智慧。其宏闡淨土,不尚玄妙,唯在真切平實處,教人修持。至於所示專雜二修,其利無窮專修謂身業專禮,口業專稱,意業專念。如是則往生西方,萬不漏一。雜修謂兼修種種法門,回向往生。以心不純一,故難得益,則百中稀得一二,千中稀得三四往生者。此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也。(增廣上·復永嘉某居士昆季書)

【注】善導大師承昙鸾、道綽法脈,集淨土大成,於淨土一宗,判為要弘二門、正雜二行。正行者即專修念佛,雜行者即兼修種種法門,回向求往。正行者十即十生,雜行則難得一二。此正雜之判,印光大師贊為金口誠言,千古不易之鐵案。學修淨土者,不可不知,不可不遵。所謂正雜之行詳如《觀經疏》雲:

就行立信者,然行有二種:一者正行,二者雜行。

言正行者,專依往生經行行者,是名正行。何者是也?

一心專讀誦此《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

一心專注思想、觀察、憶念彼國二報莊嚴。

若禮,即一心專禮彼佛。

若口稱,即一心專稱彼佛。

若贊歎供養,即一心專贊歎供養。

是名為正。又就此正中,復有二種:

一者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捨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

若依禮誦等,即名為助業。

除此正助二行以外,自余諸善,悉名雜行。

若修前正助二行,心常親近,憶念不斷,名為無間也。

若行後雜行,即心常間斷,雖可回向得生,眾名疏雜之行也。

此「正雜二行」判,為淨業行人指南。大義有二:一明「往生行相」,二判「二行得失」。

往生行相有二:正行、雜行。正行細分有五: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贊歎供養,大分為二:正業、助業。唯念佛為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余四則為助業(助成正定之業)。

二行得失以正雜對、親疏對、有間無間對。此義於善導大師《往生禮贊》言之更詳,其言:

若能如上,念念相續,畢命為期者,十即十生,百即百生。何以故?無外雜緣,得正念故;與佛本願得相應故;不違教故;隨順佛語故。

若欲捨專修雜業者,百時稀得一二,千時稀得三五。何以故?乃由雜緣亂動,失正念故;與佛本願不相應故;與教相違故;不順佛語故;系念不相續故;憶想間斷故;回願不殷重真實故;貪諸見煩惱來間斷故;無有慚愧忏悔心故;又不相續念報彼佛恩故;心生輕慢,雖作業行,常與名利相應故;人我自覆,不親近同行善知識故;樂近雜緣,自障障他往生正行故。何以故?余比日自見聞:諸方道俗,解行不同,專雜有異。但使專意作者,十即十生;修雜不至心者,千中無一。

此二行得失,如前已辨。仰願一切往生人等,善自思量。已能今身,願生彼國者,行住坐臥,必須勵心克己,晝夜莫廢,畢命為期。上在一形,似如少苦;前念命終,後念即生彼國。長時永劫,常受無為法樂,乃至成佛,不經生死,豈非快哉!

此即善導和尚對二行得失的精要闡釋,觀其大義即知:

正行五得者:必定往生也,所謂「專意作者,十即十生」。其得雖有四因,核其實,則唯一,即「與佛本願得相應故」。能與佛本願相應,自然無外雜緣得正念、不違教、順佛語。

雜行五失者:往生不定也,所謂「修雜不至心者,千中無一」。其失雖有十三由,根本在「與佛本願不相應故」。有此一失,則余十二皆失矣。

善導和尚詳辨二行得失,意在眾生「善自思量」,當捨「千中無一」之雜行,歸於「十即十生」之正行。所謂:

萬行具回皆得往,念佛一行最為尊,

回生雜善恐力弱,無過一日七日念。

此即善導和尚勸歸正定業的最要開示,即勸捨雜行,歸於正行;藉由助業,入正定之業。所謂「一切善業回生利,不如專念彌陀號。」

善導專雜之判,由其教典之佚失,千余年來,少有人承傳、闡揚,印光大師幸得見其《觀經疏》而大力提倡,千古之鐵案,終得以再彰於世。

 

 

雖佛勸捨  亦不改轍

善導和尚《四帖疏》,唯欲普利三根,故多約事相發揮。至於上品上生章後,發揮專雜二修優劣,及令生堅固真信,雖釋迦諸佛現身,令其捨此淨土,修余法門,亦不稍移其志,可謂淨業行者之指南針也。(增廣上·與徐福賢女士書)

善導,彌陀化身也。其所示專修,恐行人心志不定,為余法門之師所奪,歷敘初、二、三、四果聖人,及住、行、向、地、等覺菩薩,末至十方諸佛,盡虛空,遍法界,現身放光,勸捨淨土,為說殊勝妙法,亦不肯受。以最初發願專修淨土,不敢違其所願。善導和尚,早知後人這山看見那山高,渺無定見,故作此說,以死盡輾轉企慕之狂妄偷心。(增廣上·復永嘉某居士書五)

【注】善導大師專雜之判,為淨宗行門准繩,往生目足。凡求生淨土者,捨雜修專,不受他惑,方得決定往生之益。然大師深知凡夫易受他惑,為堅定行人信心,歷敘大小聖人乃至報佛化佛之勸捨淨土時,亦當不違初願,志求往生。詳如《觀經疏》雲:

問:凡夫智淺,惑障處深,若逢解行不同人,多引經論,來相妨難,證雲:一切罪障凡夫,不得往生者。雲何對治彼難,成就信心,決定直進,不生怯退也?

答:若有人多引經論,證雲不生者,行者即報雲:仁者雖將經論來證不生,如我意者,決定不受汝破。何以故?然我亦不是不信彼諸經論,盡皆仰信。然佛說彼經時,處別、時別、對機別、利益別。又說彼經時,即非說《觀經》、《彌陀經》等時。然佛說教備機,時亦不同。彼即通說人、天、菩薩之解行;今說《觀經》定散二善,唯為韋提及佛滅後五濁五苦等一切凡夫,證言得生。為此因緣,我今一心依此佛教,決定奉行。縱使汝等百千萬億道不生者,唯增長成就我往生信心也。

又行者更向說言:仁者善聽,我今為汝更說決定信相:

縱使地前菩薩、羅漢、辟支等,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皆引經論,證言不生者,我亦未起一念疑心,唯增長成就我清淨信心。何以故?由佛語決定成就了義,不為一切所破壞故。

又行者善聽,縱使初地以上,十地以來,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異口同音,皆雲釋迦佛指贊彌陀,毀呰三界六道,勸勵眾生,專心念佛,及修余善,畢此一身後,必定生彼國者,此必虛妄,不可依信也。我雖聞此等所說,亦不生一念疑心,唯增長成就我決定上上信心。何以故?乃由佛語真實決了義故,佛是實知、實解、實見、實證,非是疑惑心中語故,又不為一切菩薩異見、異解之所破壞。若實是菩薩者,眾不違佛教也。

又置此事,行者當知:縱使化佛、報佛,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各各輝光吐舌,遍覆十方,一一說言:釋迦所說相贊,勸發一切凡夫,專心念佛,及修余善回願,得生彼淨土者,此是虛妄,定無此事也。我雖聞此等諸佛所說,畢竟不起一念疑退之心,畏不得生彼佛國也。何以故?一佛一切佛,所有知見、解行、證悟、果位、大悲,等同無少差別。是故一佛所制,即一切佛同制。

善導大師純以佛言而為准繩,不以菩薩、人、天等定其是非。以唯佛所說為了義教,菩薩等說盡名不了義教。若菩薩等說有違佛言,皆不可依行。菩薩等說,若違佛言,尚不可依,何況魔王外道、虛妄邪說乎?為令凡夫深生信仰,善導大師又勸吾等:

是故今時,仰勸一切有緣往生人等,唯可深信佛語,專注奉行;不可信用菩薩等不相應教,以為疑礙,抱惑自迷,廢失往生之大益也。決定建立自心,順教修行,永除疑錯,不為一切別解、別行、異學、異見、異執之所退失傾動也。

淨業行人,當善思此,唯信佛語,專注奉行,不可相信菩薩等不相應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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