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恐嚇(159)於他
譯文:有的人借他人憂懼之事,對人進行威脅恐嚇,使人落入騙局。
分析
善良的人視一切眾生為自己的父母,當父母遇到事情時,他會盡力幫助,若有憂愁畏懼之事,定會辯別原因,為其找到解決的辦法,並會安慰其心,使之不再畏懼,絕不會虛張聲勢,拿大話、假話騙人。
大家知道,語言是人們相互溝通交流的工具。隨著時代的發展,現代傳媒不斷出現新的渠道,電視、電影、廣播、書報、網絡、光盤等,傳播的媒體鋪天蓋地,成為人類口舌的拓展。在這裡面充斥著種種妄語,粗惡語、離間語、绮語罪業,其罪業的業果相當大。恐嚇於他,從口業上講是妄語,又是粗惡語。有人為了謀取名聲、地位、財富、恭敬,於是把真實的事實掩蓋起來,說虛假的語言威嚇別人;或者為了樹立個人威信,使別人怕自己,而給自己送錢財,於是利用謊言恐嚇威脅別人,希望能夠達到自己的目的。
語言可以“殺人”。三十年代的影星院玲玉在流言蜚語中,最後只好自殺,這是被語言奪去生命的例子。有的人被粗惡語奪去生命,某縣副縣長夫人與人口角,被人罵為波婦,又指其倚仗權勢欺壓人,結果夫人一氣之下,心肌梗死,送到一公裡多的醫院時已經死亡。至於恐嚇人致死者,更是屢見不鮮。為此,人們一定要在行為、語言之前認真抉擇,免得為了繩頭小利造下五無間罪業。
事例一
據媒體報道,一位十幾歲的小女孩,她家非常貧困,在學校她的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一天,她把手中僅有的十元錢捐給了更困難的同學,到午餐時她沒有錢吃飯,於是她在學校附近的面包便利店拿了一個二元錢的面包沒給錢。她被便利店的老板抓住,當眾罰站,並威脅她要到學校告訴老師,小女孩心中害怕,於當天下午自殺。她在遺書中說,我實在太餓了,我也知道拿人東西不好。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便利店的老板受到公眾的遣責,人們就此呼喚社會應具寬容心。
事例二
青年小軍和大力動手打了一架,各自負傷,都是年輕人,被人拉開後,小軍就返回家中,想想憋氣也沒有說什麼。大力的朋友們卻商量要編造大力被打受傷致死的謊言,和小軍要錢,最低要拿幾萬元才罷手。
第二天大力幾個朋友就來到小軍的家,正巧小軍在家,見他們來以為是找茬打仗的,心中很是戒備。誰知他們第一句話就是說:“你打死人了!”然後說大力被他打後,受了內傷,到醫院晚了,不治而死。一聽到這個消息,如五雷轟頂,小軍當時翻身倒在地上。幾個人見狀忙把他送進醫院,誰知小軍因心髒病突發,不治而死。幾個青年被追究法律責任。
再析
妄語可以讓人驚慌恐怖,或讓人終日人心惶惶,或讓人心神不寧,或讓人焦急奔走,或由於驚嚇而致病。做這種事的人不知道,喜歡恐嚇別人的人,使他人受到驚嚇,死後馬上投生為鹿一類的動物,在白天,它們看到其它動物就會驚慌逃命。到晚上,把頭角掛在樹枝上面,弓曲著身子睡覺,一旦有點動靜,就驚慌逃散。一晚中睡了之後被驚醒,醒了之後又睡,沒有一刻安寧。即使將來投生為人也常常被別人恐嚇。
事例三
2006年8月17日的傍晚5時許,趙樹發致電上海一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辦公室,謊稱已在一家百貨商店內放置了兩枚炸彈,要公司在2小時內將人民幣10萬元存入戶名為李某的郵政儲蓄賬號內,否則將引爆炸彈,該公司領導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上海市的公安部門、消防部門立即派出人員偵查,同時該百貨商店及時采取疏散、清場措施,並向趙提供的賬號上匯人民幣2000元。但到當天晚上8時許,百貨商店西樓現場排爆工作全部結束,未發現可疑物品,營業也提前結束。同年,8月22下午4時許,趙再次給公司打電話,又編造相同的恐怖信息,要求公司將20萬人民幣存入上述賬戶內,令趙始料不及的是,當他還在電話中繼續恐嚇,漫天要價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2007年造此謠言的趙樹發被本地檢察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提起公訴。
事例四
2007年6月23日,凌海建業鄉的宋某又一次和老爹提起工資的事,他大罵自己的父親:“你個老不死的,一點用也沒有,前兩天讓你去要工資,你沒要回來,你說你還能干點啥?”老宋曾在一個葦場上班,但已經多少年不在那裡拿工資了。坐在椅子上的老宋聽了兒子的辱罵氣得站了起來,還沒等他說一句話,兒子上前就是一拳打在他的臉上,接著用手拽著他的頭往牆上撞,直到年邁的老父親倒在地上。第二天,宋溜狗回來發現父親還沒有起床,走到近前一看,老頭身體都硬了。他親手打死了自己74歲老爹。他哭著對母親說:“你要報警,我就買瓶藥死在你面前。我以後再也不打你了,我給你養老送終。”到了晚上8點多鐘,宋把父親裝在一家裡的一口大櫃裡埋了。兩天後,警察接到報案,在家中將宋抓獲。
再析
《大智度論》上說,妄語有十種罪:一口氣臭;二善神遠之,非人得便;三雖有實語,人不信受;四智人謀議,常不參預;五常被誹謗,丑惡之聲周聞天下;六人所不敬,雖有教敕,人不承用;七常多憂愁;八種誹謗業因緣;九身壞命終當墮地獄;十若出為人,常被誹謗。從最後兩條看,妄語的後世異熟果和領受等流果,是墮入地獄,從地獄中脫生為人,也常常被別人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