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法裡面告訴我們,法身是光明的,光明遍照法界。法身是無始無終,法身是體,它不是物質,也不是精神。法身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法身沒有生滅,所以叫“常”。我們肉身有生有滅,法身是真我,法身不生不滅。
2 宇宙從哪裡來的?生命從哪裡來的?眾生從哪裡來的?世間一切法從什麼地方變現出來的?從法身變現出來的。能變的這個體,我們就叫它做法身,一切法都離不開它。
3 法身,跟諸位說是共同的,不是某一個人專有的。經上說得很明白,“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法身是相同的。我們跟佛是不是共同一法身?當然!法身是平等的,法身是大家都相同的。
4 佛在大經裡面告訴我們,“法身遍一切處”,法身是一切萬法的理體,當然是遍一切處的,佛證得了。
5 我們要問了,佛怎麼證得的?這一點很要緊,證得法身就叫成佛。分證叫菩薩;圓證就叫佛;迷失了法身,這叫凡夫。
6 法身既然遍一切處,我們之所以不能證得,就是我們的心量太小了。我們的心量不能夠平等地遍一切處,我們在一切事物裡面起分別、起執著,於是遍一切處的清淨法身就不能證得了。
7 我們淨土法門修行的綱領是平等、清淨、慈悲。平等是理,清淨是自受用,他受用是慈悲——清淨、平等、慈悲是一而三,三而一。
8 清淨、平等、慈悲是我們自己的真如本性,是我們自己法身理體,用一句阿彌陀佛把它念出來,我們的成就跟諸佛菩薩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