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人有這樣的習慣,不屬於自己的,始終不願意幫助,只要是屬於自己,絕對不能傷害,即使人已經死了,也要盡量去饒益。現在菜市場裡賣的肉比較多,如果人人像大乘佛教所講的那樣,對眾生有一種父母之感,那肯定不敢吃它的肉。畢竟這是母親的肉,不管前生或是來世,它都當過我的母親,吃母親的肉,真的特別特別可怕。可惜的是,無數眾生並不知道這一點,一旦知道的話,決不會像現在這樣。
《廣仁錄》中有一個故事說,在四川蓬溪有一個人,原來在那裡當縣官,後來辭職回鄉。回去的途中,在朋友秦先生家裡借住一宿。當晚他做了一個夢,夢見一婦女對他哭訴說:“我是秦先生的妻子,生前曾謀殺我先生的姨太太,因而死後墮落為母羊,現於羊欄中。明天秦先生要殺我來招待你,我死不足惜,可是我腹中的小羊,若因我被殺而同死,那麼我的罪過更加重了。”
那人早上醒來,天都已經亮了(就像現在有些學佛的人一樣,特別愛睡懶覺),他把夜間的夢告訴秦先生。可是不巧得很,那只母羊剛已宰殺。秦先生大為悲恸,抱著母羊的屍體失聲痛哭。(以前上師如意寶在許多地方勸大家不要殺生時,也說:“我們附近的很多旁生,以及自己家裡的寵物,很可能是前世或今生親人的轉世。”)後來他們全家和那個客人,再也不忍吃那羊肉,就把死羊連同胎中小羊,一同葬在曠野。
所以,我們若知道周圍的旁生,前世今生跟自己是什麼關系,根本不敢吃它的肉。原因是什麼呢?就是因為有我執和我所執。其實我執和我所執並非實有,聖天論師說:“我若實有性,不應思無我。”如果“我”有真實的自性,那修行人沒有必要去觀無我。但眾生由於俱生我執在作怪,本來“我”不存在,反而執著有“我”,“我所”也不存在,反而執著有“我所”。有了我和我所之後,自然就有了他和他所,於是便如《入中論》所言,最初將五蘊妄執為我,進而依之產生我所,顛倒執著諸法為實有,以致漂泊在輪回中,始終無有自在[注:論雲:“最初說我而執我,次言我所則著法,如水車轉無自在。”]。
也正因為如此,我們菩提心很難生得起來。因為菩提心的范圍相當廣,她普及的是一切眾生,並不局限於我和我所。有了菩提心的話,凡是有生命的眾生,一定都會幫助,但在世間上,縱是舉世聞名的慈善家,所做的善事也有一定的限度——對自己的家鄉或有關系的人,就願意去幫助,而其他眾生,則不輕易伸出援助之手。
現在也有一部分人,當旁生遇到生命威脅時,讓他花錢來放生,他不願意;而把錢捐給學校或慈善機構做一些善事,他很願意。盡管他的我所范圍稍微擴大了,願意把錢捐給社會,但這只包括在人類群體中,並沒有把天邊無際的眾生作為我所。
我們每個人從無始以來,一直都是這樣串習,即生中若沒有受過大乘教育,執著“我”的習氣很難改變。作為大乘佛教徒,每天應該觀察自己,看在一天當中,不管是發心也好,做事情也好,為自己考慮了多少,為眾生考慮了多少?這樣一統計下來,我們的過失會暴露無遺。我們凡夫人真的很壞,如果認真觀察,幾乎天天都在想著自己,為眾生的寥寥無幾、屈指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