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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語闡因因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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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諺雲一:【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九十四年五月六日 乙酉年三月二十八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人為生活追求錢財,日夜勞累成疾。亦也有甚多在不愁吃穿還不知足,為非作歹、作奸犯科,進而橫取不正不義之財,導致終成身敗名裂,種下罪業因果,甚也有因此而淪落與應劫身亡矣!

  述例:宋朝安南鎮郊鐵匠石氏打鐵營生,對自身鑄鐵造鐵功夫一流頗為自豪,買家當然也是因為石氏功夫了得才上門購買。就因為石氏心知客戶上門購取之心,故將原料暗中偷工減料,更將價錢胡亂提高。日久石氏心態逐漸貪圖熏心,昧著良心做事,鎮中一镖局大量向石氏訂購百余件刀槍,然而在價錢上石氏就已過份要求,而镖局也在無奈下付予。

  石氏在鑄造過程當中,昧著良心趁機偷工減料不打緊,還將存藏倉庫已生銹的刀器翻制,充當其中,背著良心賺取不義之財,镖局在數月後一次護镖路途中遭遇山賊搶镖,镖局護镖抵抗,刀槍相見,奈就因石氏的造作,導致镖局人亡镖劫。石氏這心貪圖不義,導致其後因圖此不義錢財而死於非命。

  石氏貪欲不止,鎮中一富家想將其府大門鑄改特殊花俏,故與石氏商議制造。石氏誇口將是前所未有的精品,富家則交由石氏打點處理,石氏在偷工減料已是昧心取財,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石氏更加想自作主張將門牆也一起更改,心想富家由我打點處理,何不藉此機會撈他一筆。就因此奸邪心念,將富家原本的圍牆打掉,重新再將作好的鐵柱圍牆安置。誰知此計謀天不從人願,石氏在安置大門時,工人因其門重,力量難當,又因石氏在鑄造過程疏忽,致門栓不合,鐵門應聲倒下,直接將石氏壓個正著,橫死非命。

  吾將述案引證,唯是希世人深明因之作,果之受,又何不是如諺言之【菜蟲吃菜,菜腳死】也!

  諺雲二:【一世官九世冤】。

  九十四年五月十日 乙酉年四月初三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從官者厚享權利福份,若知仁德,處事公正廉明,勤政愛民,利益百姓,自是馨香傳世。奈何亦有為官者,其行事不公,貪贓枉法,勾結黑金,仗勢壓搾欺凌善良百姓,造作出深遠不解之冤仇,如謂之【一世歹官三世絕】。

  述例:明末梅昌縣令石源,自幼家境窮困,雖家中並不富裕,但能體恤父母辛勞,力求上進,用功讀書,求取功名,最後順利考取,石氏也因此受命返鄉任職縣令。

  有言新官上任三把火,石氏任職之初勤於縣政,用心辦案,處理過甚多冤案,故百姓對石氏敬畏不已!也因如此,許多富戶一遇有官司事情纏身,必會向石氏請求幫忙,日久受助者都常送些錢財物品,暗中施賄。起初皆由石氏發妻暗中收取,後來石氏也不避而納之,故從官之路漸行漸偏,終而成為貪官。後經石氏承辦案件一遇有利可圖絕不放過,甚多百姓遭受壓搾索財,不從者即受盡酷刑冤囚,受害冤死者難計其數。

  石縣令從官難克守清廉,貪圖非分,辦案即難再公允,尚且借用權勢欺壓百姓,難以不受果報。石縣令造因必食其果,當時正值朝政大舉清查貪官奸臣,以端正政風,石氏不知悔悟,還一味從事不善勾結,巡官搜查罪證確鑿,將石氏捉拿肅清。石縣令受查報,不單只是官職丟了而已,更因受許多冤案百姓申告,被判處極刑。石縣令為官時期造下因果,於生時極刑而死,死後魂魄更受拘押,判處冥刑五十載後轉生畜生道受劫十二劫。

  述例案件驚悚,唯希醒世人之心,早離貪欲之罪惡深淵,莫貪一時之取,成萬世不復之果,慎矣!

  諺雲三:【嘴紅紅要食人】。

  九十四年五月十三日 乙酉年四月六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人各俱福份,福厚、福薄自有其定,但往往都是為圖謀求利,狡滑行事欺詐,以達目的,如噬血之蛭。

  述例:清朝懷安鎮一郭姓男子,年少時就有一股雄心大志,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成為一個富貴人家,堅定意志成為郭氏前往京城動力,亦遠赴前往京城求習經商,郭氏至京城求職尚都碰壁,因其本身對經商事宜一竅不通,故成為求職之阻礙。

  然郭氏卻也有一聰明頭惱,在一機緣下,於郊界碼頭邊認識一位黃姓從商者,得此良機郭氏怎會放棄,一心借用小聰明,假意自身家境窮苦為孝父母徒步來到京城,想求得一職賺取錢財孝順父母,黃氏原就是一位孝順雙親者,一聽郭氏之言,心有感觸憐郭氏處境,因此就地向郭氏表明,自己碼頭倉庫尚有缺一看管職務有意雇請,郭氏聽言心生歡喜,更心中暗暗高興自己的小聰明,一下就使眼前黃氏信以為真,黃氏怎會疑有它?不知不覺中漸入郭氏邪詐計謀圈套。

  郭氏初在黃氏老板面前,都表現得非常認真努力,黃氏一交代做什事情,不管是粗、細活工作,郭氏都做得非常圓滿,更為取信老板,郭氏常常為老板分擔處理瑣碎事情,黃氏見郭氏在營商上有興趣,因而不吝啬漸次將營商一些技巧與規劃,如何營商得利都一一教導黃氏心無它意,奈郭氏謀計想騙取黃氏辛苦所創事業,暗中一步一步巧設欺騙黃氏,先得黃氏重用處理貨物進出與商協議價碼之簽立,起初都在郭氏巧妙計設欺騙得逞,黃氏在不知不覺中流失貨物錢財都不知道,漸漸地郭氏見機已成熟,就全盤運用計謀將黃氏老板一切財產侵吞占為己有,黃氏老板在知道受騙已晚,受到此不幸遭遇,黃氏萬念俱灰投河自缢,郭氏自取得不義錢財,更不惜揮霍結交了惡朋友,致使自身也慘遭惡友殺害強奪一切,郭氏繼植罪惡而成相對果報,身亦橫死,魂更受冥判落入畜道應劫十六輪轉,窮困惡疾而死五世。

  例意明示世人宜慎,心莫有圖貪謀取不義之念,若成行罪不赦,幽冥枷鎖必纏不釋。

  諺雲四:【橋過拐仔就放下】

  九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乙酉年四月十七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人往往不知感恩,受人幫助還過河拆橋,更有為己利益背著良心陷害恩人,這種人亦是見利思遷者。

  述例:清朝廣昌縣中,有一姓張農夫,平時務農植栽果菜為生,也在市集販賣營生,張氏與人交往甚知廣結善緣,因此,不管在人際上或商場上都尚吃得開,若有遇困難,只要開口一句話,自然就有人伸出援手幫助排解。

  張氏原有很好的機緣,能夠到京城從商,但是因為自己貪心過度忘恩負義,毀了良機不說還賠上了性命,張氏在縣鎮本就人際因緣很好,鎮上有一長年在京城經商林氏,因為家中長期都向張氏購買果菜,因此張氏送貨日久與林氏言談甚契而深植好感,漸成無所不談知己,張氏務農原就較為辛勞,為此常向林氏抱怨自身歹命,林氏亦常鼓勵並言有心幫其從事營商,以改善生活,更常聽張氏對生意的見解甚有所悟與規劃性,志向又大,故在這種種情形下提議為其找一出路,這種好意張氏當然接受。

  經由數日商談決定上京從商,林氏、張氏一到京城安頓好住處過夜,林氏則帶著張氏認識京城各種行業與認識一些商家,在京城張氏經由林氏的指點與幫助,漸能在經商上有所頭緒,後來更是受到林氏的財資幫助開了一家店,從此自立經營,在張氏成立自己店面營商林氏更是時常前往探視觀照,此當然張氏看在眼裡甚是高興,林氏在京城營商已久,故店面甚廣、客源不斷,這也招來同行的眼剌目紅,時常有人想找機會陷害林氏商場失利,以取同行競爭利益。

  張氏因自立創業漸有所成也心漸好高鹜遠、貪得無厭,漸對林氏幫助無有感激還因在平常同行飲酒閒談下多少會談及林氏事情,也因此旁人欲陷林氏,有心者見張氏乃林氏之提拔,而在言談下又聞張氏對林氏有些許成見,故見機從中言誘言激以使張氏更加對林氏生成厭惡,張氏自心未能保持感恩之念,更在自我高傲心作祟,導致受到旁人的引誘失去良知,進而答應他人參謀勾結利用自己在林氏營商知情之便,將商機秘密告訴他人,在從中與別人破壞林氏一切商機,導致林氏經商漸困而營利失敗,積欠很多貨款難還,林氏因有恩於張氏,心想向張氏求助,奈張氏用盡一切推辭婉拒林氏,林氏四處無助下受告入牢成囚,索幸在年余後家鄉二老得悉其子受冤而賣產,上京處理以使林氏不受冤牢之苦。

  而話說張氏經由貪欲橫生又結交惡友不當,最終也是受到惡友的計謀陷害吃上了詐財謀奪害人性命之罪,是年秋冬極刑一命嗚呼,張氏造業成報不知圖報感恩,還背著良心做事,忘恩負義罪刑自是應因果極刑之報,魂更受懲判轉入畜道七劫、窮貧三世。

  述例甚悉世人明悉為人處事,受人幫助應感恩圖報,理明義而持報恩之心,縱然受助未能達到自求之數,但此一片感恩之念是聚留善根之源。

  諺雲五:【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九十四年六月三日 乙酉年四月二十七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罔顧義禮的人愛財不顧名譽、顏面,心態心思已偏,暗中從事卑鄙手段,來取得不該得之錢財。凡正人君子者必定是在合情、合理、合法情形下,取得應該所得錢財。

  述例:唐朝江南梅清城鎮裡居一楊氏布品皮商,其在自身經營事業生意甚好不過,然有言人心不足蛇吞象,楊氏心態本就好高骛遠,又結交的朋友個個也都是權益相爭,喜在權與勢當中謀取地位。

  是以楊氏日久與此深染同為近朱則赤近墨則黑,楊氏心念漸也隨這些惡友影響,對財力地位權勢相當重視,只要能受益自身的事,不管違背良心與否,能達到所求目的絕不放棄機會,因楊氏心念已偏商場上得罪了不少人,此乃種下惡因之源,一朝楊氏與一陳姓皮商在另外朋友介紹下認識了一位異國商人,經由朋友從中引介,結下商貨利益機會,楊氏與陳氏友人在與異國商人貨利往來二年余,悉知此位商人財力甚大,心想若能借由此人在異國外地發展事業,鐵定能夠得到豐厚利益,二人亦常閒來無事就相約商談如何能使其願幫助,楊陳二人心術不正,貪圖邪念湧之於心,故狼狽為奸,運用各種手段不惜一切,就是想從異國商人身上得到利益,在楊陳二人背著良心共謀取財下,異國商人遭受到詐騙,毀損商場名譽不說,更受楊陳二人卑鄙手法詐騙了財貨,導致這位異國商人蒙受不白之冤,終致客死他鄉。

  楊陳二人所造卑行巧謀利不擇手段,造成他者冤害他鄉種下惡因,而楊氏本在商場就得罪不少人,經這事端楊氏受人誹議甚多,商場皆都非常注意楊氏一舉一動,話說楊陳二人在食髓知味下更是想再撈一筆,故二人又在計思欲從京城來的一位周姓商人身上謀取錢財,誰知事與願違,周氏老早就有耳聞楊陳底細為人如何,是一清二楚,周氏更不打草驚蛇以靜制動,先給楊陳二人誤以為上當,見楊陳已隨著自己將計就計圈套一網收之,致楊陳二人反遭官司纏身,一下難以償還巨款,楊陳二人受果成報,不但自身背負惡名昭彰名譽損及,更波及家中門戶,名譽皆毀,二人勞刑致勞疾而亡,亦魂更須判轉畜道五劫,再轉窮疾身受五難之苦。

  述例直釋楊陳二人都是心術不正,為謀財而造業,情理法違背良知,方成背果受報矣,世人心本正氣凜然,善心植深當時見性反樸,莫因一時邪念偏行造下了不可換回場面,慎。

  諺雲六:【人生不祭喉嚨,人死讒孝棺材頭。】

  九十四年六月十日 乙酉年五月四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時下對孝行盡道漸難延范,牛知跪乳感恩況為人,很多為承祖業為產爭執,違背盡孝之職反目更不在言下,甚有為給俗凡人們所觀,刻易安排在雙親葬禮上辦得風風光光以惑人之凡眼,世道人心皆明白,哺育恩大難報,實宜在雙親有生之年克盡孝道莫到歸時才作做。

  述例:清雍正年間江南城中有一少年童氏,身為家中獨生子,自小就頗受雙親疼愛,不管童氏要什麼東西,父母皆如願所償,童氏受到父母溺愛,性情逐漸好逸惡勞、揮霍無度,更是扙著家境富裕雙親疼愛,故常常在外惹事生非,然而童氏父母也不好好管教任縱其行。

  日久童氏變本加厲,行為不檢種下了滔天之罪,此如諺俚:【小漢偷摘葫大漢偷牽牛】,小時候不好好的管教與教導,小孩當然在父母的失當教導或過度寵溺下,導致其心靈生成不正確的心態、心念。童氏就因雙親的過溺寵愛,使其心念對父母要求也越來越過份,童氏在外結交朋友都非善類,一日,童氏受友之邀至酒樓花天酒地,黃湯一下肚神智不清與朋友起了爭執,互相對罵下出言相激,童氏不悅隨手持起椅子重創朋友導致命亡,此一命案經亡命事家告官控訴童氏遭押受審,而其雙親則為子四處暗中收買官朝人事,就算散盡所有財產也要救子脫離牢獄之災。

  童氏受過度寵溺,怎受得了牢中刑罰,因此一再向父母發唠騷,要他們早點幫忙脫離罪刑,童氏雙親為子之事不但散盡錢財,還給貪官污吏騙了,兒子的罪沒能轉變還積欠了數萬銀兩,倆老也因此憂勞成疾困窮郊區,童氏後來乃在其堂兄長探監時,得知父母為其脫罪散盡財產還淪落窮疾,童氏聞知痛哭失聲,雖然知道自己已錯但為時已晚,罪刑成定判處死刑,童氏原想在受刑之前能前往雙親住所跪拜雙親,奈此願難成亦成其遺憾。

  童氏罪孽不知感恩敬老行孝,甚揮霍無度,行為言語忤逆雙親背道難容,受罪判處轉生畜道六劫七難,再轉生窮困受苦二世。世間人往往不知珍惜眼前,待時醒難了願才覺遺憾,言說何苦矣!

  諺雲七:【前妻打到死,後妻不敢比。】

  九十四年六月十七日 乙酉年五月十一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前妻受盡苛虐,後妻受到特別寵愛之意。夫妻本是因緣之締結,此生得以聚會成緣,自有其因,自有其緣,故珍惜是夫妻須要各自克守的事情。反觀如今對婚姻的珍惜實多耐人尋味,甚多對夫妻對結發之情卻有藉口而另尋他歡,或藉故離異,另再他娶;又有百般刁鑽,總想如何能得到齊人之福;亦有直接對妻折磨身心,施以壓迫,以圖納妾或再娶她人。如此之行為種下甚大怨因,將會使輪回不息。

  述例:大陸潮洲一張男子生長於富裕家庭,父母從商,生意頗佳稱得上地方富豪。但張氏少年時就因家境富裕,甚為好吃懶做,常是伸手要錢,揮霍無度,說是其慷慨倒不如說是不知珍惜。張氏非止於金錢不惜,甚至因為財勢與自身長得尚稱俊貌,因此濫交異性朋友,並且欺騙她人感情。很多少女受騙,身心遭到無比苦磨。

  張氏在舞會認識了其妻單氏,二人識結甚歡,投緣之下即相戀,而張氏雙親都還喜歡這對年輕人,交往年余後,因單女已身懷六甲,難以再拖,不得不結婚。張氏在心尚不定之下,雖有不願,但父母亦要他馬上結婚,無奈下就奉子成婚,締結下這段姻緣。

  但好景不常,張氏娶妻後,時因自己在外行為不檢,妻子言語唠叨,張氏總感耳根不得清靜,為避妻子說教,且又仍想在外捻花惹草.故心思一偏邪,就想盡辦法要如何將單妻離異。

  單氏生下女嬰,張氏卻藉生女不生男與單氏爭吵,單女不服,因而時常受張氏拳腳相向,毆打酷虐,身心痛苦。單氏受此虐待,本有輕生念頭,幸其雙親勸導,又見女兒幼小,無人撫養,心有不忍,故一直強忍張氏暴力。而為了斷此婚姻,張氏更想出了壞點子,將在外同居的酒家女帶回家中,二人同謀以百般言語刺激單女。單氏日夜在這種精神與肉體的雙重虐待之下,終於精神崩潰,發瘋跳樓自殺。單氏之死,其女兒自當留由張氏扶養,但張氏怎可能定下其心,於是將女兒丟給了父母,自己卻在外還是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

  張氏因與酒家女共謀,卻也同樣栽在這一酒家女身上,錢財盡失。並且還因為常在外濫交有夫之婦,遭其女丈夫天價索財,張氏無法如價償付,致其女丈夫尋人報仇,張氏因此慘遭亂刀砍死,橫死街頭。張氏惡行,不但遺留無辜子女,還因自身的造作,使父母長時苦惱,再致喪子之痛,故惡因成果,其下場可見。

  張氏慘死,魂判冥刑八十年,再轉畜道二劫,而後再輪入娼院磨苦二世。世人應知,世道人心不古,總為貪欲尋求,致成因果業報牽纏,實須謹慎深行十善道,以杜絕十惡因果之成矣!

  諺雲八:【做官無雙重才】

  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乙酉年五月十五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比喻為事之能力有限,但常有貪得無厭之舉。為人處事是須在自身條件與能力之下盡心盡力的處理,以達至圓滿。至於官門中人更是俱足權與能雙重因素,故可為民眾服務,也可隨這職務而增添功德。但也往往有貪於好高骛遠之不實者,以超越自身權限行事,或違法亂紀,此甚歎惜!

  述例:清末廣洲福安鎮區有一廖姓衙門軍師,其職命已是不低,奈廖氏不知公門好修行,好好把握做事,卻僅好攀豪門,見權貴富家自是百般殷勤,已忘卻其官家應有的剛正不阿。而遇有窮貧困苦者求助,則受廖氏軍師冷眼相待,敷衍推卸,就是不給幫助。

  廖氏這種作風自然就能多結交富戶,在識交廣及之下也會受人托辦官事,或為其打點官司。廖氏一一接下,並為其圖謀,甚至在官司上都盡量能為其轉敗訴為勝訴。廖氏在完事後都會受到宴請,紅包更是收受不少,在這樣情境下,心已貪得無厭,不知不覺沉淪在金錢的誘惑當中。後來更變本加厲,為圖厚利,幫他人造假證據,貪取不義之財,日久無法自拔。

  一次為相識的友人作偽證,想污害申告者。然廖氏這次卻是陰溝裡翻船,卻沒有查明申告者來歷,一頭栽進這報應當中。原來有人在京城做生意,認識了當地欲從商的布政之子,其友因從商失利,巧碰上這種生手,心生計謀,詐騙其財貨,以解自身困境,一接手即馬上趕回福安。然此事爆發,布政之子怎可能就此甘休,一路追至福安,申告衙門。廖氏就是受其友人隱瞞事實,又自己沒查明,卻只見錢眼開,因此陷害不成,反遭判罪處死。

  廖氏操弄甚多,受冤者不計其數,更有為此受害而含冤以終,因而果報極刑。魂受獄刑五十年,轉投胎禽獸類七劫,再轉生窮乞二世。因果不昧,官門當中好修身,官門當中亦容易敗身,世人應深體其諺意,以惕己心,善德而修。

  諺雲九:【高低眼、大小耳】

  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乙酉年五月二十二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為人處事往往難以公平,時見袒私護短之偏差。此諺之意是將人心之不公,以眼耳之高低大小喻之而示現。

  述例:宋末期間楊關城鎮有一地保姓陳,地保之職原是為民服務,以處理一些善後事情。陳氏為人好大喜功,甚愛面子,雖然對鎮民的請托都尚稱勤快,但是在處理事情常會因偏袒而護短,只要他人有私下財賂,或是請托者好友,亦或親戚,一但跟他有關系者,其在處理事情必會暗中護短私袒。

  於一次在處理自己親戚與鄰村江氏互為農地地目標界事糾紛,陳氏地保造下了深重罪業,不但形成江氏農田受累賠上不說,還致使江氏含冤尋短。陳氏在為其親戚處理互控侵占農地之事並不公正,依己之權職幫忙親戚私下買通官府,將江氏原本農田地目標界給篡改,衙門核查有關文檔使其親戚占了上風,導致江氏受制諸多官方刁難,含冤受判,白白的損失農地數分。江氏對此事懷怨不釋,自是對陳氏地保深為不滿,懷恨在心,因此在不甘下叫唆他人教訓陳氏。沒想到收買的當地地皮趁陳氏地保外出宴會回家,帶著酒意茫茫顛走,四下無人之際,上前就是亂棍齊飛,一陣猛打,陳氏受創,內髒大量出血,一命嗚呼!

  江氏因自知叫唆地皮傷人之事必然紙包不住火,一定會被查出,因此決定上京申冤,並將原由始末一一呈訴,自己則自首認罪。江氏在自首後受刑於苦牢,心中對陳氏地保種種怨恨仍放不下,更因受侵占後余留田地,也因為上京後全給親戚給強占,諸等事情導因皆由陳氏地保形成。江氏獄刑未滿,又聽盡家人言訴一切,心難釋懷,故也撞牆亡故。

  此案陳氏袒私護短,處事不公,造成江氏含冤橫死,罪愆亦成果報。陳氏命亡,魂亦被判幽冥罪刑五十載,再判凶獸受獵殺應劫八劫,再轉窮疾人家二世。世道諸種善惡造因成果,其善其惡全在當下一心之念動,是以若欲永不受惡業糾纏,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諺雲十:【抓別人的拳頭母掙石獅】

  九十四年七月五日 乙酉年五月二十九日

  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解繹:人之行為作風時有見藉人之便來利益自身,進而影響他人,導致別人的不方便,更也造成別人傷害,心欲貪圖,漸昧良知,這種造作者往往落入因果尚不知。

  述例:明朝福建省鎮有一蘇姓婦人,在鎮中是非常有名的媒婆,憑那三寸不爛之舌,鎮上的未婚男女各各都成俊男美女,因善於美言,因此也甚得人緣。蘇婦作媒最後雖都必須是男女雙方合意才成緣,但巧言粉飾自是難免,甚至也有隱瞞事實,使男女雙方在不知情下被蒙騙成婚。

  鎮上有一富戶陳員外,女兒年齡甚大,未能出嫁,原因是相貌成了障礙。員外頗感著急,四處托媒,願付出房子和農地做為嫁妝,故而有人聞之而至。員外女兒除了相貌不俱之外,又因為生長在富裕家庭,個性嬌傲,竟無一滿意,蘇媒婆為此甚為頭痛,找了無數話題會話,了解陳女所意,便又著手尋找合適的對象。鎮郊一鐵匠楊氏,也聞陳員外招親事宜,蘇媒婆知其子未婚,來提議相親。楊父要其子以傳宗接代為要,楊子思考數日答應。在未相親前,蘇媒婆費了一番唇舌,贊言雙方種種之好,使彼此先有好感,二人見面後竟然結交起來。

  奈好景不常,陳女因性情剛烈,一次楊氏無心言笑,損傷陳女,陳女竟然耍起脾氣與楊氏吵鬧,楊氏怒氣強壓,心卻想為何要忍耐,將來豈不是沒完沒了?故打算放棄。楊父不知兒子想法,心想年輕人吵吵鬧鬧一下就過了,因而再向蘇媒婆請托,向陳家女兒緩頰,以使年輕人能夠圓滿。

  蘇媒婆可是為陳女事吃了不少苦頭,又受了不少怨。此次為楊氏緩頰,又受陳女言語相激,心中怒火應時而生,故心生邪念,欲報復陳女,於是私下與楊氏伙同陷害陳女。因陳女相貌問題耿耿於懷,蘇媒婆與楊氏皆知,就藉此下手,告訴她有一大夫,專精於相貌醫治與調治,得以由丑變美,蘇媒婆則與楊氏伙結這位密醫詐取陳女錢財,因醫者不精醫理,導致陳女顏容毀壞,又食用藥物慢性中毒深重,消瘦而亡。蘇楊二人為圖私利,更為報復,造下這等因果。

  事經陳員外告官,案件中三人同謀致死,判予極刑處死。魂魄受押幽冥刑罰七十載,投生殘靈三劫,畜道二劫後,再轉窮疾五世。世人慎知,謀事須善,莫行共謀之植造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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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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