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人,如果不願意醉生夢死,一直糊塗到進火葬場,那就首先必須明白這一件事:為什麼要活著,活著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
人身難得,哪方面難得?天比人聰明,有福有壽。天比人好,為什麼不說天身難得?因為在解決根本問題來說,天身不如人身。天人享樂放逸,不像人能精進;人身難得而易失,一失人身,萬劫難復。
這就是說,解決問題的最好機會是人身,但這個機會如電光石火,稍縱即逝。三途一報五千劫,如何得了!因此,第一個問題很明顯,活著就是為解決生死,也就是抓住這一生機會永超生死。
“眼前都是生死事”,既然活著,便必然有這些事。表面看來,這些事與出生死有矛盾。怎麼辦?道理很明白,人不能都出家,出家也不能離開衣食住行與社會聯系。
所以要抓綱,一綱舉萬目張,一領提全衣順。所以在頭腦中要有出生死這條綱。萬變不離其宗,萬目皆隨於綱,世法和佛法就打成一片。
例如,要做好工作,為了什麼?如果其目的、動機落在佛法上,那麼你所做的工作,也就是佛的工作。反言之,如果你在佛教道場中,忙得腳跟不點地,可是,內心深處是個人打算,是利用佛教求名、求利,那就是在欺騙佛,表面是佛教徒,實質上何異於魔子魔孫?
同樣,整天拜佛燒香,所希望的只是消災延壽、富貴榮華、妻兒子女、人間福報,這就叫作愚中倍人。不明佛法是愚癡,知道佛法還是這樣,故曰倍人。
既是在家人,當然有無窮無盡的世間事,只要從出世法出發,並落實到出世法上,世法又何嘗有妨礙呢?但是當有不同的機會時,選擇什麼,這是檢驗自己最好的儀器,是自己有沒有真實發心的真實表現。老是為了世間而犧牲出世間,那還談得到什麼發心呢?(《谷響集·答小女》,黃念祖著,中國書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