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淫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法師開示

 

造業禍殃子孫是怎麼回事?不是果報自受嗎?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禍殃子孫”的事,一般人多認為沒有道理,因為祖先父母作惡,無辜的子孫卻要受連累而遭殃,這樣的因果法則未免有失公平。

  其實,所謂“禍殃子孫”只是一句慣用語,也只是一種表面現象,它的背後有更深的道理在。

  佛在《地藏菩薩本願經》上說:“各據本業,自受惡趣。”

  在《出曜經》上說:“作罪自受其殃,無能代者。”

  這些告訴我們,“自作自受”是一條因果的鐵則,不可能自己作惡,卻由子孫代受惡報。

  依佛法因果理論來看,這種“禍殃子孫”的現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於“同業相引,共業召感,後報轉為現報”所致。

  所謂“同業相引”是指往世造了相同種類的善業或惡業的人,彼此間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

  例如往世勤於布施濟貧的二人,今世成為父子,父親賺錢致富,兒子出生於此,同享富報。

  而“共業召感”是指往世共同參與,造作同一件善業或惡業的人,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

  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盜,今世父親成為貧窮乞丐,兒子則生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貧窮之果報。

  所謂“後報轉為現報”是指原本是未來世才要承受的惡報,由於環境中遇到相關的緣來促發,使其惡果提早成熟,而於今世就受到惡報;或者是本應於年紀較大時才受的惡報,提早於年紀較小時就受報。

  有些時候造殺業的人本身未見到受惡報,是因應享的福報尚未享盡,惡報的緣尚未成熟所致。

  這時子孫受到連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二種:一是犯了殺生惡業之後,生的孩子有殘廢、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時,這是因當事人犯了殺業,借由“同業相引,共業召感”的緣故,召感到往世犯了嚴重殺業,應受殘廢畸形等果報的人,來投胎做他的子女。

  這時子女的遭遇實由於往世造惡業今世應受報所致,絕非代父母祖先受罪。

  二是生了孩子以後才造殺業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報較薄,而且往世曾造殺業,這時父母的殺生惡行,會促使孩子的殺生果報提早成熟,本應於未來才受報,卻提早於現在就受報,而發生多病、短命、災橫的情形。

  就孩子來說,他的遭遇只是“後報轉為現報”,仍是自作自受,並沒有不公平之處。

  由此可知“禍殃子孫”是因果律中重要的一環。它可讓作惡的眾生,但因福報大而看不見今生受惡報的人,借由子孫的不幸遭遇而知所警惕戒懼;也可使因果報應的事理,在隱微難明之下,仍有蛛絲馬跡可循。

  

  世間上雖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然而法律卻有漏洞,有時還會受到人情左右,因此法律未必能做到絕對的公平。惟有在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業報如影隨形,誰也逃不了。

  因果報應在時間上雖有現報、生報、後報等“三時報”之分,但是所謂“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際會時,果報還自受。”

  為善者必獲福,作惡者必遭殃,造了善惡業因,不管時間久暫,只要因緣成熟,必定要受果報。

  譬如一粒種子埋在泥土裡,一旦陽光、空氣、水分等因緣聚合,時機成熟,便能發芽抽枝,開花結果。所以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不到。”

  又說:“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一切自作自受,任何人都替代不了。

  了解果報自作自受的道理,我們就應該行善積德,切莫造下惡因,一旦嘗到惡果,也就追悔莫及了!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說:“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揭示了佛教因果論的特點:任何思想行為,必然導致相應的結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的業因,也就不會得到相應的結果。

  因果報應不是權勢所能左右,鬼神也無法操縱,上天更無法控制,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是吾人善惡行為的測試依據。

  經上說:“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所以,我們應該正視因果法則,廣植善因,必能為此生、來世帶來福慧圓滿的生活。


 

上一篇:修行,實際上就是修正自己的磁場!
下一篇:人命無常,聰明不能敵業,富貴豈免輪回?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