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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旭大師: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文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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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六、破轉計中間二。初破泛計。二破正計。壬初、中二。初泛計。二泛破。癸、今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義。今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夫佛說心不在內。亦不在外。正即顯示心無體相。亦無方隅。無相不相。故名實相也。而阿難方認緣影。則宛然有相可得。其為幻妄甚矣。然未的指何者為中。故名泛計。

  癸二、泛破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所在。今汝推中。中何為在。為復在處。為當在身。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同內。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無表同無。表則無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北。表體既混。心應雜亂。

  ⊙以阿難但說中字。義不分明。須以在處在身二義定之。故曰中必不迷。非無所在也。

  壬二、破正計二。初正計。二正破。癸、今初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

  ⊙阿難本意正計於此。但此眼色為緣生於眼識二語。義關四教。若知正此因緣生識。不屬邪因無因。而此因緣所生之識。無實體性。無我我所。即藏教義。若知能生所生。一總無性。當體全空。即通教義。若分別緣生假名無量。所謂眼識九緣生。耳識惟從八。乃至備明八識因轉果轉差別不同。即別教義。若知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虛。無有方所。但是循業發現。說名緣生。緣生之性。即是實性。所謂不變隨緣。隨緣不變。即圓教義。或謂此是相宗不了義說。蓋未深求其致故也。今阿難所計。乃妄指緣影為心。謂是根塵之所共生。有體可得。尚非藏教無實體性之義。況通別圓義耶。

  癸二、正破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二。為不兼二。若兼二者。物體雜亂。物非體知。成敵兩立。雲何為中。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無體性。中何為相。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謂汝所計中間之心。為復兼用根塵二法以為其體。為復不兼根塵二法而另自有體耶。此雙牒也。破中先破兼二。若兼二者。則色塵之物。與眼根之體。互相雜亂。而物終非如體之有知。則知與無知。到底成敵兩立。雲何可名為中。次破不兼。若兼二不成者則汝心體。既非根之有知。又非塵之不知。將以何為體性。體性尚無。中有何相乎。

  辛七、破轉計無著二。初轉計。二破斥。壬、今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大目連。須菩提。富樓那。捨利弗。四大弟子。共轉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既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一切無著。名之為心。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無在無著。義亦關於四教。若言心惟假名。毫無實體。故無在無著。即藏教義。若言假名既空。假法亦空。心法俱空。何在何著。即通教義。若言心無所在。無所不在。無所不在。故無所著。即別圓義。今阿難堅執緣影為心。而以為不在三處。大似狝猴跳踯。棲止無恆。尚非藏教假名無實之義。況別圓耶。觀此三章。方知語言雖同。其旨碩異。邪人說正法。正法亦成邪。末世借了義極談。成自已僻解者。類若此也。

  壬二、破斥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世間虛空水陸飛行諸所物象。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無則同於龜毛兔角。雲何不著。有不著者。不可名無。無相則無。非無則相。相有則在。雲何無著。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阿難既認緣影為心。則是另有一物。但不著在一處耳。故佛破雲。世間虛空水陸飛行諸所物象。名為一切。收無不盡。汝既言一切不著。則此不著之心。為離一切而另有所在耶。為別無所在耶。此雙牒也。先破無在雲。若別無所在。則此心便同龜毛兔角。雲何猶得名為無著。次破有在雲。若有一個不著者。則便不可名無。除是無相則可名無。若其非無則便有相。相既成有。則決有所在。又雲何可名無著耶。結破可知。齊此已上。是逐破妄執密顯真心。即是破遍計執。所謂繩上實無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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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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