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災禍、麻煩和不順都源自自私、愛我之心。
我們在遇到家庭不幸、工作不順、事業不成功、學業不成就等各種失敗和痛苦時,總是習慣於在自己之外找原因,把責任和過錯推到他人身上,但是其實這是錯的。
怨不了別人,只能怨自己,是自己的錯誤。
為什麼不能怨他人呢?因為你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他人的身上之後,你再也沒有改變自己缺點的可能性了。
可是如果你把所有的責任都攬到自己身上的話,那麼你的缺點就有改變的可能性。
你沒有權力改變他人,但有權力改變自己。
比如你外出不帶雨傘,結果下大雨把你淋得透濕,你能怨老天爺嗎?
既使怨老天爺也沒有用,只能徒增煩惱。
你應當反思一下,明明知道可能下雨,為什麼不帶傘呢?
這樣以後你出門前,就會關注一下天氣預報。
如果有雨,就帶上一把傘,這樣就不會再挨雨淋了。
因此,不要把災禍、不幸、不順推到他人身上。就是有一萬個理由也不要這麼做!
你如果這麼做了,其一,道德很低下。因為如果有好結果的話,你肯定不會把這個功勞推給他人,如果是不好的結果就把責任推給他人,這是品行低劣、道德低下的行為。
其二,沒有膽魄。一個人連責任都不敢承擔,還能做什麼?
其三,你不公正,很自私。為什麼呢?本來這個錯誤不單單是別人的,你為什麼非要推給他人?這樣做只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從佛法角度來說,下至無間地獄上至世間頂,六道輪回當中的一切痛苦,都是有原因的。絕不可能沒有原因而遭受痛苦,也絕不是與痛苦的因不相等的,比如說因行善而遭受痛苦。
在我們的這個社會中有很多顛倒的價值觀,如“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等,這是世上最沒有知識、最沒有文化、最沒有智慧者之所見!行善不可能導致任何一個痛苦,只有你的愚蠢、你的貪欲、你的嗔恨、你的傲慢、你的自私,能夠導致你遭受痛苦。不可能由不相應的因帶來痛苦的果,你所遭受的痛苦皆是你內心深處種下的惡習氣,也就是業力所致。
那麼,這些習氣是怎麼養成的呢?由煩惱引起的。煩惱是什麼呢?貪欲、嗔恨、愚昧、自私、邪見、無明等等,其中最主要的煩惱是無明。
正因為不明白萬事萬物的真相,不明白緣起因果的道理,所以會自私。你不知道自私會帶來什麼後果,利他會帶來什麼樣的快樂,因此,不該做的你去做,該做的你不去做,因而導致了種種痛苦。
《入菩薩行論》中說:世間諸災害,所有怖畏苦,悉由我執生,此魔何所為?
世間所有的災害、所有的恐怖都來自於我執,我執是帶來各種災害的魔鬼。因此不應該愛我,應該愛眾生。
恭錄自 夏壩仁波切《修心日光論》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