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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圓法師:什麼是常住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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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住,就是往來僧眾辦道之所。叢林裡有一句話,千年常住,流水僧。這個僧人去了一幫又一幫,而常住是千年不動的,是供十方僧人,用來修行辦道的地方、場所。如果侵占常住的僧物,也當墮於無間地獄。常住僧物分為四種,一是常住常住。這是指眾僧所共用的房捨、田園、樹林等,它永遠是在這一個地方的,絕對不可以分判的,我們今天叫法人,永遠就是法人的。法人是法人,法人代表是法人代表,大家一定分清楚,像我們地藏寺的法人就叫地藏寺,師父只是一個代表,暫時的一個代表。像我們的常住,就是地藏寺我們所有的寮房,所有的大雄寶殿,師父走了,但是地藏寺還是存在的,這些房屋,大殿誰都帶不走的,這個就叫常住的常住,常住物,能聽明白吧。二是十方常住。這個就是我們每天供給僧眾的食品、饅頭、米飯,這些屬於十方眾僧的物品,只限於本處使用,可以稱為十方常住。第三個叫現前現前。就是每個出家人,他的私人物品,就是現前僧人的現前物,所以叫做現前現前。第四個叫十方現前。就是出家人往生了,他所遺留的物品,他是寺院的一份子,那他的物品,就可以分給十方的僧人,他的財產是十方僧人共有的,是為各比丘所屬物品,所以叫做十方現前。這個大家能理解,所以對這個大家一定要有個印象,一定要知道的。你們天天在寺院裡面護法,一定要明白這些。那如果有惡人以強勢力侵占寺院的土地、田園、房屋自己來受用,或與家人共享共用,或者用來經營世間的俗業,使十方僧眾失去修行辦道之所,毀壞後人的道業根本,由於此罪,命終定生無間地獄。

  摘自宏圓法師《地藏菩薩本願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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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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