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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大師:人類有可能防止天災的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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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前面提到,「環保」也是現代社會問題之一,現在舉世經常發生天災人禍,都引起世界的關注,紛紛加入救災行列。請問大師,發生這種世界性的大災難,是否乃人類的共業所造成?自信「人定勝天」的人類有辦法防止這類天災的發生嗎?

  答:佛教講,「苦」是人生的實相,所謂:「天堂地獄有時盡,人間苦難無盡期。」你和我不協調,很苦;金錢、物質、愛情求不到,很苦;不喜歡的人趕不走,很苦;身體上有老、病、死,很苦;心理上有貪瞋、愚癡、邪見,很苦;社會上的詐欺、拐騙、冤枉、委屈,都會讓我痛苦;人言、是非、利衰、毀譽,給我痛苦;刀兵、戰爭、政治壓迫,給我痛苦;自然界的地震、台風、水火等等,讓我不安全,很痛苦。

  痛苦究竟從哪裡來?它是從「我」來的,我欲、我貪、我私,只想到個人,所以有很多的苦。苦,是由「業力」引生而來,也就是我的所做所為如何,所感的果報就有不同,因此要想解決世間上所謂的「三災八難」,一定要全人類自省、自覺,還要自修。

  說到業力,有「共業」,也有「別業」,也就是有自己各別的業,也有大家共同招感的業。例如:卡翠納飓風橫掃美國的紐奧良,這是紐奧良居民的「共業」;但是當中有的人活、有的人死,各人業力有所不同,這就是「別業」。無論什麼樣的災情發生,該死的沒死、不該死的死了,這都與業力有關系。

  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業力是「自作自受」,沒有人能代替我們受報。有一個小孩子正要寫作業,母親對他說:「你去睡覺,媽媽替你做。」「你去看電視,媽媽來替你寫字!」有一次,小孩子不小心被刀子割破了手,大喊「好痛喔!好痛喔!媽媽,請你代我痛一下嘛!」有很多事情是別人不能代替的。所以「禍福無門,唯人自招」!

  佛教有一部《普門品》,記述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的精神。裡面說到「救三毒」,也就是觀世音菩薩可以解除我們內心的貪、瞋、癡三毒;能「救七難」,即:火難、水難、盜難、風難、鬼難、囚難等。觀世音菩薩也能滿足人「求男得男、求女得女」的願望;甚至觀世音菩薩能變現各種不同身分來度化眾生。

  舉個例子,若人陷入大火,稱念觀世音菩薩名號,火不能燒;遇到風災,風不能吹。真是這樣神奇嗎?我們點個火,把手擺到火上燒,然後稱念觀世音菩薩聖號,火燒不燒?會燒死啊!那怎麼說稱念觀世音菩薩名號,火就不能燒呢?有些事情不能單從事相上來論,有時候要從理上去做深入了解。

  從理上來說,當一個人心頭起了仇恨的火、無明的火,想要殺死某一個人、打死某一個人,到了觀世音菩薩的面前,合掌稱念「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無明火自然會息滅,無明風也會自然停息,所以諸佛菩薩或者其他宗教的靈感,都含有一些理論和意義在。不過,我們遇到什麼災難,除了他力的救助,還是要靠自力,所謂求人不如求己,自助才有人助!

  總之,世間上的災難是一定有的,然而有福德的人自然會消災免難;有了災難,寄望別人或是祈求神明,都不一定有用。甚至事後救災,不如事前防范,所以只要自己行善積德,培植福德因緣,善因自然會有善果。

  問:宗教旨在引導人類追求真善美的生活,然而有一些宗教彼此互相對立,經常引發沖突,造成部分社會人士對宗教產生反感,甚至有人倡言「人類不需要宗教」。請問大師對此有何看法?

  答:世界上無論哪一個宗教,都不是宗教自己本身想要怎樣就怎樣,而是各種不同的人會需要不同的宗教。

  宗教信仰是發乎自然、出乎本性的精神力;宗教的發展,也是隨著民智的開展與人生的需要而有不同的進程。例如,過去民智未開的時候,人們對大自然不了解,遇到刮風,就認為有風神;下雨了,有雨神;閃電了,有電神;乃至有山神、海神等。由於對自然界的不了解,因而產生敬畏自然的「自然宗教」。

  隨著民智漸開,英雄人物不斷出現,於是崇拜自然的宗教就漸漸進化為崇拜英雄的宗教。譬如,關雲長赤膽忠義、岳武穆盡忠報國,值得人們效法學習,因此大家就把他們奉為神明來崇拜。

  之後,人類的思想再開展下去,慢慢發覺到不能只是個人的崇拜,而要信仰真理,所以有了「真理的宗教」。所謂「真理」,一定要合乎宇宙人生的定律,比方要有普遍性、平等性、本來性、永恆性,也就是要普世所共同認定,而且合乎自然的法則,這才是真理,而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宗教的產生是基於人的需要,因此盡管有人說:「我什麼宗教都不信!」但是當他遇到重病、苦難、挫折、失意,一時找不到救援的時候,總會脫口而出:「佛祖呀、神明呀、上帝呀,你來救我啊!」可見他還是需要宗教。可以說,人只要有生死問題,便離開不了宗教,宗教的重要,在於能領導生命的大方向,能將生命之流的過去、現在、未來銜接,所以人人都應該有宗教信仰,有信仰,生命才有規范與目標。

  宗教的發展,有其合乎人性需要的必然性,但是也衍生出一些現代的社會問題,例如邪教的出現,如多年前美國的「大衛教派」,自稱上帝,能在死後三天復活,造成八十多名的教徒被活活燒死;日本的「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以基督自居,要求教徒膜拜他的肖像,花數十萬的日幣買他的洗澡水,謂之「神水」,藉此加強功力,由於麻原的心理扭曲,最後造成五千多人死傷的東京地鐵毒氣事件。

  因此,信仰最怕「邪信」,若要邪信,不如「不信」。但是不信也不好,不信不如「迷信」,不信任何宗教,對於生從何處來,死歸何處去,完全不想探討,人生猶如無根的浮萍;比起有些人雖然迷信,但他信得很虔誠,憑著一片純真的心,對於防非止惡也能產生很大的功效。

  當然,迷信也不究竟,最好、最高尚的信仰就是「正信」,能夠信仰於史有據、道德高尚、戒行清淨、正法圓滿、智慧超然的正信宗教,才能幫助我們升華人格,解脫煩惱。

  我覺得一個好的宗教只有包容性,沒有排他性。因為每個宗教信仰的對象或有不同,但是不管是信仰天主、上帝、阿拉、佛陀,乃至地方性的各種神只等,其實都是信者自己心中所規劃出來的「本尊」,名稱雖有不同,意義卻是一樣。

  由於各人心中各有本尊,所以不管耶稣、穆罕默德、孔子、上帝、關公,認定就好,不要互相排斥,也不要以自己心中的本尊去要求別人,所以大家要和平共存,你信你的耶稣,我信我的佛陀,各信各的。就如世間的學問,有人喜歡醫學,有人喜歡哲學,有人喜歡數學、科學、文學等;學科很多,各有所愛,何必要互相排斥呢?

  再說,宗教一向倡導世界和平,如果宗教徒彼此互相內斗、互相排斥,自己都沒有和平,世界怎麼能和平呢?所以宗教之間應該互相尊重、包容,才不會失去宗教追求真善美的本質。

  總之,人是宗教的動物,除了物質的需求之外,還要有精神的、心靈的、藝術的、信仰的生活等等需求。尤其人一定要有宗教信仰,因為有信仰,人生才有目標,心中才有主。因此,不管在家庭或學校裡,父母、老師都應該灌輸孩子正當的信仰觀念,免得長大後因為對宗教沒有正確的認識而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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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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