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還俗”的討論和困惑不絕於耳,經常被人問及。原因是,千年古剎昆明筇竹寺掌門清賢大方丈,放棄多年修行,於6月9日還俗離寺,於6月17日星期天在昆明大觀酒店大廳三樓擺30桌舉行婚禮。一條名為《雲南昆明筇竹寺方丈清賢還俗完婚》的帖子在各網站流傳開來,立刻震驚網絡,眾說紛纭,令眾困惑不解。
無獨有偶,在上世紀90年代,李娜曾是家喻戶曉、紅遍大江南北的歌手,可謂是真正意義上的音樂天後。她所演唱的《青藏高原》《好人一生平安》《走進西藏》等歌曲被無數後來者進行翻唱。甚至當時80%的電視劇插曲都是李娜所唱,不過就在其鼎盛時期卻選擇了急流勇退,1997年選擇了遁入空門,在五台山削發為尼。後來移居美國,沒有和僧團住一起,最近據知情人透露,李娜目前正在潛心研究流行音樂和民族音樂相結合“中國風”式音樂,並且有望年內攜專輯復出,與國人見面。
還俗又作歸俗、返俗。即指已出家者,脫下法服歸還俗家。本來宗教信仰就是自願的原則,出家和還俗都是自己的選擇,無可厚非。但在網絡發達的時代,又由於對還俗的認識不夠,因此才會有少見多怪的熙熙攘攘。在佛教的《百業經》就記載著角宿大象還俗的故事。
有一段時間,佛陀住在王捨城,當時的王捨城是由國王影勝執政,他有一位大臣名叫大象師,他家財豐厚,且博學多聞。他長大娶妻生子,孩子相貌端莊很討人喜歡。他們為孩子舉行了隆重的賀生儀式,由於孩子是角宿(二十八宿之一)日降生的,也是大象師的兒子,因此取名為角宿大象,角宿大象逐漸長大,他聰明伶俐,他喜歡騎駿馬、騎大象,又喜歡學習各種武藝以及各種學問和知識,大象師夫婦百年後,角宿大象繼承父業,繼續當影勝國王的大臣。他娶了妻子,而且對釋迦牟尼佛充滿信心,並皈依受戒,經常廣行布施積累資糧。後來,他出家了,並精通三藏,成為著名的三藏法師。他自知雖久經聞思,但未曾勤修,他下大決心精進修行,除中夜稍許休息以外,利用一切時間奮勇精進,他慢慢得到一些境界後,攝受了五百名弟子,並經常帶他們去城中化緣。有很多大臣聽說角宿大象大臣已經出家,一同前往影勝國王跟前說道:“據聞角宿大象大臣已經出家,他無子無女但財產很多,陛下應該把他的財產收回來。”
國王聽後告訴眾位大臣道:“角宿大象尚在人世並沒有死亡,寡人只對已亡人的財產有權收回。他這仙人種姓者,不一定會長期出家,因此他的財產不急於收回。”
有一次,角宿大象與五百位弟子一同去城中化緣,角宿大象原來的妻子聽說丈夫來到城中來化緣,就想供養他們。她把角宿大象及其弟子都迎請回家,心想:不知角宿大象是否已經證果,如果已經證果也就罷了,如果還未證果,我一定要讓他回到我的身邊來一起生活。她想了個辦法來觀察角宿大象是否已得果,角宿大象正在受供時,她從樓上扔下一個大鍋,“啪”的一聲巨響,鍋就落在角宿大象的面前,正在受食的角宿大象嚇了一跳整個跳了起來。見此情景,她心底暗自高興,如果他已證得羅漢果位,就不會有這麼大的反應了,因此她推斷丈夫還是個凡夫僧。她又繼而觀察他的食相,發現他經常有在鍋上有寫字等不拘小節的行為,看起來心似乎還沒調伏好,她暗自竊喜,而且更有信心了,於是到角宿大象的足下頂禮請求道:“尊者,我們家的財富一直相當豐厚,現在只有我一個人用又用不完,祈請您和您的弟子們常來我家應供。”
第二天,角宿大象與一百五十位弟子前來應供,如是天天都來。他的妻子想方設法令跟他來的弟子一天比一天逐漸減少,最後只有角宿大象一個人來應供了。她在丈夫面前委屈地說:“您不在家的時候,那些鄉裡見我孤身寡母都來欺負我、打我,害我……”
她又吩咐傭人:“明天當我聽法的時候,你在門外大喊我三聲,如果沒見我出來,你就沖進來扯我的頭發,狠狠的打我。”
傭人答應了,第二天,正當她聽經聞法的時候,傭人按照她的吩咐先是大喊了三聲,然後又沖進來打她。角宿大象前幾天聽她說受人欺負,已心生悲憫,現在見此情況心裡相當憤怒,看到妻子床上有一把刀,他猛地拿起刀撲向那個傭人要殺掉他,他的“妻子”抱著他的腳哀求道:“您千萬不要殺他啊,您是比丘,已受了比丘戒的,您捨了戒再殺他也可以啊。”角宿大象一聽言之有理,於是將出家人的法衣脫掉,捨了戒,然後換上了在家人的衣服。妻子知道他捨戒了,對他:“其實我很想念您,這個人也不是真的要害我,現在您的戒既然捨了,我也如願了。您看家中財富豐饒,家中沒有一個男人是不行的,而且我們應該趁著年輕及時享樂才對,以後我們多作布施,積累資糧,在家修行也是很殊勝的……”
角宿大象只好順從妻子,重新回家與她生活一起。影勝國王知道角宿大象已經還俗,於是下令他繼續作大臣輔佐朝政。他只好重操舊業——回朝為臣。
由此看來出家人在沒有證得阿羅漢果的時候,應該和女眾保持距離,用智慧保護自己的清淨心。其實,還俗的心態和理由為非幾種,一,不能理解佛法深意,不能堅持淨戒,不能弘法利生而還俗。《中阿含》卷一〈木積喻經〉中說︰‘六十比丘捨戒還家。所以者何?世尊教誡甚深甚難,學道亦復甚深甚難。’二、俗心未除,俗緣出現而還俗。《大莊嚴論經》卷六雲(大正4·288a)︰‘時有寡婦,數數往來此比丘所聽其說法。(中略)婦女言︰汝今若能罷道還俗,我當相從。彼時比丘即便罷道。’三、父母親情牽纏,國家政策等原因不得已而還俗,《佛祖統紀》卷三十八中記載︰‘明日下诏並罷釋道二教,悉毀經像,沙門道士並令還俗。’據上所述,可知還俗原因或為犯罪之故而被逐出教團,或因心生退墮,或奉朝廷之命等。
佛教對待還俗的態度是肯定的。《寶積經》八十八中講到:“五百比丘曰:我等不能精進,恐不能消信施,請乞還俗。文殊贊曰:若不能消信施,寧可一日數百歸俗,不應一日破戒受人信施也。” 這樣的還俗是帶有慚愧心和廉恥心的,是值得肯定的。
太虛大師曾寫《尊重僧界還俗人》一文(摘錄自《太虛大師全書》) :既令不能守僧戒者容易還俗,則僧眾份子可較純淨,而曾受僧眾教化與訓練者,還入社會,於護教化利群眾較為有力。例如暹羅、緬甸之上層社會人士,均須入僧再還,乃能受人尊敬。我國古來,若朱元璋之還俗做皇帝、劉秉忠之還俗做宰相、姚廣孝之還俗做少師,亦無不大有裨益於佛教於國群。故於由僧還俗之在家佛徒,本佛律之意旨,應時勢之需要,急宜提倡尊重以一變舊風氣也!
印順法師在《中國佛教瑣談》一文中提到: 依‘律部’說︰出家的可以捨戒還俗,佛教與社會,都不應輕視他;出家與還俗,每人有自決的權利。還俗的原因很多,做一個如法而行的在家弟子,不也同樣的可以修行解脫嗎?(摘錄自《華雨集》第四冊)如何還俗?印順法師說:還俗要合法的、公開的捨戒而去,不能偷偷的溜走(以便偷偷的回來)。
還俗之後男眾可以再次出家,依據戒律僧尼可自由捨戒還俗,然比丘尼還俗後則不得再度出家。如《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所載,室羅伐城有一長者,生女未久即亡,彼女後隨吐羅難陀尼出家,又為煩惱所牽纏而還俗,後復依吐羅難陀尼之勸,再度出家,長者婆羅門見已,皆共譏嫌,佛聞此事,乃制定還俗之比丘尼不得再度出家之制。男眾(比丘)還了俗,可以再出家、落發、受沙彌戒、受具足戒,又成為僧伽的一分子。但不論過去出家多久,年齡多高,對佛教的貢獻多大,這些資歷,由於捨戒而全部消失了,現在還要從末座──最小的比丘做起。
雖然是凡夫,然而既然已經出家,就要發菩提心,嚴格要求自己,珍惜出家難得緣分。但,出家是大丈夫事,還俗並不等於罪惡。相反雖不還俗,卻濫污僧倫,不能持佛淨戒,破壞佛教形象,這才是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