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人,在下雨天搭乘公車,車上乘客擠得像沙丁魚一般。在不耐中,他突然覺得某個人的雨傘尖碰到了他的腳踝。他本想轉頭對那不知輕重的人還以顏色。但車裡實在太擠了,他根本無法轉身。當車子搖晃時,那雨傘尖就刺得更重,他心中的怒火逐漸升高,心想等一下非好好訓斥對方一陣不可。
好不容易到了一個大站,下了一些乘客,他終於有了回轉余地,憤怒地以皮鞋頂開那刺人的雨傘尖,並轉身以最嚴厲的表情怒視那個“不長眼”的乘客。
結果他發現對方竟是一個盲人,刺到他腳踝的並非他想象的雨傘尖,而是她的拐杖!
他心中原本難以扼抑的一股怒火突然消失無蹤,而腳踝似乎也不再那麼疼痛了。
為什麼整個感覺會突然轉變呢?沒錯,是想法變了。
表面看來,這個人的憤怒是起因於刺痛他腳踝的“那個人”,但其實是來自“這個人真魯莽又無禮”的想法。
所以,當他發現對方是個盲人時,他的“想法”變了,隨之“感覺”也就轉變。
《莊子》中有一則故事,大意是這樣:
在一個煙霧彌漫的早晨,有一個人劃著船逆流而上。突然之間,他看見一只小船順流直沖向他。眼看小船就要撞上他的船,他高聲大叫:“小心!小心!”但船還是直接撞了上來,他的船幾乎就要沉了。於是他暴跳如雷,開始向對方怒吼,口無遮攔地謾罵。但是當他仔細一瞧,發現是條空船,於是氣也就消了。
如果你被樓上的人灑了一身水,你很可能會對他大聲叫喊,甚至大罵。如果天空忽然下雨把你淋濕,即便你是一個脾氣不好的人,也不會大發雷霆。
所以,你漸漸會懂得:很多時候,事情本身不會傷害你,傷害你的是自己對事情的想法與看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