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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懷瑾:正命地活著,實現自己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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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每個人對現實的人生,都是不滿意的,當遭遇不好時,或者怨天或者尤人。孔子曾說過,人應該不怨天不尤人,這是最難做到的學問修養,有時明明自己錯了而不知道,或反省不出來,於是就怨天尤人。信宗教的人也會說,我再也不信上帝,或者不信菩薩了。其實講這樣的話,已經是最大的怨天尤人了,因為在他心理上是認為自己沒有錯,錯在上帝、菩薩或他人。再不然,正如現在報紙上說的,我沒有錯,這是社會問題,是社會的錯。試問社會是誰的?社會只是一個名詞,是人群結合在一起的大眾,叫做社會。換言之,社會即是人群,自己也是社會的一份子呀!明明是自己個人的錯,為什麼推過給社會人群呢?

  再說,怨天尤人就是遷怒。孔子說顏回的修養最高,“不遷怒,不二過”,他錯了沒有怪到別人身上。有人只是小的遷怒,例如有人正在生氣的時候,別人有事找他,他就罵這人一頓,這也是很明顯遷怒的一種形態。可是一般人反省不到,遷怒的結果往往會壞了大事,害己害人。有的夫婦之間,並無大的糾葛,然因遷怒而鬧成反目成仇,竟而成為生離死別的悲劇。

  其實人性都是善良的,做錯了事,立刻會臉紅一下,但不到兩秒鐘,就認為不是自己的錯,錯的都歸之於他人。認為如果不是別人如何如何,自己就不會這樣錯,歸根結底,總認為是別人的錯。人就是這樣既不會反省,又常會遷怒他人。真正的修養,在動心忍性之間,能夠確實檢查出自己的錯誤,然後“順受其正”,所受的一切遭遇,不怨天不尤人,不遷怒不二過,這就是正命地活著,也就是佛法所說的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中的正命。……

  孟子說:“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真知道正命而活的人,不會站在巖牆下面。這句話的意思,擴而大之是說明,知道是過分危險的地方,盡可能不去;過分危險的事情,盡可能的不做;絕不故意斗狠逞強,去冒可能有意外喪命的風險。

  但有一點,當國家民族有難,如果自己的犧牲,可以挽救國家民族的危亡,拯救許多生靈,那就毫不猶豫毅然而去犧牲。這也是正命,是聖賢菩薩的用心,如文天祥、岳飛就是。但是不必要的危險,則不必去冒。年輕人喜歡做不必要的冒險性嬉游,就是“非正命而玩”。有一個人在花蓮奇萊山墮巖死了,另有一人很不服氣,說那個人差勁沒出息,他也逞能去爬,結果也爬得不見蹤影了。這種非正命而玩,就成了非正命而亡。

  所以“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人生的責任盡到了,做完了,一切盡心了,壽命到了,順其自然就去了,這是“正命”。因好勇、斗狠、賭氣而死的,就是非“正命”而死。所以為國家民族而死於戰場的,是“正命”,在中國歷史上認為,那是為正義而亡。聰明正直者死而為神,這神並不是由什麼皇帝封的,而是當時以及後世千秋萬代,共同所敬仰的。

  中華民族對於“正命”而亡者,有如此尊重!所以信奉宗教的人可要注意。“正命”也就是在儒家曾子所著的《孝經》中,引用孔子說的話:“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其實,儒、佛兩家的精神是一樣的,佛家說,人若無故損傷自己的身體,在自己身上割一刀,那就如同出佛身上的血一樣,就是犯了菩薩戒。因為每人都是佛的身體,如果有一天悟道了,就成肉身佛,所以不可以隨便糟蹋自己的身體。宋儒陸象山曾說過幾句話,“東方有聖人出焉,西方有聖人出焉,此心同,此理同”。真理只有一個,中國是這樣說,印度是那樣說,大家都是父母所生的血肉之軀,只是言語文字表達的不同而已。

  孟子的性命之說,暫時到此為止,和佛家性命之說的思想,非常接近,幾乎是一樣;如果認為和道家所說的不同,那可並不盡然。下面再看:

  孟子曰:“求則得之,捨則失之,是求有益於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得也,求在外者也。”

  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這一段是孟子對於“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性命之理,所作的闡釋。這是真學問、真修養,講如何做工夫。

  “求則得之”,當然最初要自己立志(發心)求道,道就在自己本身,誠心去求,就可以成道。“捨則失之”,如果不立志發心去求,就無道可得了。“求在我者也”,因為道是向自己內求的,只要活著就有命,有命當然就有靈性的存在,會思想,有感覺,就有心。有心、有性、又有命,那麼一切性命之理的大道就在自己這裡,不必外求。……

  用自己內在的天性,自然的向外流露,不是為了適應外在的人、物、事。所謂“君子行法”,就是效法這個道理“以俟命”,這就是修命。

  由此可知,儒家所說的“命”,就是人在活著時候的生命價值;“俟命”就是人活著,應該如上面所說的三句話那樣,也就是正命,那是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南懷瑾先生《孟子與盡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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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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