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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鼻地獄簡介以及近五無間四根本罪、五逆重罪、誹謗正法、疑三寶、十惡輪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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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鼻地獄簡介

  阿鼻地獄,讀作:ē bí dì yù,是梵語的音譯,又稱為阿毗脂地獄、阿鼻焦熱地獄、阿鼻大城。意譯為無間地獄,密宗又稱之為金剛地獄,是八熱地獄之第八,也是八熱地獄中最為痛苦的一所地獄。

  為何名阿鼻地獄?阿言無,鼻言遮;阿言無,鼻言救;阿言無間,鼻言無動;阿言極熱,鼻言極惱;阿言不閒,鼻言不住。不閒不住,名阿鼻地獄。阿言大火,鼻言猛熱。猛火入心,名阿鼻地獄。

  地獄,在大鐵圍山之內。大地獄,有十八所。下一等的地獄,有五百所,各有名號。再下一等的地獄,有千百所,亦各有名號。阿鼻地獄所在的獄城,周匝有八萬余裡。城牆高一萬裡,都是用純鐵做的。城牆上聚集著猛火,少有空缺。獄城之內,諸地獄相連,各有各的名號。其中有一所地獄,名為阿鼻地獄。阿鼻地獄周匝有一萬八千裡,獄牆高一千裡,亦都是用鐵做的。熊熊烈火從上而下、從下而上燃燒不息。鐵蛇、鐵狗在獄牆之上吐火奔馳,東奔西走。地獄中有床,遍滿一萬裡。一個罪人受罪,自見其身體遍臥滿床。千萬個罪人受罪,亦各見其身體遍臥滿床。這是地獄眾生惡業力所感得的惡報。各個罪人,備受各種苦難。千百個夜叉以及惡鬼,牙齒像劍一般,眼睛發出電一樣的光芒,手上長著銅爪,拖拽罪人。又有夜叉,手執大鐵戟,刺中罪人的身體,或者刺中罪人的口鼻,或者刺中罪人的腹背,將罪人拋向空中,翻來接去。或者將罪人放置在床上。有鐵鷹,啄食罪人的眼睛;又有鐵蛇,纏繞罪人的頭頸。百個肢節內,都釘入長釘。拔出罪人的舌,用牛耕犁。抽出罪人的腸子,锉斬。將熔化的銅水灌入罪人的口。用熾熱的鐵絲纏繞罪人的身體。等等等等。都是地獄眾生的業報使然。眾生在阿鼻地獄中受罪,動經億劫,求出無期。

  為什麼阿鼻地獄意譯為無間地獄?那是因為無間地獄是由五種緣由感召而成的(五事業感):

  第一,時無間:罪人在這所無間地獄中日日夜夜受罪受苦,以至累經劫數,沒有一刻停止,所以稱作無間。

  第二,身形無間:一個罪人在無間地獄中是滿的,多個罪人在無間地獄中也是滿的,所以稱作無間。

  第三,受苦無間:對罪人實施酷刑用的叉、棒、鷹、蛇、狼、犬、鐵驢、鐵馬、鐵網、鐵繩等等沒有不齊全的。獄卒對罪人實施的酷刑如碓磨、钜拉、腰斬、鍘切、斧砍、烹煮、斬首等等。獄卒將熾熱的鐵水澆在罪人的身上。罪人渴了,獄卒將熔化的鐵汁灌入罪人的口中。罪人餓了,獄卒將燒紅的鐵丸塞進罪人的嘴裡。罪人在無間地獄中,從年至劫,苦痛相連,沒有間斷,所以稱作無間。

  第四,趣果無間:不管是男是女,羌胡夷狄,老、幼、貴、賤,或是龍,或是神,或是天人,或是鬼怪,有了造罪行惡的業感,墮落在此無間地獄中,都是同樣的受苦,所以稱作無間。

  第五,命無間:如果罪人墮入無間地獄,從剛墮入此地獄開始,直至百千劫,每日每夜,就有幾萬次的死亡和幾萬次的復生,罪人想要有極短時間的暫停,也不可能。直到罪人的業報窮盡了,才能轉生到其它地方。這樣反復生死,連綿不斷地受苦受罪,所以稱作無間。

  所有的罪業當中,最為嚴重的莫過於近五無間四根本罪、五逆重罪、誹謗正法、疑三寶、十惡輪五大類,只要眾生犯有這五大類眾多罪業的一種,命終後定會墮入阿鼻地獄。

  近五無間四根本罪

  近五無間四根本罪,為殺生、偷盜、邪YIN、妄語之最重者。

  第一,以惡心殺害獨覺:獨覺,也稱“緣覺”,即辟支佛,以惡心殺害獨覺,為殺業之最重者。眾生如犯之,命終之後定墮阿鼻地獄。四分律雲:以惡心殺害獨覺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二,侵損所施三寶財物:又稱為盜取十方常住物,為盜業之最重者。若有眾生,盜取十方常住的財物、谷米、飲食、衣服,乃至一針一線、一草一木,十方常住未曾給予其,其予以盜取,命終之後定墮阿鼻地獄。四分律雲:侵損所施三寶財物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三,YIN阿羅漢比丘尼僧:奸YIN證得阿羅漢果的聖比丘尼,為YIN業之最重者。眾生如犯之,命終之後定墮阿鼻地獄;四分律雲:YIN阿羅漢比丘尼僧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四,倒見破壞和合僧眾:在修行道場或者修行團體內,散播不實流言,挑撥是非,造成紛爭,最終致使修行道場或者修行團體分崩離析。此罪為妄語之最重者。眾生如犯之,命終之後定墮阿鼻地獄。四分律雲:倒見破壞和合僧眾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五逆重罪

  五逆重罪,又稱為五無間罪、五逆罪、五重罪、五不救罪。是指五種罪大惡極,極逆於常理的罪業。眾生只要犯有五逆重罪中的一種或者多種,其命終之後決定會墮入阿鼻地獄。五逆重罪有小乘五逆與大乘五逆之分。

  先介紹小乘五逆

  小乘五逆,即“單五逆”。分為以下五種罪業:

  第一,殺父(又作“害父”)

  第二,殺母(又作“害母”):父母養育,恩同天地,為子女者,應當竭力孝養奉事,以報其恩德,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即墮阿鼻地獄。四分律雲:若殺父母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三,殺阿羅漢:是指殺死證得阿羅漢果位的聖者或者殺死修行達至阿羅漢境界的僧人。阿羅漢,又稱為“無學”,即無法可學,又稱為“應供”,應受人天供養。眾生即當供養恭敬,以為種福之田,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即墮阿鼻地獄。四分律雲:若殺阿羅漢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四,出佛身血:是指以惡心、嗔恨心傷害佛陀至流血。佛陀是三界導師,聖中之聖,一切眾生之慈父,能令眾生悟明自心,離苦得樂,出離苦趣。眾生歷劫供養,不能報其恩德於萬一,而況出其身血。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即墮阿鼻地獄。四分律雲:出佛身血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第五,破和合僧:簡稱為破僧,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為破法輪僧,指立邪法,與佛門正法對立,以離間聽聞正法的僧眾;第二種,為破羯磨僧,指在同一結界內,另立羯磨,以破壞僧團的和合。(羯磨:在佛教中,既是“作持”性質的戒條(屬於各部“廣律”的犍度篇部分),更是僧團中的議事規則。舉凡授戒、說戒、忏悔,乃至各種僧團公共事條的處理所應遵行的一定程序,統稱為“羯磨”,故此詞意譯為“辦事”。)眾生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即墮阿鼻地獄。四分律雲:破和合僧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在這五種重罪中,殺父、殺母為悖逆恩田,殺阿羅漢為悖逆福田,出佛身血者,恩田、福田同時悖逆,破和合僧為障他正道,故稱五逆重罪、五無間罪、五逆罪、五重罪。

  再介紹大乘五逆

  大乘五逆,又稱為“復五逆”,也分為以下五類罪行:

  第一,破壞佛塔、佛寺,焚燒或者損壞佛經、佛像,奪取佛、法、僧三寶之物,或者教唆他人行此等惡事而心生歡喜;

  第二,毀謗聲聞、緣覺以及大乘佛法;

  第三,妨礙出家人修行,或者殺害出家人;

  第四,犯小乘五逆重罪之一;

  第五,主張所有皆無業報,而行十不善業;或者毫不畏懼後世果報,而教唆他人行十惡等。(注:十惡指殺生、偷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绮語、貪欲、瞋恚、邪見十種惡業。)

  誹謗正法

  誹謗正法,簡稱為“謗法”、“破法”、“斷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誹謗正法是指誹謗所有佛陀所說之教法,狹義的誹謗正法是指誹謗淨土法門。因為正法乃三界之慈航,迷途中的指南針,誹謗正法的罪行挑壞眾生的眼目,使眾生在輪回苦海之中沉淪,故罪業彌天。哪些行為屬於誹謗正法呢?

  第一,不信大乘佛法、小乘佛法,遂疑惑誹謗;

  第二,不信大乘經典為佛陀所說而對其進行誹謗;或者見人讀誦、書寫、受持大乘經典而懷輕賤、憎嫉之心。

  據《智顗之菩薩戒經義疏卷下》載,誹謗正法系由四種邪見所致,即:

  (一)上邪見,對於一切均撥無因果。

  (二)中邪見,不說一切無因果,僅說三寶不及外道。

  (三)下邪見,不說三寶不及外道,僅心中計執二乘之法殊勝,即捨棄大乘而取小乘。

  (四)雜邪見,於諸種邪見中,有偏執、雜信、暫念小乘、思義僻謬等四種。

  誹謗正法的罪業比五逆重罪更為嚴重。《三摩地王經》雲:“若人毀壞南瞻部洲一切佛塔,另有人誹謗佛經,此二罪業相比,謗法之罪尤為嚴重;若人殺盡恆河沙數阿羅漢,另有人毀謗佛經,後者罪業尤為嚴重。”《般若八千頌》亦雲:“何人若造五無間,不及相似謗正法。”是故誹謗正法的罪業比五逆重罪更加嚴重。為什麼?《往生論注》雲:“汝但知五逆罪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從自得解脫角度而言,五逆重罪通過思惟法性仍可以得到解脫,然以惡心誹謗正法,則無解脫的機會。《寶性論》雲:“若由數近惡人故,具有惡心出佛血,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壞最勝和合僧,若能思惟修法性,此人速疾從此脫,若人惡心謗聖法,此人焉能有解脫。”而且,從異熟果、等流果而言,誹謗正法所造成的果報也超勝五逆重罪。造作五逆重罪者,其命終之後墮入阿鼻地獄,等到此大千世界壞時,五逆罪人得以解脫而出離阿鼻地獄。而誹謗正法的罪人,其命終之後墮入阿鼻地獄,等到此大千世界壞時,轉寄有地獄道的他方大千世界的阿鼻地獄中,他方大千世界壞時,再次轉寄另外有地獄道的大千世界的阿鼻地獄中,如此輾轉,乃至經歷百千阿鼻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也就是說,連佛陀都不知道謗法罪人什麼時候才能出離阿鼻地獄。就算其業報窮盡,從阿鼻地獄中解脫,還會感受極苦之等流果。《般若八千頌》雲:“復次轉生旁生界之閻羅世界,彼等處盡業已,一旦轉為人身,然以往昔種種謗法捨法之罪成熟,無論生於何處皆成盲者、糞掃者、劣種者、竹工者、瞎眼者、鼻舌手足不全者、麻瘋病、癍病者、駝背者等,或生於不聞三寶名之地也。”地獄之業盡後,仍要轉到旁生界受苦,於彼處業盡後轉為人身,仍感惡業之等流果,不論生於何處,皆會轉成盲者、殘疾者、劣種人等,或生於邊地不聞三寶之名。

  還有,在誹謗正法的罪業中,最可怕的就是誹謗密宗佛法。因為密宗是成佛的最大方便,三世諸佛心血的精華。誹謗密法的人因為前世福報淺薄,今世又沒有獲得灌頂、修行密法的緣份,或者形象上雖然好象是在修學密法,但其實密法的法義並沒有深入其心,因此,往往輕易作出了結論,這樣不但摧毀了自己的善根,同時也損害了無量的信眾。

  如果人們聽到一位法師講法時說“密法不殊勝,現代人修不出來”後,便不加思索,貿然接受,那就顯出那些人如牆頭的蘆葦,就象《格言寶藏論》中雲:“智者自己能觀察,愚者總是隨聲行,如同老狗狂亂吠,群狗亦是隨聲奔。”這樣他們學密的善根就因此而中斷。而且因為讓他人退失信心並轉學相對低等的法,講法者也違犯了菩薩戒。若原來已進入了密乘的人,則違犯了密乘根本戒第一條“不捨無上”、第四條“不間斷密咒手印”,而破了密乘根本戒又不忏悔的人則必定會墮入金剛地獄,那時即使再修顯宗的念佛坐禅等什麼法門都是無法挽救,即使十方諸佛出現在他面前也無濟於事。

  佛法與世間法不同,世間上工作不適意了,可以改行,而佛法則自有其原則,學了密乘後,則不能再捨棄上師和密法。智悲光尊者說:學密者的未來只有兩種可能性,要麼解脫,要麼墮入金剛地獄。密乘之所以特別強調在學密法或依止上師前進行觀察也就是上述這個原因。那些拋棄了密宗,以為學顯宗更適應、更有把握的人,其實是很危險的。但接受了密宗灌頂,進入了密乘的人,如果因條件所拘,一時無法深入修行密乘,也可確立以修學顯宗念佛法門等為主,同時守持密乘戒律,不斷增上對金剛上師與密法的信心,這樣一方面增長了顯密的善根種子,另一方面也不至於犯捨法罪。

  誹謗顯密佛法的罪過無量無邊,而其中誹謗密法的罪過更是無法揣測,如《空邊平等續》雲:“若於勝密之密法,何人捨棄並誹謗,則彼捨棄佛勝密,永時遠離解脫道。”《智慧深圓續》雲:“心違密法造惡者,定墮地獄真可愍。”《意護續》雲:“若謗普賢密意法,乃至虛空之邊際,死後墮入金剛獄。”《眼珠續》中雲:“濁時眾生增盛煩惱及邪見,以嫉妒心捨棄佛法,尤其誹謗密法者,盡管此人已對輪回生厭離心,趣入佛門並恆時修法,然以彼捨法罪,墮入無間地獄、金剛地獄等無邊惡道受大苦楚。”《文殊根本續》雲:“此乃殊勝最妙法,勝者所供之法藏,世上若人捨此法,則彼墮入無間獄”。《金剛薩埵灌頂續》雲:“曼殊室利,未來有諸惡業深重之有情,於此理不起深信……彼雲此法非佛陀之說,彼等損毀自他二眾,吾言彼等之人,定無密宗之成就也。”《毗盧遮那菩提續》雲:“將來諸未證心性而迷亂者或雲:此法並非佛說之語,乃由臆造者所造。秘密主,彼等愚人,將入二道,一為地獄,二為傍生。秘密主,吾言彼等無有稍許善根也。”經常有一些法師,在受到一些弟子的恭敬供養承事後,便飄飄然自鳴得意,似乎所行所為都已不必再受因果的制約了。有的還因此刻意诋毀密宗,其實他還是原來的他,既未經過廣泛的有傳承的聞思,自相的煩惱也未曾減輕過多少。佛曾說不精通佛法的人說法,唯有造業而已,如《龍王鼓聲經》雲:“愚人說法者,摧毀諸善法,甚多有情眾,地獄受痛苦。”此有諸多教證理證,此不贅述。

  疑三寶

  佛、法、僧三寶是佛弟子的皈依處,皈依三寶受淨戒,不論出家、在家,如果於三寶外還信奉外道鬼神,神佛不分,懷疑外道鬼神與佛同等,或勝於佛;見外道典籍,稱贊外道典籍勝於三藏十二部;皈依外道邪眾,對佛教出家僧眾毫無信心。這些與佛法不相應都屬於疑三寶。若有眾生,疑三寶,命終之後定墮阿鼻地獄。

  十惡輪

  如《十輪經》卷四說:“於十惡輪,或隨其一,或具成就,先所修集一切善根,摧壞毀滅……命終定生無間地獄”。輪,是摧壞義。能破壞一切功德善根,所以叫惡輪。十惡輪即十種惡事,犯一種,或俱犯,向來所修之功德,全被破壞無余,故名為十惡輪。十惡輪是:謗阿蘭若,謗於別乘(分三種),瞋害比丘(分兩種),侵奪清淨僧物回與破戒者,毀害法師,侵奪僧物,毀寺逐僧。

  第一,誹謗阿蘭若:出家人於此寂靜處修清淨梵行,名阿蘭若比丘。佛說比丘有三種:一修定者,指勤修止觀,真實用功,以達斷妄成聖的目的。二讀誦研究者,如研究閱讀《大藏經》等。三為僧團作事者,建寺、安僧、做監院、知客等福事。三種之中,以阿蘭若比丘專修定慧,求了生死得解脫微要。若有人毀謗阿蘭若比丘,是十惡輪之一。因為對真正修行求了生死的,不但不應障礙,而且應予成就。如加以誹毀,障礙修行,等於破壞佛教行人的最大目的。

  第二,謗於別乘:佛法有三乘,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修聲聞乘者謗獨覺、菩薩乘;修獨覺乘者謗聲聞、菩薩乘;修菩薩乘者謗獨覺、聲聞乘,這都是毀謗正法,為十惡輪之三種。

  第三,瞋害比丘:有兩種:瞋害有學有德有修行的比丘,如辱罵他、毆打他,或想方法使他失去自由,加以種種迫害。對破戒比丘,看不起他、恨他、逼害他,認為根本不像出家人,不值得尊重。認為迫害有德比丘是造罪,瞋害破戒比丘沒關系。不知破戒比丘還在僧團中沒被取消出家資格,瞋害了還是惡業。

  第四,侵奪清淨僧物回與破戒比丘:有些壞比丘拉攏惡勢力護法幫忙,爭奪寺廟財物等,實在是造罪。

  第五,毀害法師:對於弘傳佛陀正法的講經法師,加以種種毀害,為重罪。

  第六,侵奪僧物:奪取出家人的財物,侵占廟產辦學,也是無間重罪。每一寺院,是民眾信仰中心,必須清淨莊嚴。

  第七,毀寺逐僧:惡心拆毀佛教寺院,驅趕出家僧人,這是最重的惡業。

  這七類共十惡輪,若有眾生,造作其中任何一種,罪皆極重,命終之後定墮阿鼻地獄。

  如果有眾生,造作五逆重罪、十惡業,具諸不善,其在臨命終之時,阿鼻地獄相現前,罪人大為恐怖,要是此時值遇善知識(注:此時能教罪人念佛者皆可稱為善知識),善知識為其說法,種種安慰。罪人被阿鼻地獄之苦所逼迫,善知識就教導其念誦“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洪名,罪人如果立即信受佛法,至誠心念誦佛號,一遍也好,十遍也好,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即得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下品下生的蓮花中。蓮花長劫不開,眾生在蓮花中有三種障:一,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不得聽聞正法;三,不得歷事供養。除這三種障以外,沒有其它任何痛苦,眾生在蓮花中猶如三禅之樂。十二大劫之後,蓮花盛開,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對其慈悲說法。

  如果有眾生,犯有五逆重罪同時又犯誹謗正法,罪上加罪。此等罪人,其業障極其深重,命終之後直入阿鼻地獄,從劫至劫歷經十方世界所有阿鼻地獄中的各種苦痛,沒有任何機會出離阿鼻地獄。(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成此之二業。其障極重,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這等罪人,罪大惡極,千佛難度,彌陀大願不攝。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之第十八願說十念必生願:“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從字面上來看,阿彌陀佛平等攝受十方世界的眾生,唯除犯有五逆重罪同時又犯誹謗正法的眾生,也就是阿彌陀佛不予救度這等同時造作這兩類重罪的極惡眾生。其實,佛這麼說乃平時說,是阿彌陀佛的止惡之意,這正是佛慈悲到極處的體現。這是因為佛真的怕眾生會同時造作這兩類的罪業,方便說的。也就是佛為了防止眾生同時造作這兩類罪過,用“唯除五逆、誹謗正法”這一段話給眾生打預防針。就比如父母訓斥孩子,說孩子要是再犯錯誤,就不管他了!真的不管?不是。這跟佛說“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是同一個用意,這就是“抑止門”。而如果有眾生真的犯有五逆重罪同時又犯誹謗正法,在臨命終之時值遇善知識,善知識教導其念佛,其在阿鼻地獄之苦逼迫時相信了正法,願意至誠心念誦“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洪名,因為此時阿鼻地獄之極苦相現前,罪人恐怖不可言宣,其一聽聞佛名,哀求救護,雖是乍聞乍念,然已全心是佛,全佛是心,心外無佛,佛外無心。所以此時罪人念佛,異常猛厲,一念也好,十念也好,阿彌陀佛決定會救度這樣的眾生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從而免墮阿鼻地獄。這就是“攝取門”。但是,如果這等罪大惡極的眾生在臨死之際仍然不信奉佛法並且拒絕念佛的話,那麼就算這等罪惡眾生站在佛的面前,佛再慈悲也沒有辦法救度這樣的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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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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