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迦牟尼佛廣傳(上)
全知麥彭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 譯
五安忍品
62、善願惡誓
久遠之前,在大海邊住有一雙頭共命鳥,它們共用一個軀體,卻長有二首。一只名為有法,一只名為非法。有次當非法睡著時,有法在巡視中撿到一甘露果。有法想到:是叫醒非法一起享用,還是我獨自吞下?既然我倆共用一個軀體,干脆我就將之食用,反正都為滋養共同身軀。有法便未叫醒非法,自己獨自吃完甘露果。
非法醒來後知道甘露果已被有法吃掉,因有法打嗝時呼出陣陣甘露果氣味,非法氣憤問道:“為何打嗝?”有法回答說:“我吃了甘露果。”非法緊追不捨:“你從何處得來?有法向非法講述了全部經過,非法聽後憤怒異常,它說道:“我以後也會仿效你如此行事。”
後有一次當有法睡著時,非法看到水中漂來一只水果,它不知有毒便將之吞下,結果立即昏死過去。
神志不清時,非法發願道:“生生世世但願我都能將有法殺死,並且永遠與它對立,成為它的怨敵。”而有法則發願說:“無論我轉生何處,願我生生世世都能以慈悲心對待非法。”
當時之有法即為後來之釋迦牟尼佛;當時之非法即為後來之提婆達多。其他經論中所述雙頭天鵝之故事也與此公案大致相同。
此外,釋迦牟尼佛曾轉生為一後成詩學家之漁夫之子;他還曾轉生為日輪國王、珍寶師、施主之子、婆羅門之子等,而提婆達多也常常轉生為與釋迦牟尼佛同一種姓之眾生,他對釋迦牟尼佛制造違緣、挑起爭斗之情況,在《律本事》第一百零三回中有詳細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