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很少有能力反省自己,所以“我執”的概念就成了恐怖的巨人,總認為自己是最大的,其他人都是矮小的、好像隨時都能被自己踩翻似的。當我執膨脹到極點,人會非常貪婪,非常極端,非常情緒化……擁有慈悲心,有什麼好處?就是能減少傷害,過得快樂一點。
執著的我,對待物質也是同樣。停在賣場的車,如果有人用刀刮一下,跟我沒一點關系,還可能當熱鬧看;當我們付了定金,車到了我的名下,別人用刀刮就是刮到心上了,心會疼,這還是我執在作怪。只要內心有執著,就會對“我”產生很大的影響。我執就是佛教裡的法我執著。也就是說,我們會執著地維持著一種想法,認為它是永恆不變屬於我的。但是,真正的車跟我們有什麼關系嗎?把車拆分開來,沒有任何部分與“我”相關,是“我”的占有欲望,使它與我產生了關聯。
無論身在何處或遇到何境,也不管與何人相處,對於修行佛陀教言的人要了知,世間一切顯現沒有對錯,定義對錯的,永遠是我們受困我執而給出的結論。順我者即好的對的,逆我者即錯的壞的,這極端的扭曲,是因為內心沒安全感。世間的一切,都要看作可以用來修心修行的對境,通過精進修行,面對外境運用智慧和方便善巧,就不會狹隘定義,武斷下結論了。如果心沒定力,會隨心外世界而轉,但通過努力修行,會感得境轉而心不動的自在。
人與人在認識之前,你病了,被車撞,我都沒什麼切身感覺;認識以後,如果你再遭遇這些,我們會痛到心裡去。這就是我執的能量,千萬別小看。從情緒轉變中會發覺:無論之前,還是後來將要擁有,其實你都還沒有擁有它,而你的執著已經在漸漸增長;接著,喜歡上這個有可能是你的所有物,其實是把外在物體融到自己的主觀意識上。如果能夠對所有的眾生,生起痛到心裡去的這種感覺,就是大慈大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