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由於士、農、工、商各行各業的經營運作,因此世間得以運轉不息;人類則因為身、口、意三業造作各種善惡行為,所以生死輪回不已。佛法將此主宰輪回的動力,稱之為“業”。造業的主人翁就是身、口、意;“業”有驅使造作的力量,故稱“業力”。
由身口意所造的業,分為善業、惡業、無記。
能招感三界五趣的總報者,稱為“引業”。
而令此總報體的種種差別得到圓滿決定的,稱為“滿業”。
“業”表現在外、並能示予他人者,稱為“表業”。
持續潛隱於內的業果力量,而無法表示於外、令他了知者,稱為“無表業”。
各人所造的善、惡諸業,往後必招感相應的苦、樂果報。當招感果報的受果、受時俱定,稱為“定業”。
反之,受果、受時俱不定,暫不受報,稱為“不定業”。
因此,因果報應不能只看一時,因為業依照受報時間分有:現生造業,現生受報的“順現受業”;現生造業,次生受報的“順次受業”;現生造業,二生或多生後受報的“順後受業”。
業報之所以有現生成熟、來生成熟、後生成熟等不同的差異,主要的原因有二:
1、因的力量有遲早
如一粒瓜種和一粒桃種同時下種,瓜種當年即可生長結果,而桃種須待三四年後才能結果。
2、是緣的力量有強弱
如諸緣具足,則成熟自然早些。否則助緣不夠,力道不足,自然業果的成熟亦慢。不過,盡管果報有遲速,可以肯定的是“因果不會消滅”。
經雲:
“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不思議業力,雖遠必相牽,果報成熟時,求避終難脫。”
因果業報,如影隨形。眾生除非不造業因,否則善惡種子永留八識田中,一旦遇緣,必起現行,而且“善惡不相抵消”,已種惡因,必受其報,不能以做些好事來抵消應得的惡報。
除非多做善事,多聚善緣,可使惡報由重轉輕;或善緣增多,善力加強,令善果速疾成熟,使惡緣逐漸減弱。譬如一杯鹽水,表示惡因,若多加以善因的淡水,則可沖淡惡果的鹹味,轉為甘美。因此,多行善因,多聚善緣,極為重要。
業是行為或造作的意思,它是意志力的反映,這個行為無論善惡,都會產生一股力量,推動我們造作新的行為,新的行為又會產生新的力量,如此輾轉相生,就形成一循環式的業力推動圈。因此,業有如念珠的線,維系著眾生的生命,永無休止地在六道輪回不已。
在佛經中,佛陀曾將業力比喻“如種”、“如習”。譬如植物開花結果,花雖然凋謝枯萎,但保留下來的種子一旦遇緣,仍會發芽、抽枝、開花、結果。眾生業力的感果,也是這種現象。又如一個裝過香水的瓶子,雖然香水用罄,但是瓶子裡仍留有香水味道。
從上面的譬喻可以知道人的禍、福、窮、通,都是自身的業力所感,所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造什麼因,就得到什麼結果,善惡果報須由自己承擔,並非有神明、上帝能夠賞賜禍福,也不是閻羅鬼王可以任意司掌賞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