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地方就提到,我們在講課裡面也都有講過,但是現在的人還是都有這種觀念,就這裡面經文說的,『見某氏作惡無恙,遂曰:「天無眼睛也。」見某人作惡昌熾,遂曰:「為惡得福也。」』這一段的意思就是說,善人惡報,惡人善報,簡單說就是這樣。到現在事實上,我們現在世間人也都是認為,行善沒有用。那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們來探討一下。因為人有隔陰之迷,那佛法講三世因果,我們就來探討一下。老法師說,老法師有開示因果的五大原則,就是因果不同時、因果通三世、因小果大、善惡不能相抵、因果不空。
老法師說,怎樣才可以挽救這些造惡的人呢?挽救這個動亂的社會呢?最有效的方法莫過於提倡因果教育。提倡因果教育必須要了解剛才講的那五大原則。我們今天只討論到因果不同時,因為善人惡報,惡人善報,它就是牽涉到是因果不同時。從因到果需要一段時間,這個道理可以從莊稼看得出來,昨天種的瓜苗,需要經過幾個月的時間才能成熟,不可能幾天以後就有瓜可以收成。同樣道理,你現在做善事,不能馬上得到善果,也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栽培,它的善果才會成熟。如果你現在做了善事,馬上就得到善報,那不是你現在所做善業的果報,而是你過去所造的善業得到現在善業的幫助而結成善果。過去的善業是因,現在的善業是緣,現在的善果是過去善因的果。
相反的,如果你現在做了善事,卻沒有得到善報,反而得到的是惡報,那並不代表你所做的善事沒有善果,而是你過去所造的惡業現在成熟了,先產生惡報。那麼對於過去的惡業而言,你現在所做的善業是障緣,雖然力量不足以阻止惡因結成惡果,但是必定會使惡因的力量削弱,就所謂的重罪輕受。你現在行善嘛,但是你現在得惡報,那是你前世的惡因,這個惡因種子已經成熟了,所以要感召這個惡果,但是因為你這一世有行善,所以那個惡果現行的時候會被削弱,這叫做重罪輕受。所以它惡因的力量會被削弱,所以你的惡報減輕了,如果不是因為你現在做了善事,你這個惡報會更加嚴重。這就是因緣果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
很多人之所以不相信因果,就是因為不了解這個法則。尤其看到作惡的人沒有得到惡報,依然逍遙法外,作威作福。行善的人沒有得到善報,依舊是窮途潦倒、受苦受氣,因此就否定了因果報應,認為作惡沒有惡報、作善沒有善報。那麼誰還會那麼傻去做善事呢?確實現在的社會上大多數的人認為自私自利是正常的,做善事的人是傻瓜。這是因為他們太短視,不了解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道理。這個人過去生中修了大福報,這一生雖然所造的惡業很多,但是現在享受的是過去的福報,還沒享完,繼續在那裡享受。過了十年、二十年,等到他的福報享盡了,可怕的惡報就現前。所以因果是不會差錯的。
我這一次到上海去講經、去講課,遇到一位我們國營企業的一位電力公司的副總經理,跟我講兩個真實的故事。他是江蘇人,他跟我講說,他相信因果。他說,他們的村裡面有一個捕魚的人,一生都在釣魚、一生都在捕魚,那也活到八十幾歲了。你說,哎,他殺生,為什麼可以活那麼長壽呢?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最後竟然在有一天,突然間騎腳踏車騎騎騎,自己騎到水池裡面溺死了,就不知道怎麼回事,怎麼騎到水池裡面就溺死了。就是他前面那個長壽,是他的福報還沒用完,十年、二十年用完了,惡報就現前了,再接下來就要受果報了。
那另外一個案子,另外一個因果故事,是有一個捕魚人家,專門在電魚,就用電網到海裡面,去用那個電棒就在水裡面去充電以後,一上電以後,整個魚都被電死了,就浮起來,開始把這些魚撈起來。有一天,他電完魚以後,載了滿船的魚貨,要靠岸邊,要卸貨。偏偏在從船的上面要跨過岸邊的時候,偏偏在那個時候,手上那個戒指掉下去了,掉到水裡面去了。結果他一想到說,戒指掉到海裡面去,要趕快去把它撿起來,他卻沒有想到他自己的電網,充電還沒有把電池拔掉,他就到海裡面去要撿那個戒指。結果沒想到,那個電網就電死他自己了。他最後是死在岸邊,電死了。這叫什麼?這是善惡不同時,福報享盡了,可怕的惡報就現前,所以因果是不會有差錯的。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五一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