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清法師:未作不得 已作不失
佛教有一個很重要的理論就是:“因緣果報,毫厘不爽”,“因果報應豎徹三際”。由於很多人並不完全正確了解因和果的這一特性,致使產生了錯誤的理念,比如有人認為:家中有信佛的就行了,我本人不去修行也無所謂,佛祖照常保佑我……如此種種。這是非常愚癡的,因為:“佛教並不主張福蔭子孫說”。
所謂“因緣果報,毫厘不爽”,就是“未作不得,已作不失”,也是“種何因,得何果”,也即是“自作業,自受果”。這跟其他人沒有關系,即使父母子孫也不相干……
《涅槃經》說:“父有過惡,子不獲殃,子有過惡,父不獲殃。各自之死,善惡殃咎,各隨其身。”
《無量壽經》說:“善惡報應,福禍相承,身自當之,無誰代者。”
《泥犁經》說:“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受福,惡自受殃。”
《地藏經》說:“是故眾生,莫輕小惡,以為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可見,因果報應是自己的事,即怨不得、也靠不得、更等不得。明乎此,那你對“修行人家中還會有不測之事發生”,就會正確認識了。
修行人通過一定的修行方法,經過一定的修行時段,確實會改變很多東西,比如:家庭更和睦,身體更健康,生活更富裕等等。那怎樣看待一個修行者與其它家庭成員的因緣關系呢?
大修行者有大福報,大修行者有大功德。比如:一個修行者向佛菩薩祈求一個孩子, “便生福德智慧之男”或“生端莊有相之女”。這孩子的福報,也並不是父母的賜予,而是過去世修行的結果,只是因緣成熟,今生到有緣有福之人家投胎而已。一家人共同享受的歡樂和富足,則是過去世他們的“共業”所致。
修行,是自己的事情!